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大家都是在港城圈子里混,同样都是地位不俗的豪门世家,沈家有什么风吹草动或异样,很难瞒得住。 沈焰不在港城。 他三叔沈江北频繁有大动作,在天盛集团内部大肆清理异己,甚至还在跟人洽谈合作的时候,隐隐有以天盛掌舵者自居的趋势。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外人觉得不同寻常。 上次沈江北冒头,好像是在沈焰车祸后。当时沈焰生死未卜,他就急着上位,最终当了小丑。在沈焰醒来之后,迅速就将他摁了下去。 这次…… 肯定是因为沈江北又看到希望了。 也就意味着,沈家必定出了大事。 要么是沈老爷子,要么是沈焰。 只想看热闹,无心在沈家的事情上插一脚的其他豪门—— “这次沈焰只怕要成最大输家,不过是离开港城一趟,别到时候不家业不属于他,老婆还给他戴绿帽子。” “前段时间不是听说,沈焰跟他那位沈家少夫人感情还挺好的嘛?怎么现在,还没尘埃落定,也没听说过沈焰出事的消息,就这么快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啧,谁知道呢?或许两个人就是逢场作戏呗。” “燕念北恐成最大赢家?” “不过姓燕的这手段也不厚道,正大光明分蛋糕还好,通过女人去获取沈家的最大利益,就不怕以后有人诟病他吃软饭?”biqubao.com 不过这些人也就私底下议论而已。 毕竟他们或多或少跟沈家有些交情,或者忌惮沈家,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只敢私底下吃点瓜,看看热闹就算了。 而那些想从沈家争产中,分一块蛋糕的人,则一个个心里直犯嘀咕,甚至还背地里对燕念北破口大骂—— “他燕念北横插一脚干什么?” “他不是年纪轻轻就成了燕家的继承人?为什么还这么贪心不足?c市的,手都伸长到港城了,也不怕手伸得太长,被人剁掉!” “本来只需要对付一个嫁入豪门的肤浅女人,结果没想到她竟然攀上了燕念北,事情可不好办啊。” “燕念北好歹也是燕家继承人,手段怎么这么不讲究?这么明目张胆,跟沈焰的老婆搅和到一起,是不要脸了吗?” 燕念北确实不怎么要脸。 他这人向来离经叛道,从不管外人怎么说怎么看。 这一整天下来有苏媚陪玩,他心情挺好的。 而且苏媚这女人挺聪明,懂得投桃报李,知道他有心帮她,所以去到港城的各个地方时,都有很认真帮他讲解,条理清晰,幽默风趣。 “我还以为你会继续沉浸在惴惴不安中,没想到你调整得挺快。” 燕念北将自己刚才亲自去买的咖啡,递给苏媚。 港城最大的跨江大桥上,江风拂面,夕阳西垂,别有一番景色。两人就这么靠在大桥栏杆上,有一搭没一搭聊天。 “之前之所以会惶恐,是因为不知道该干什么,来应对眼下的突发状况。你燕总都已经纡尊降贵亲自教我如何应对了,我还有什么好惶恐的呢,对不对。” 苏媚手里拿着咖啡,并没喝。 “怎么不喝,不合口味?我可难得为女人服务。” “燕总,你要是不加后面那句话,应该会讨喜很多。”苏媚由衷道。 燕念北这人可能是从小生活得太好,如众星捧月,以至于他的自信到自负是发自骨子里的,浑然不知尊重为何物。 尤其是对女人的尊重。 偶尔多说两句话,就能彻底暴露,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怎么不喝,不合口味?”燕念北还真就听了苏媚的,将后面那句话去掉,“怎么样,现在是不是觉得顺耳了?你们女人就是喜欢计较些小事,一两个词都能惹得你们不高兴。” 苏媚:“……” 燕念北是懂改正的,但不多。 改了一个雷点,很快就能自己再抛出一个雷点。 算了,她跟他计较这些干什么?反正也不是她男朋友或老公,她以后也用不着跟他朝夕相对。 燕念北的视线还是直勾勾落在苏媚手中的咖啡上。 仿佛势必要刨根究底。 毕竟是他亲自买回来的咖啡,苏媚一口都不喝,这是不给他面子。 “平时如果不是为了提神,我不喝咖啡。毕竟生活都已经够苦了,干嘛还要自己找苦吃。” “所以你爱喝什么?”燕念北追问。 苏媚只是闲闲看了他一眼:“白开水。” 她爱喝奶茶,沈焰知道,这就够了。 “苏媚,我跟你说真的。沈家出这么大事,沈焰直到现在还没露头,多半是他那边也出了事。他要是真死在国外,你不如也早点自谋出路,反正我燕太太的位置还空着。” 燕念北真是不放过一个挖墙脚的机会。 但凡心理不够坚定的,都要被他策反。 苏媚看了他一眼,很认真的说道,“燕念北,你这样执着于挖墙脚,迟早是要被打的。沈焰要是平安无事,事后估计能一刀嘎了你。” “没事,如果挨一顿打,能将墙脚挖倒,我不介意。”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还是要相处的,因为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有意思。 他开始有些理解为什么沈焰会移情别恋了,因为像苏媚这样的女人,相处下来,很难不被她吸引。 聪慧又坚韧,知世故而不世故。 跟这样的人相处,主打的就是一个舒服。 苏媚斜了他一眼:“停,再继续说下去就没意思了。” 燕念北意犹未尽。 … 小独栋。 沈清如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到家之后就立即将沈乔乔叫过来。 “妈,爷爷不是说,没有他的允许,不准你回老宅来吗?” 沈清如一边将那些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一一打开,一边抽出手来,在沈乔乔背上拍了一把。 “你这死丫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为什么悄悄回老宅,还不是逛街的时候特意给你买了些衣服送回来?” “这世上也就只有我这种当妈的,才会无论干什么都心心念念着你,换做其他外人,谁考虑你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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