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丽为此还悄悄抹过几次眼泪,说自己一个人也不容易,现在一大家子开开心心的还真的挺好。 可惜好景不长,是真的不长。 好日子连一天都没有过完,自己家这对喜欢搬弄是非,爱搞事情又难缠的父母就上门来打秋风了。 对于自己爹娘突然登门拜访的事情,王丽丽是心知肚明。 无非是在外面听说了风言风语,说自己家小叔子到县城里工作了,发达了,想要上门来弄些吃的喝的甚至是一些钱回去。 听到动静的李家村村民,一个个端着饭碗拿着一块窝窝头,纷纷走过来看戏。 众人只见到王丽丽娘家一家三口,每人背上背着一个大背篓,站在院子门口,表现出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眼前的这副场景是个明眼人都能看清楚,无非是觉得李家日子混好了,想要过来沾沾光,然后连吃带拿的弄点好处回去。 关键是眼前三人的这副架势实在是太夸张了,过来打点秋风无所谓,一人背个大背篓这是要干什么? 想把整个李家都给搬空吗?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而这个时候最难受的就是王丽丽了,她没想到自己叔子前脚刚走,她爹娘就带着小弟来了。 看着眼前娘家人一唱一和的模样,王丽丽里现在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王丽丽的母亲一向泼辣惯了,嗓门非常的大,李家村的村民们基本都在吃饭,听到动静之后一一围拢过来想要看热闹。 原本对于这样的事情,周家村的村民应该是比较排斥的,毕竟这是别村的人过来闹事。 但李家今天刚刚风光了一把,早上送李杰去县城的时候,无论是李大山,李大海,还是李父,李母都比较高兴。 虽然没有表现出洋洋得意的样子,但在某些村民的眼中,那就是瞎得瑟。 一些和李家关系好的人,顺带着祝贺,大部分人都是冷眼旁观,但还是有一部分人是比较眼红的。 所以今天早上李家老三刚去县城里工作,这边王丽丽娘家就过来闹人,可真的是热闹啊! 其实这也刚刚好,满足了农村人民喜欢凑热闹的性子。 主要是这个年代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能有这样的热闹,看客们也直呼过瘾。 李大海和王丽丽两口子又哪里是王母的对手,还好听到动静的李母陈秀芳带着李父李水根和老大李大山走了过来。 (咳咳,李父的名字终于揭晓了,写书的原则就是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少用人名,省得到最后自己都记不清楚,我有做笔记的,每次发布前也会检查,尽力了!) 见到王母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一旁还围拢着一大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李母陈秀芳赶忙开口了。 “亲家母,这好端端的,怎么能这么说丽丽和大海两口子。” “老三是去城里当工人了,但是今天才刚去,现在一分钱工资也都没拿到手,今天还从家里带了些粮食走呢。” 听到李母的解释之后,王母不以为意,她就是觉得李家人太不厚道,居然背着自己家吃好东西! “好你个陈秀芳,话说的倒是好听,既然还知道我是丽丽他娘,那你们李家现在过的这么好,每天鸡鱼肉蛋的吃,怎么也不想着给我们家送一点?” “再怎么说丽丽也是我闺女,大海是我女婿,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给我送一点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听到王母的话之后,陈秀芳都气笑了,这是什么逻辑? 女儿都出嫁了,女儿和女婿好不容易吃点东西,她这个当娘的还一直惦记着,这还是人吗? “我知道你们李家现在都是大忙人,还出了个工人,我现在过来让丽丽和大海给我拿点吃的,有什么不对的吗?”biqubao.com 王母此刻表现出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让众多围观的李家村村民都不由得议论纷纷起来。 见到众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王母和王父反而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王母拍了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便向院子内走去,一副想要进去强行搜刮的样子。 见到眼前之人如此嚣张,陈秀芳和李水根赶忙上前拦住了气势汹汹的三人。 “亲家母,丽丽是你女儿没错,大海也是你的女婿,但逢年过节的他们也没少去看你们。” “过年过节的时候,丽丽也没少往娘家拿东西,我们也从来没有多说什么,毕竟老二和咱们分家了,我也管不着,他们小两口爱拿多少东西给你们王家去,是他们两个自己的事情。” “到现在你都没有搞清楚情况,老三能进城里当工人是他的能耐,好歹老三也是初中毕业,成绩也是个顶个的好。” “现在他被城里厂子里的领导看上了当工人,和你们王家又有什么关系?” “而且大海和丽丽两口子带着小虎子也不容易,平日里都吃不饱,时不时的还要拿些东西补贴你们!” “你们现在想干什么?直接过来把他们小两口的口粮都给抢了吗?还有没有天理了!你想让他们一家三口都饿死吗!” 听到陈秀芳的指责之后王母不以为意,反而觉得受到了莫大的冤屈一般,她直接往地上一坐,继续引吭高歌起来。 “这还有没有理了?看看,你们看看,李家村的乡亲们,你们都来看看啊,这就是老李家的说法!” “我可是丽丽的亲娘啊,我来看看我家闺女,连门都不让进,可真是我的好闺女和好女婿,怎么?家里出了工人就了不起?有钱了就看不起穷亲戚了!” 王母此刻倒打一耙,只是抓着不让她进门的理由不放,对于自己来的目的却是一点也不提。 (别说写的土,也不是剧情特别的需要,主要是安排个情节) (年代文能写的也就那么多,要么是家人,要么是亲戚极品,剩下就是主角搞事情,要么苟在村里搞物资,要不然就是城市里搅风搅雨,还有当知青的,或者是到国外野蛮生长) (我决定都综合一下,有极品,有温情,有农村生活,有县城工作,有采购员,有到外地游走的司机,大风起的时候有知青,改开之后去经商,找个机会再出国) (有什么建议也可以写在评论区,我会适当安排的,感谢书友们的支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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