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我在山里当咸鱼_第031章 洞窟探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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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菊的呼吸很轻微。  这样一来,她对于氧气的需求量就不会太大。  等她走到洞穴门口还没待上1,2分钟呢,阿菊就有点想返回洞穴之中去、继续抓蝎子的意思了。  只是在做出任何行动之前,阿菊都会征询一下韩晓康的意见。  看着她那双在火把映照之下,忽闪忽闪的清澈大眼睛,韩晓康微微一笑:“再歇歇吧,把我们血液里的氧气补足再进去。  要不然有害气体过浓,会潜移默化的损害我们的内脏器官,再歇歇,不着急。”  “晓康哥,你懂的真多。我想问你一下,你真的不急?我一直以为晓康哥你很是急着要抓蛇,捉蝎子,好尽快出山卖钱呢!”  韩晓康摇摇头:“事情有个轻重缓急,很多时候并不是着急,就能办的好事情的。  靠着主观意识办事,违反客观规律的做法,注定会受到教训。”  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韩晓康是另有所指的。  现在这个时期,  大家做什么都很着急:地里面恨不得一夜之间,就长出架子车那么大的南瓜,饲养室里的猪有1000斤大...等等。  诸如此类...  不过,  只上了个初小就辍学了的阿菊,她显然是听不懂韩晓康的隐喻的。  “如果晓康哥你不急的话,那我们就在这里多待几天,多抓点蝎子蜈蚣吧!”  阿菊的声音很柔,如同一股能够融化坚冰的温热暖风,“唉,要是能够在这里呆一辈子,该多好啊。”  呆一辈子?  和满地的遗骸、毒蛇猛兽作伴?  韩晓康不语。  阿菊幽幽叹口气,“在这大山里生活,不用你争我夺、不用勾心斗角。  不用去想那么多,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像山里那些快乐的小鸟,只是简简单单的活着...多好啊!”  避世?  阿菊家里那种情况,基本上无解。  即便是吴老七和阿菊他们再怎么拼、再怎么努力,也没有改变命运的可能。  平时吧,  吴老七要在生产队里出工,天不见亮就起床,月亮升起来了才能回家。  到了冬天农闲一点的时候。  他还要去出义务工,还要上台去向广大群众反省一下、自己过去做的不对的地方。  一年到头比生产队的驴还要累。  可即便这样,他吴老七家里有学生、有身体垮了的婆娘...  就凭生产队里挣的那点工分?  是没法让他们家的日子得到多少改善,更不可能有质飞跃。  所以阿菊弟弟的肩膀上,就承担起了吴老七的全部希望。  而身为家中长女的阿菊,她则更像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只是目前吴老七还没瞅好合适的买家而已。  因此阿菊是很不想回家的。  她这副瘦弱的肩膀,挑不起那么重的担子,就只能选择独居一偶、选择自己为自己活着。  韩晓康估计:阿菊是真愿意,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面独自生活,哪怕孤老终生也不后悔。  可这是她的生活,就只能让阿菊独自去面对。  身上只有半块发霉的冷馍馍的乞丐,就不要去想着扶别人了。  纯属不符合现实。  像阿菊家这种情况,估计哪怕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也得摇头叹气的转身走人...  歇了一会儿,  韩晓康和阿菊再次举着火把,进入到洞窟当中。  这一次进洞,可能是因为洞里面的那些蜈蚣、蝎子已经嗅到了危险气息。  所以它们藏的就越来越深、越来越难捕捉了。  阿菊蹲在那里仔细的搜寻了一会儿,也才捉到15条红巨龙蜈蚣、9只大黑背蝎子。  至此,  韩晓康就不想再继续捉蝎子蜈蚣了,打算等到明天晚上再来,好杀它们一个回马枪。  今天晚上自己和阿菊,在洞穴里面待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要是再拖上一点时间的话,估计外出觅食的蝙蝠们,又会回来的。  这些家伙虽然说不会对自己和阿菊造成什么威胁,可架不住它们会让人很恶心啊!  癞疙宝爬脚背,它不咬人,净膈应人...  蝙蝠模样又丑陋。  叽叽喳喳,又飞又拉。  多看两眼,保不齐晚上就会做噩梦。  更重要的是,稍不注意,还会染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传染病...  韩晓康让阿菊出去透气,顺便举多举一只火把站在洞门口,这样一来就能把大部分的归巢蝙蝠,你暂时吓阻在外面。  也好给自己在洞穴里逗留,多争取一点时间。  举着火把返回到洞穴。  韩晓康这一次对于捉蝎子,蜈蚣是没兴趣了,而是专注于翻检地上那些残破的木箱、马口铁罐子。  洞穴里面很臭,很脏。  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觉其臭,韩晓康渐渐也有点适应了这种刺鼻气味。  用枯枝挑开一個半埋在浮泥里面的木箱,却是一箱已经锈蚀严重的长柄手榴弹。  这个东西没用。  再用木棍挑出来一个马蹄铁的小箱子,韩晓康用脚把盖子踢开。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摞发霉的文件。  挑开其中一张看了一下,原来全是任命书。  看这架势应该是“某统”,派人过来和这边的山匪接洽,准备收编他们、让这些山匪在这一带蛰伏下来,等待时机。  再往里面干燥一点的地方搜索。  靠着石壁的地方,还有3个木箱子,相对来说比较完整。  韩晓康打开其中一个箱子。  映入眼帘的,居然全是铜制子弹!  看了一下规格,韩晓康忍不住心中一喜!  这不是四四式骑步枪,也可以用的子弹吗?  而自己身上背的这只猎枪,正好就是解放前洛阳兵工厂,生产出来的四四式!  四四年式骑步枪,重量3.3公斤,  弹夹数量5发。  枪口初速732m/s。  当时自己之所以挑选这支枪,就是因为区公所武库里没什么好枪。  而四四式骑步枪,总体说来性能还是够用的。  尤其是在深山里面打猎的话,732m每秒的初速,加上4-500米的有效射击距离,对付一般的野兽已经足够!  现在自己一下子就捡到了这么多的子弹。  那就意味着,自己以后也不需要掏钱,去区公所那边申请购买子弹了。  子弹卖的那么贵,害得自己都没敢舍得打几发练枪。  如今倒好,完全能够让自己可劲儿的造!  什么神枪手..那个除了天赋之外,还需要海量的子弹去喂,才能培养出来一个好枪手。  现在自己子弹不愁。  要想把枪法练出来,那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把这3箱子弹搬进丰巢柜,韩晓康也不担心子弹会有什么问题。  反正那些轻微的污垢,丰巢箱能够让它恢复原貌。  把子弹放好之后,韩晓康继续在洞穴里寻找。  等到在最角落里,看到一具枯骨上腰间别着的家伙,韩晓康顿时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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