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小丑,去点燃轮回空间吧! 酒神因子是哪来的? 小丑自己也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酒神因子是什么东西。 他就是自己到处浪,浪死突然就复活了。 李铭倒是很好奇,小丑怎么就针对上他了。 “嘿嘿嘿,最开始我想找蝙蝠侠玩,但是他太无趣了。” “哈哈哈!” 如果段落错误请您稍后用主流浏览器访问(Chrome,Safari,Edge...) 但把小丑放到地狱阵营搞事情的话,那就专业对口了。 “我想要……让新哥谭陷入混乱,但是哈哈哈,它一直在混乱哈哈哈。” 小丑最喜欢的是混乱,也擅长把一个地方给搞乱。 主打的就是一个诱人。 “所以,我应该给你一个喇叭吗?”李铭微笑着说道。 虽然李铭的深渊开始稳步发展,但比起其他阵营来还是不值一提,所以他当然要给其他阵营找点事情做。 也就是在新哥谭蝙蝠侠还算顾忌法律,尽量避免给李铭惹麻烦,所以击杀罪犯的次数很少,所以才让杰罗麦等哥谭粉丝团成员能一直活着。 李铭眉头一挑,倒有点庆幸自己事先布置了镜面空间,小丑的话不会落到其他人耳朵里。 小丑一脸失望。 只要能给小丑制造混乱的舞台,小丑就不会有问题。 李铭不置可否,他当然没有小丑那么疯癫。 小丑一副找到了知己的样子。 “我要你……点燃他们!” “后面我又想拉着新哥谭跟蝙蝠侠玩,但是仔细观察过后,我发现了一件很惊人的事情。” 反正也死不了,可不就随便浪? 所以到最后损伤最惨重的,往往都是跟着蝙蝠侠打击罪犯的人,罗宾、蝙蝠女、戈登…… “我们才是一类人,我们就是世界混乱的源头。” 然后受到刺激的蝙蝠侠越发狂怒,但是不杀的底限却牢牢束缚着他,整个人就越来越别扭。 甭管你是小丑还是小丑皇,只要敢在哥谭犯事并且屡教不止,蝙蝠侠就会让你永远闭嘴了。 总而言之,如果大部分世界的蝙蝠侠是简单难度、中等难度的话,哥谭世界的蝙蝠侠,对小丑等罪犯来说肯定是地狱难度。 看不过眼他是真杀啊。 这才叫给罪犯带来恐惧。 “谁能想到,哥谭之王,才是哥谭最大的超级罪犯呢哈哈哈!” 他们不受常规束缚,为了自己追求的东西都不择手段。 小丑作为DC宇宙的超级恶棍,别看他实力只是炮灰,但李铭对他能不能搞乱地狱阵营,还是很有信心的。 没错,他打算让小丑去地狱阵营。 不然像某些漫画版本内,底层罪犯极度恐惧蝙蝠侠,但哥谭的超级罪犯们却都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把他当做玩耍的伙伴,反而造成更多无辜者的死亡。 “我本想试着利用你让世界陷入混乱,最后你还是破局了,但是更有趣了,因为这代表你隐藏地还要更深哈哈!” “一万个世界怎么样,大概率不止,交给你随便玩。” 最主要是,小丑还死不了。 至于小丑的忠诚度?李铭毫不担心。 小丑摇摇头:“我还是喜欢炸药……火药……还有汽油,宣传攻势实在不擅长。” 李铭眼中闪耀出危险的光芒。 小丑立马问道:“工作内容是什么?先说好,我可不当不了将军哈哈哈。” “你制造了一個巨大的游乐场,让蝙蝠侠可以在里面尽情玩耍,同时还是一个垃圾站,所有哥谭不需要的废料都能倾倒在这里。” 六一.二二三.一二八.二四七 所以那些去哥谭镀完金的罪犯们,压根不会再往哥谭靠。 小丑摇头晃脑地说。 “你不怕我杀了你?”李铭直接问道。 “那你还敢挑衅我?” “嘿嘿嘿哈哈哈!” 小丑赶紧站直身体,然后理了理紫色西装的褶皱,端正起了自己的态度。 小丑比杰罗姆更加疯狂,让他来深渊当轮回者的话,大概率是不会安心过任务的。 别说小丑了,恶趣味如李铭,如果他不是正面人物的话,都有想跟蝙蝠侠玩玩的心思了。 至于为什么是地狱? 有无限条命的小丑? 他以为还要费点口舌,结果小丑居然主动投诚了。 “多么有趣啊,你想想我们闹得天翻地覆,所有人都把目光和希望汇聚到你身上。”小丑非常享受地回味,“结果伱才是那个最黑暗的人哈哈哈。” 像这些罪犯胆敢踏足哥谭本土一步,当天就得人间蒸发。 但这个世界被李铭调教过的布鲁斯,却完全不同。 而且,他们也都很恶趣味。 但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确实和小丑很相似。 “不不不。” 小丑左右摆动手指。 他严肃地问道:“是这样吗?你知道的,我没有什么关于谈薪资的成功经验。” 他不光有着酒神因子,到了地狱阵营还有索鲁斯给他支持继承者复活技术。 那样的蝙蝠侠比他抓进阿卡姆的绝大多数罪犯,都要适合被关进阿卡姆。 不过这样也好,都是同类人,更好沟通了。 “不,不用你去占领那些世界。” 而且源力也确实有用。 纯粹是在地狱有索鲁斯当内应,他比较容易把小丑安插进去。 李铭想了想,地狱阵营下属应该不止一万个世界才对。 “果然,跟着你才有更大的混乱哈哈哈!” “当然你动动眼睛就能杀了我。”他冲李铭眨了下眼睛,“但是你不会。” 要不怎么说很多版本的哥谭是犯罪天堂嘛? 当然这个锅得漫画编辑来背。 “我可以把这当做你的面试演讲吗?”李铭笑着问道。 “你需要我!”小丑笃定地指着李铭,然后忍不住大笑出声,“我也需要你哈哈哈!” 小丑舔着嘴唇,盯着李铭像是在看一块稀世珍宝。 “让新哥谭保持混乱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哈哈哈,高高在上的哥谭之王!” 他没想到小丑竟然是第一个看穿自己真面目的人。 地狱轮回者有福了。 如果地狱乱起来的话,天堂肯定不会错失良机,天堂和地狱开战之后,李铭就不信其他阵营会光坐着看戏。 到时候谁还会去管深渊这个小透明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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