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来自阿卡姆的小小震撼 菲什开着大巴奔跑在道路上,现在她全身被翠绿色轻纱包裹,犹如穿了件带披风的纱衣,但实际上这些轻纱都是从她皮肤上长出来的。 她烦闷地听着后面一群同样奇形怪状的人大吵大闹,连忙大吼一声。 “闭嘴!” 车里众人赶紧停止制造声音。 虽然他们人多,但还是很怕这个把他们从实验室带出来的大姐头。 菲什拥有很高的个人魅力,总是能在身边拉出一支追随她的队伍。 “我们去哪里,菲什?” 一个长着背脊的高大男子走过来询问,他足足有两米五高,宛如一个人形哥斯拉。 这个巴士里面十多个人,大多都是这种模样,他们都是被雨果复活,或者拉去做人体改造的实验品。 “去找我以前的手下,布奇。”菲什回答,“布奇守住了我一份势力。” “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他还会认你这个老大吗?” “会的,布奇是我最忠诚的部下。”菲什语气很坚定。 但她心里却浮现出昨天李铭给他说的话。 “去布奇身边卧底,等我的指示。” 菲什能从印第安山出来,就代表她已经向李铭效忠了,除了实力差距外,还因为她的生死全掌控在李铭手里。 雨果在复活她的时候,添加了其他基因进去,让菲什现在可以通过接触皮肤来控制他人,缺点是基因结构不稳定,需要用药物维持身体不要崩溃。 这大巴车上的人,都有这种毛病。 李铭手上有她需要的药物,这点就把菲什拿捏住了。 “要对不起布奇了。”菲什心里想。 她到现在还记得自己死的时候,布奇那痛苦的眼神、愧疚的表情,菲什知道他在抱歉没有保护好她。 可她现在回来却是带着别人的命令,很大程度上会损害布奇的利益,让菲什感觉很对不起布奇。 没错,李铭从始至终没有告诉菲什,布奇其实是他的人。 他必须要承认,自己有恶趣味,就想看看菲什和布奇两个人是怎么互相欺瞒身份的。 现在哥谭局势稳定,他潜藏的乐子人心态冒了点小头出来。 另一边,逃出印第安山的德怀特强行控制着自己的兴奋。 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车子上冰柜里躺着的人。 杰罗姆·瓦勒斯卡。 德怀特是雨果手下的一个小研究员,自从见识到雨果接连把人复活之后,他心里就无法抑制地冒出了一个想法。 复活杰罗姆! 杰罗姆死后,他的影响却越来越大,尤其是在长期被压迫的人群中,杰罗姆更是被奉为了先知。 很少有人知道,德怀特正是杰罗姆的信徒。 他偷偷学了雨果复活他人的技术,在印第安山一片混乱的时候把杰罗姆的尸体带了出来。 德怀特生硬地模仿着杰罗姆的笑声。biqubao.com “先去哥谭安顿下来,我再试验一下,然后哥谭就准备迎接你的复苏吧,呵哈哈哈哈哈。” 李铭摇摇头关闭监控,有当杰罗姆的心,没有杰罗姆的脑子。 “星期五,给他提供一点帮助,不要让别人发现他。” “好的,先生。” 凭借哥谭集团对如今哥谭的掌控力度,如果没有星期五帮助,要不了两天德怀特就会被人发现底细。 菲什带着怪人们找到布奇后,经历过一系列鸡飞狗跳,终于所有人还是接受了菲什回来的事实。 毕竟这里是哥谭,所有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布奇理所当然地把老大的位置让回给了菲什,塔比莎虽然有点小意见,但她瞅瞅那群怪人后,还是把意见憋在了心里。 “别担心小姑娘。”菲什对塔比莎安慰道,“虽然盖勒文是个混蛋,但伱这个妹妹我挺喜欢的。” 塔比莎有点对菲什改观了,虽然她老觉得菲什太过强势,但现在到菲什手下后意外地还觉得不错。 “菲什,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布奇问道,“对付企鹅吗?” 谁都知道菲什和企鹅人恩怨颇深。 “不,我暂时不会去对付企鹅或者哥谭帮,我们的实力还太弱小。” 菲什手上拿着报纸,上面除了印第安山的新闻外,就是在表扬企鹅市长又为哥谭做了什么实事。 死过一次之后的菲什,对之前的恩怨反而有点改观,她现在不把企鹅人视为敌人了。 企鹅人以前是她的打伞小弟,现在变成光芒万丈的哥谭市长,让菲什很有成就感。 她觉得企鹅人就是她的一件作品。 在原剧情里也是这样,复活之后的菲什好像看开了一般,处处维护着企鹅人,甚至到最后都是为保护企鹅人而死。 当然这些事情菲什现在不会对别人讲。 听到菲什暂时不当敌人,布奇和塔比莎暗自松了口气,企鹅人他们不怕,但他们害怕李铭。 “我们要招揽人手,你接收了许多哥谭帮的敌人,很不错布奇,但还不够!” 菲什大声说道:“我们要把哥谭帮所有的敌人都吸收过来。” “要让所有和哥谭帮作对的人知道,我就是他们的领袖!” 她伸出手攥紧拳头,朝着天空狠狠的挥舞,气势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除了她自己。 还有布奇两口子。 哥谭帮、哥谭集团永远都会有敌人,与其让他们四处搞破坏,还不如聚集在一起,李铭只需要隔一段时间去收割一下就行,就像噶韭菜那样。 为了给菲什他们树立起招牌,李铭还让星期五给菲什提供情报,成功破坏几处哥谭帮的产业,甚至干掉几个头目。 当然,这些头目都是生出异心的人,扔给菲什立威刚好,废物利用。 其实菲什的作用很大,哥谭帮改组成为哥谭集团后,内部难免会生出蛀虫,都是有功之臣,李铭去处理可能会影响团结,所以让菲什代为出手,替哥谭集团清理内部。 然后这些成功案例还能吸引哥谭集团的敌人。 等李铭这次任务结束,把菲什带到轮回空间后,就会让布奇接过菲什的位置。 以后这个位置就是李铭的另一只手,把有可能威胁到哥谭集团的事物,都全部掌握在了手上。 这才是李铭心目中哥谭之王应该拥有的权柄,就算是敌人,能做到什么程度,都必须由他说了算! 感谢世上最专一大大的月票支持!!! 感谢不讲礼帽大大,一天帮我捉了三个虫哈哈哈! ヽ(=^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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