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泽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连他都有点看不透。 “他找到你一定另有目的,不管怎样,你少和他接触。”指不定这次秦泽就是受秦苍嘱托才来找景林的,他不能让景林受到伤害。 景林并不知道秦朔家里的事情,豪门之间肯定有亲兄弟不和的戏码,也没有多问什么,“哦~知道了。” 听到景林乖声应答,秦朔放下了心,这丫头还算有些心眼,知道叫他过来。 秦泽见景林的目的他一定要搞清楚,秦朔眸中闪过暗沉的光芒。 景林手机铃声忽然响起,看到备注脸色蓦然一白,她下意识看向秦朔,迅速打开静音收起手机。 秦朔余光瞥见她的动作,“怎么不接电话。”m.biqubao.com 景林强装镇定道:“陈晨打来的,他估计是叫我早点回去,都在路上了就懒得接了。” 秦朔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解开安全带,扣着景林的后脑勺,不留余地咬住殷红的唇瓣,浅啄轻尝,吻得越来越不温柔,一手紧紧扣着她纤细的腰身,带着些强势和占有,霸占她口腔里的角角落落。 景林还没回过神便被细细碎碎的吻淹没,轻柔很快变成凶猛而放肆。 一场吻,足以牵动她的心弦,意乱神迷。 秦朔的手搭在她后颈脖上,额头贴着额头,声音有些嘶哑,“突然就不想放你回去了。” 景林脸红扑扑的,重重地呼吸,身子软绵无力,双手忍不住环上他脖颈,“可是我明天还要拍戏。” 秦朔眼里溢满了笑意,“那等你有时间。” 景林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往车里看。 眼看着景林的身影消失,秦朔轻抿了下唇,傻丫头演技还是有点差。 她拿出手机的时候他瞄见手机上的备注,是妈妈,而不是陈晨。 凌恩施告诉他景林家庭的事,他就派人查过她家里人。 景林进娱乐圈已有两年,赚的钱除去买房生活的钱,几乎一大半都被他们套走了,算下来也有八位数,可他们偏偏还不满足。 那通电话应该是找景林要生活费的。 秦朔拨通助理电话,“你明天安排四个保镖到景林身边。” 景林回到酒店房间,一看手机多了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同一人打来的,无声叹口气,打了回去。 几乎是秒接,电话里传来叶芬刻薄难听的嗓音,“死丫头,我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为什么不接,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了!” 景林指腹揉了揉太阳穴,“我刚刚在忙,有什么事赶紧说!” 说起正事,叶芬的语气稍微好点,“你弟弟今年就要高考了,为了提高成绩可不得花大笔的补课费,还有大学报名费和生活费! 对了,你弟想报菀城的学校,你有时间出去看看哪里的房子合适,买套房子给你弟读书的时候住,刚好我和你爸爸也能住过去照顾他生活起居,记得写你弟的名字!” “怎么又要买房子,我不是在安城刚给你们买了两套房子嘛。”景林皱眉道。 叶芬反驳,跟她盘算着,“安城和菀城的房子哪能一样,菀城一套房子能抵五套安城的房子!我看你最近播好几部电视剧和电影,应该赚了不少钱,买栋房子不成问题吧!” 景林一时语塞。 就在这时,景弘阳抢过叶芬的电话,用命令的语气说道:“你在菀城生活那么久,有没有什么人脉帮我进菀城的大学。” “没有!”景林直截了当地回答,“你要想在菀城读大学靠自己本事。” 景弘阳语气轻呲,“亏你还明星呢,这点事都办不到。” 叶芬生怕景林不开心,抢回了电话细声哄她,“林林别听你弟的话,你只要在菀城帮你弟买套房子就行了。” “钱我可以给,房子我绝对不会买。” “你怎么那么小气呢,弘阳是你亲弟弟,你不帮他还想帮谁啊。”叶芬听到这话不高兴了,“我可是在网上看到了,你一年赚多少钱我清清楚楚,不可能买不起房子。” 景林无可奈何道:“我真的没钱,赚的钱越多交的税就越多,加上我平常生活,我手头上的钱暂时还买不起房子。” 其实她存的钱够买房子,但她就是不想买房子给景弘阳,如果他们搬到菀城,她以后的生活会更难过。 “不会吧。”叶芬半信半疑,有些怀疑景林在骗她,“你拍的戏都白拍了?是不是被陈晨那个臭小子和公司给拿了,我告诉你,你就不能太听公司的话……” “够了!”景林厉声打断她的话。 听到她带着怒火的声音,叶芬闭上了嘴巴,又试探地问,“林林,你和那个秦朔不是还在炒绯闻吗,你可以找他要点钱,说不定他会给你,这样你弟弟买房子的钱就能凑上了。” 没等景林回话,就听到她说道:“男人嘛,你哄哄他,或者陪他睡一晚,指不定会有多少好处呢。” “妈!”景林瞪圆了眼睛对着手机大声吼道,“你说的什么话!”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她亲妈嘴里说出来的,为了钱和利益让她陪睡的话都说得出来,且不说秦朔和她的关系,就算没有,她听到这番话也觉得无比寒心。 叶芬压根没觉得自己说的不对,反倒很理直气壮,“娱乐圈里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你干这行两年多,有没有干过这种事还不知道呢。就算你们两个是假情侣,你也消耗了自己的青春,要点赔偿不过分吧。” 景林她死死咬着唇,叶芬的话越来越难听,她实在听不下去,干脆挂了电话。 她很痛苦,为什么自己会生在这样的家庭里,重男轻女,小时候对她非打即骂,甚至还要她在初中毕业就出去工作,要不是奶奶出钱,她甚至连大学都读不了。 等到自己能给他们带来钱,才一口一个家人地自称,虚伪且贪婪。 景林强忍着恶心,给陈晨发消息,【打之前三倍的生活费去安城。】 这种自私自利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家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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