升官证道_第247章 唐小曼、陆小曼:是不是取名叫“小曼”的女子都很优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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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的是唐小曼,她径直走到陆皓明面前,弯腰道:“先生,快十二点了,你是否有兴趣体验我们这儿推出的‘特色餐’?”
  陆皓明望了一眼唐小曼,心里很喜欢这个长相清秀的女孩,但想着在这茶馆吃饭,有点对不起老唐等人远道而来。便说:
  “这里还有几位客人,你向他们介绍一下,你们的特色餐是什么内容。”
  唐小曼站直,一只脚往前面伸出一小半步,对大家微微欠了一下身子:
  “各位客人好,我们茶馆也有餐饮服务。因为现在的生活好嘛,都是大鱼大肉,我们专做健康餐饮。推出了‘素食餐’。
  除了菜肴有特色外,这个素食餐的稻米是我们老板租用农民家里的耕地,专门种植的,不治虫,不打农药,绿色环保无公害。
  稻米有红绿黑白紫五种颜色,叫五色米。按照中医理论,五色入五脏,补心清肺,真肾健脾壮胆气。”
  大家没有见过什么五色米,老唐说:“你背广告词倒是一气呵成,但稻米还有五色还真没见过,好,就尝尝。”
  大家一听,纷纷附和。
  陆皓明有点过意不去,笑道:“你们老大远来,就吃点素食?”
  老莫说:“换个口味吧,大鱼大肉,不如到无何吃。来到这里吃顿素食挺好,你不要讲客气了。”
  陆皓明说:“大家都说到这里吃,那我恭敬不如从命。”然后对小唐说:“行。”
  唐小曼对陆皓明微微一笑:“那这里没有点菜这项服务,我们会根据人数,给你们合理搭配。请问先生贵姓?”
  “123456的大写‘陆’。”
  “好的,陆先生,我等一会儿再来请你们。”
  小唐走了,任志远说:“这个姑娘的素质挺高,站相很好。应该是那种旅游学校毕业的。”
  老莫说:“任总在这方面应该内行。”
  任志远说:“训练有素的人不同啊,俗话说——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一般的女子站着讲话,不会一只脚稍微向前迈半步。”
  陆皓明笑笑:“任总是到处寻服务员,见到他满意的就想挖走。不过这位姑娘,你们还没来时,我就开玩笑说她是老板亲戚,她也没反驳。你是挖不走的。”
  老莫附和道:“对。她在省城,不会去下面县市。”
  任志远说:“打个赌不?我一定要把她挖到我店里去。”
  众人齐笑。
  陆皓明笑道:“任总对女性来说,他是块磁铁,这个我有点相信。”
  大家玩笑一阵,回到素食这个主题上来。
  老唐说道:“素食我吃过一回,有一年去泰国旅游,其中有一个项目就是到庙里参观之后,就在庙里吃午餐,叫体验餐。
  我的爷啊,全是东瓜、南瓜、山药、茄子,最接近荤菜就是一个豆腐。我一连吃了四碗饭。”
  任志远瞪大着眼睛,问道:“泰国的素食就那么好吃?”
  老唐哈哈大笑:“没放油啊,一点也不好吃,看了一上午,脚走痛了,肚子呱呱叫,饿啊。只好就汤拌饭,填饱肚子啊。”
  众人乐不可支。纷纷说天下第一调味品就是饥饿,饿了什么都好吃。
  老莫说:“有道理,兔子为什么做不了主菜,你们知道吗?”
  众人摇头。
  老莫开始解释:“这就是我们农耕社会的选择。过去在农村不在乎吃好不好吃,在乎食物抗不抗饿。
  有句谚语叫——肉翻山,鱼打坐,豆腐吃了当时饿。
  就是指吃肉的话,抗饿,翻过一座山还有力气。吃鱼的话,消化快,干重体力活就不行。吃豆腐的话,就根本没力气干活。”
  老唐算个美食家,接话道:“对,兔子肉的脂肪含量太低。我原来也不清楚,因为我肚子大嘛,医生叫我少吃肉食,然后又补充道,兔子肉还是可以吃一点。”
  老莫说:“你这个说法就对了。兔子肉的热量远远满足不了体力劳动者的需求,所以过去农村里请人帮工,兔子肉就不上席面。”
  陆皓明接话:“现在就完全反了,城里人一个个大腹便便,就是要吃低热量低脂肪的食物。这个老板推出素食,也是顺应时代。
  像我们这种人,偶尔来吃一顿,把肚子里的油水刮一刮,还真是一种健康生活方式。
  只是你们第一次来,我就请你们吃素食,不要嫌我小气,说到了上州请你们吃顿蔬菜饭啊。”
  老莫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头啊。跟皓明相聚,第一顿就吃‘廉政餐’,说明以后在你的领导下,教育局是一个廉洁的机关。”
  大家正在畅谈,小唐进来:“各位领导,现在我带你们去后花园用餐。”
  陆皓明玩笑道:“你们老板不错嘛,还搞了个花后园。”
  小唐嫣然一笑:“确实是个花园。”
  任志远挤上前,问道:“唐美女,你是老板的亲戚吗?”
  唐小曼看了任志远一眼,摇头道:“不是。”
  任志远说:“太好了。”
  唐小曼不明其意,又看了一眼任志远,问道:“为什么太好呢?”
  任志远嬉皮笑脸地说:“我开酒店的,想高薪聘请你这样的优秀人才。”
  唐小曼第三次打量了任志远一眼,只笑笑,然后提醒说:“小心,下楼梯了。”
  陆皓明从唐小曼提醒任志远的这句话,心想,这事成了一半,玩笑道:“志远不要再说了,等会老板会亲自找你喝茶。”
  大家齐笑。
  唐小曼款款在前引导,她那腰身一扭一扭,太好看了。这天下的女人嘛,各式各样。但有一种女人,长得并非天姿国色,却格外有韵味。
  说不清,道不明,她一笑一颦,一举一动就特别吸引男人。陆皓明竟然觉得,要是与小唐一起喝茶,就是瞎聊也很舒服。
  小唐引导大家下楼,从大厅侧门出去,走一段石子铺成的小路,就到了一个竹篱笆扎成的院中院。
  大家眼前一亮,想不到这个后花园竟然如此大。
  任志远感叹道:“我要有个这么大的后花园就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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