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分配了,整个过程中虽然吵吵闹闹,甚至有些人还吵得脸红脖子粗,但分肉的过程却十分迅速。 有几个皮猴子却趁着大人们不注意,精力都放在分肉上面,将丢弃在一角的猪膀胱拿了过来,充气之后当皮球踢。 对于孩子们的行为,家长们也只是训斥了一声,然后便提着手中的猪肉喜气洋洋地往家中走去。 拿着猪肉回到家的村民各展所能,将手中这块肥肉最大化利用。 中午还有顿杀猪菜,家里自然是不需要做饭的,只需要做点主食即可。 还没到饭点,不过十一点钟,家家户户都端着碗向晒谷场走去。 出门的时候,有的人手中还拿着块饼子或馒头,打算一会就在晒谷场那里的大食堂边吃边聊。 话题的中心自然就是今天分肉的场景,以及谁家分的多谁家分的少,自己家是不是吃亏了。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家分到的肉有点少,但脸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尤其是家里劳动力比较多,又挣满工分的人家,说起话来底气都足一些。 在农村谁家的劳动力多,力气大,干活利索,谁家就会被人羡慕。 拥有四个儿子的大队长李保国自然是其中翘楚,更何况李保国的小儿子李东还去县城当了工人,更是引得村民们连连夸赞。 也有些村民会想到李水根家中的两个工人儿子,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感慨李杰和李大海运气好,上了初中。 不过心中都是下了决心,以后家里的皮猴子一定要上初中,哪怕打也要打去。 在他们看来,只要上了初中就有机会到县城当工人。 众人闲聊了一会,大锅中的杀猪菜也已经做好,浓郁的香味让一个个村民们的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口水。 大队长站在大锅前,指挥着两名中年妇女给端着碗前来的村民们打菜。 李杰和李大海兄弟两人自然是没有过去,他们又不在村里上工,而且户口也迁到县城去了。 在县城的钢铁厂上班,每天中午食堂管饭,每个月还有配额,比村里人生活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李杰和李大海兄弟俩自然不会贪图这么一点杀猪菜,省得到时候再惹得村民们心里不痛快。 大队长的小儿子李东见到李杰和李大海兄弟两人没来,觉得很是失落。 他的工作就是李杰帮忙打听到的,然后他才有幸到县城成为了一名水泥厂的工人。 在他看来,眼前不过是一碗杀猪菜而已,难得和村里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顿饭,于是便想着去喊李杰和李大海两人也过来吃一碗。 李东正想去找两人,突然发现了李琳和李安两个小家伙,然后他便将两个小家伙喊了过来,让他们去把李杰和李大海也喊过。 听到李东的话后,两个小家伙还没来得及回话,没成想站在不远处给众人打菜的王大婶不乐意了。 “东子啊,李杰和李大海他们两个户口都转到县城去了,又没在咱们大队里上工,这杀猪菜可是咱们村里的人才能吃,你让他们两个也过来吃不太好吧?” 王大婶的声音虽然不大,但附近几人却听得清清楚楚,说完话之后她还虎视眈眈的看着李琳和李安两个小家伙。 眼前这副场景顿时让附近的人都愣住了,不知道这娘们是哪根筋错位了,非要这么斤斤计较。 没见一旁的大队长脸色十分不好看吗? 原本兴高采烈端着碗的李琳和李安两个小家伙顿时有些不知所措,他们的二哥和小哥本来也没打算过来吃杀猪菜。 而且刚刚李东只是提个建议,两人也没说同意,这李会计的媳妇王大婶就如此咄咄逼人。 一旁的大队长李保国见此情形顿时火冒三丈,他又不是不知道李杰和李大海兄弟俩有什么能耐,一个月的工资加一起都六、七十块钱,想吃什么样的猪肉吃不到。 人家根本看不上这点杀猪菜,没想到这该死的老娘们还蹦哒出来恶心人。 “王桂芳同志!李杰和李大海两人毕竟是咱们村里的人,而且人家兄弟俩又没过来吃杀猪菜,你在这瞪两个孩子干什么?” 本来就是这八婆做事不地道,更何况人家李杰和李大海根本看不上这两碗杀猪菜。 没想到这老娘们还在这里上纲上线,搞得李保国一肚子的火气。 原本对于李水根和陈秀芳两口子,王桂花就一直嫉妒。 之前在大食堂吃饭,她就故意给那些老弱病残打很少的饭,对于大队长,民兵队长和记分员等人,她就可劲的巴结。 尤其是在她得知李杰到县城当工人之后,她简直嫉妒到发狂。 不过大食堂后来也解散了,倒是没了她可以蹦哒的机会。 没成想今天不过是吃一顿杀猪菜而已,她都能整出幺蛾子来。 李保国心中非常愤怒,自己家的小儿子李东就是靠着李杰才去县城当了工人,而且王桂花这娘们如此不识趣,让他实在有些不爽。 一些孩子和老人们,看着碗里大半汤汁的杀猪菜,心中也有些怨言。 平时碍于这老娘们是村里会计的媳妇,也很少得罪她,没成想她却一直蹬鼻子上脸,搞得她好像很厉害一般。 被大队长批评了一番之后,王八婆显得很是惊慌,她又看向四周那些孩子和老人们望向她鄙夷的眼神,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李会计觉得十分丢脸,没想到自家婆娘会搞出这档子事来,这不是当着众人的面打大队长的脸吗? 而且还得罪了李水根一家,李水根一家能将两个儿子都送到县城去当工人,明年又要娶一个县城的姑娘,能简单吗? 而且他还隐约听人议论过,说大队长家的小儿子李东,之所以能去县城当工人,也是多亏了李杰的功劳。 对于李水根一大家子,他巴结还来不及,想着以后能不能帮自己家的儿子也到县城谋个工作。 没想到自己那傻媳妇居然嫉妒心如此重,当众得罪李水根一家还有大队长,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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