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周末的时候过去小住个一两天,等到快过年的时候,小琳和小安不上学了再去县城那边住段时间呗。” “我和二哥工作忙,早晨起来都来不及吃早饭,爹娘你们去了也能帮我们做个早饭什么的。” 李杰为了说服老两口早点早日去城里看看,说出了很多比较合理的理由。 李父和李母听到三儿子的解释之后对视了一眼,也觉得是该去县城看看了。 就算是现在不能长期在那边照顾,但两个儿子在那边有了住的地方,他们老两口总归得去走一趟。 去看看房子究竟在什么地方,兄弟俩吃的住的怎么样。 “老三,我和你娘去看看也行,等下周你们俩休息,我再和你娘带着老四老五过去看看你们兄弟俩。” 听到父母答应了之后,李杰和李大海对视了一眼连忙点头。 刚刚在回来的路上,兄弟俩稍微商议了一下,这周恐怕时间来不及了,毕竟兄弟俩刚刚在国营饭店吃饭的时候耽误了一会。 下周一早两边同时出发,李大海可以早一些从县城坐马车出发公社。 让爹娘稍微晚一点,然后带着小弟小妹从家里出发到公社,双方都碰面了之后再一起去县城,李杰就直接在家里准备午饭。 原本李杰的意思是今天让二嫂王丽丽跟着二哥和他一起,带着侄儿虎子到县城那边,但李大海死活不同意。 李大海说本来兄弟俩每天吃的粮食都是李杰拿出来的,他要是再把媳妇和儿子带过去实在是太不妥了。 不过刚刚在让小弟小妹去喊大哥二哥的时候,李杰已经考虑了一番,实在不行就让二嫂带些粮食过去呗。 反正现在家里没有农活,就算是偶尔需要一些青壮劳力去修路挖堤坝什么的,也用不到二嫂这个妇女,不如让她在县城那边带孩子顺便给兄弟俩做饭。 这样不仅能够缓解二哥的对亲人的思念,两人也能省点事,到了那边之后王丽丽和虎子也能吃的好一点。 在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兄弟俩住的房子是李杰从同事亲戚租的,而且价格十分便宜,一个月不到两块钱,李父李母这才点了点头,不过还是觉得有些浪费。 毕竟无论是住厂里分配的宿舍还是大杂院,兄弟俩都不用一分花钱的,现在每个月还要额外花销两块钱。 不过仔细的李父和李母又想出了问题的关键,先前家里存下的钱全部都拿去给老二换工作了,粮食也都送出去了,兄弟俩又哪来的钱去租房子呢? “小杰,你和娘说实话,你租房子的钱是哪来的?该不会是和别人借的吧?” 听到陈秀芳的话之后,李水根也反应了过来,顿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是啊老三,你的租房子钱哪来的?咱们家和县城里的人家可比不了。” “家里的粮食本来就不多,现在又拿出去这么些给你二哥换工作,要是再不省着点,明年麦收之前可能就要挨饿了。” 虽然老两口也知道李杰这几个月来为家里贡献了很多,而且给老二换工作的钱粮基本上都是老三李杰出的。 但老两口也担心兄弟俩当了工人之后,就志得意满,花钱也大手大脚的。 他们这样的农村家庭,家里又没有积蓄,如何能够和城里人比? 老两口对视了一眼,皆是有些担心,他们不指望兄弟俩能大富大贵,像城里人那样出门骑自行车家里还摆着收音机,只要平平安安能吃饱饭就好。 老两口在李家村待了有大半辈子,连县城都没有去过。 所以也担心自家的两个儿子到县城当工人之后,会想着和别人进行攀比。 在他们两人的心中,能吃饱穿暖不饿肚子就已经很好了,最起码比在村里的生活好多了。 “爹,娘,我办事你们还不放心吗?都说了那房子是我同事王虎的远房亲戚租给咱们的,二哥也知道王虎和我都是钢铁厂的采购员。” “之前我不是每次回来都从南山林子那边挖到一些药材去往县城的时候带上吗?有些药材要晒干了才好卖,我就一直在屋里收着呢,刚好前段时间我把那些药材给卖了。” “而且县城那边的黑市粮价又涨了一些,原本二哥工作要五十斤的细粮,后来只给了那领导四十斤,多的十斤我也和人换了点钱票。” 李杰这样说当然是借口,实际上在秋收之后,黑市的粮价反而从两块钱降到了一块五。 不过李水根和陈秀芳两口子也没去过黑市,还以为三儿子李杰说的是真的。 为了让自己装的更像一些,李杰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五块钱和一些粮票,说是没有花完的,让陈秀芳给帮忙保管着。 要是只有李杰一人的话,陈秀芳可能就将钱票给接过来了。 不过想到兄弟俩在那边工作缺点什么东西都要买,于是便没有接过来,反而是再三叮嘱李杰。 “小杰啊,这钱娘就不要了,本来也是用了你的工资,你以后省着点花,过几年就该娶媳妇了。” 听到爹娘又说起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李杰也觉得有些无奈,他才十六岁好吧,还是个孩子,为什么老是提到他结婚的事情? 见到李杰不说话了,老两口对视一眼,有些头疼的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 自己的三儿子平时一直都很精明,但一提到婚姻大事就有些麻爪了。 “行,我和你爹不催促你了,你和大海在城里多注意点就行。” “等到下个周末,我和你爹带着小琳和小安去县城看你们。” 下定了主意的陈秀芳没有再犹豫,直接敲定了下周末就要去城里看两个儿子的决定。 “嗯,我和你娘下周就去看你和老二,不过你们两个在县城那边也不容易,每天还要去上班。” “我和你娘在那边闲着也没事做,我们俩带着小琳小安在那住一天就回来,不给你们添麻烦。” 其实老两口想着可以让二媳妇王丽丽去照顾兄弟俩,给他们做做饭什么的。 但想到那边什么都缺,儿媳妇过去可能会让兄弟俩的生活更加窘迫,于是便没有再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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