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班,陆皓明到办公室签到,就看见马小松在办公室的水池旁洗杯子。 那只杯子是陶局长的专用保温杯,马小松弓着腰,用高档洗洁精一遍一遍洗。又用新买的海绵擦了又擦。 洗完后,那杯子像新买的一样锃亮,白光闪闪。 马小松洗杯子的敬业态度,已达到了五星级总统套房服务员的水平。 这个举动,让陆皓明心里一震。领导喜欢一个人,不只是看你文章写得好不好。他更喜欢看你——说话中不中听,杯子洗得干不干净,平时往他家跑得勤不勤密。 难怪自己给陶局写的稿子,马小松要一遍一遍地看。他当时觉得好笑,他这个大专生审查我这个名校高材生的文章,能审出什么问题来? 后来发现,马小松买了一本新华字典,生怕陶局长不认识一些生僻字,翻着字典给稿子注音。 陆皓明想,难怪陶局那么喜欢马小松,在机关,就是姑父写在笔记本上那句话——功夫在诗外。 陆皓明进了资料室,把门一关,准备把昨天被马小松打回来的汇报材料改一遍。 这个材料很重要,省教育厅的一名副厅长带队,专门来检查无何市基础教育工作。 市委书记都要参加,所以陶局很重视。 这是第一次修改。陆皓明改得很轻松,想着交了差,晚上约任志远吃个饭。 今天情绪很好,幻想任志远给他在领导面前推荐,说不定过段时间,他就真的离开教育局,去给哪位领导当秘书了。 心情愉快,两只手敲起键盘来,像音乐家弹琴一样,大珠小珠落玉盘。一个小时就改完了。 再仔细检查一遍,打印出来,站起来去送审。 写时愉快,送审时,心情就暗淡下来。别看“二局长”文化程度不高。他来了之后,办公室一改以前的规矩。 以前是陆皓明写好材料,唐主任扫一眼,基本没什么意见,签给分管办公室的鲁局,鲁局也只扫一眼,签上“拟同意,请陶局长审定。” 马小松成了办公室主任后,陆皓明写的材料,总是先要归他审。看完之后,把陆皓明叫去提上几点意见,叫他修改。 真是翻了天,一个笔墨不通顺的人,吸着烟,抬起头,一副老子教训儿子的气派,指出材料中存在什么问题。 基本上是鸡毛蒜皮、可改可不改,他却煞有介事,说得头头是道,然后让陆皓明重写。 如果是一次也罢了,次次如此,陆皓明气得七窍生烟,曾跑到陶局那里反映。 陶局笑道:“年轻人,这是好事嘛。一篇文章多让几个人把关,错误就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果大家都不负责,我也没那么多时间看,到时作报告时,这里也有差错,那里也不准确,不是出洋相吗?” 陶局长说得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告状不灵,陆皓明只能退着出来。 他再看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走进主任办公室,把稿子交给了马小松。 马小松很有领导气度地抬了下眼皮,说道: “放到这里,我等会看。” 陆皓明最受不了的就是马小松这张脸。在陶局面前,他像一条可爱的哈巴狗,尾巴摇得欢。是世界上第一条最可爱的狗。 在同事面前,就是一副傲视群雄的气派,他那双死鱼眼睛,白多黑少,从来没有笑过(当然,见了美女流口水除外)。是世界上第一条最可恨的狼。 陆皓明回到资料室,给任志远打了个电话,关机。 可以理解,他有时候要参加一些政府会议,会议期间关机很正常。 他还有一桩特长,喜欢跑领导,局级领导、市级领导都跑。他是一个生意人,找领导们时,电话老响个不停,显得比领导们还忙,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也常常关机。 下午再打吧。陆皓明随手找了一本杂志看起来。 半小时之后,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你过来一下。” 陆皓明对马小松这作派心烦。他妈的,像大领导一样。第一是没有称呼,第二是完全可以走过来叫他。 他偏不,偏要弄得像皇帝召唤大臣一样,太监把手中拂尘一挥,尖声叫道:“宣陆皓明进宫——” 只是太监换成了电话。 陆皓明走了过去。马小松又给陆皓明谈了几点意见,要陆皓明再次修改。 这不明摆着找茬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改就改。老子要潜伏,就要藏着掖着点。 陆皓明按马小松指出的问题,又改了一遍,打印出来,送给了马小松。 马小松还是那副样子,说:“你走吧。” 一上午,陆皓明就等候着马小松随时“宣召”。 可什么动静都没有。 陆皓明有些急了,这篇材料是陶局长明天汇报要用的,现在还在马小松手里 就算马小松那儿没问题了,还要送鲁局审,鲁局那儿过关了,陶局还要看。 任何一个环节出点问题,他就今晚不要睡了,与任志远见面的事也会泡汤。 他又急又气,平静了一下心情,去敲主任室的门,怎么也敲不开。再问小张。小张说马主任出去半小时了,跟陶局长陪客人去了。 我操,你天天吃香喝辣,让老子就等你。 那好吧,反正上午十点已经交稿了,误了大事是你的责任。陆皓明也不急了。回到资料室,把门一关。 再次拨打任志远。 这一次通了。 两人在电话里寒暄几句。陆皓明说晚上请他吃个饭。 任志远哈哈大笑:“我一个办饭店的,要大哥请我吃饭?下班就过来。我请大哥好好喝一杯。” 放下电话,陆皓明心情格外舒畅,其他同学熟人对他敬而远之,唯有任志远还是那么亲热。 人走下坡路时,别人的亲热是雪中送炭,特别暖心。他拨通文娟,兴奋地说:“晚上不回家吃饭。” 然后,什么也不干,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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