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小县城里多待了两三天,已经是计划之外的事。 沈焰不放心这里的医疗技术,还有休养环境,索性决定将苏媚带回港城,再让私人医生好好检查一番。 但这也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靳优死活不肯离开苏媚,非要跟着她走。 跟雏鸟情结有些相似,苏媚在最开始给了她一个拥抱,她本就有些黏着苏媚。再加上那天夜里,苏媚几乎是拼死保护她,靳优就更加不愿意从她身边离开了。 毕竟靳优也是个苦命的女人,这十几年来完全不知安全感是什么。 而眼下,苏媚给了她最大的安全感! 沈焰太阳穴突突直跳,对于这个半道上冒出来跟他争沈太太的女人,哪怕她再如何的命运多舛,他都觉得有些暴躁了。 脸上哀怨地看向苏媚。 以前他不懂什么叫男女通吃,现在他懂了。 他的沈太太真就男的女的都喜欢黏在她身边,之前有沈乔乔,现在又多了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真是要多糟心有多糟心! 苏媚也没办法,只能赶紧顺毛摸,好好安慰这个醋缸子。 毕竟如果要将靳优带去港城,还得沈焰派人出面,跟这边的警方交涉。因为靳优是这起特大拐卖案的证人兼受害者,后续可能还需要她配合调查,按理而言,是不应该离开这个县城的。 可她眼下情绪不稳,精神状态才刚有好转,死命要跟着她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不想带个拖油瓶回去,但沈焰还是交给黎桑去办。 于是周二下午,飞机准时启程,还带了靳优这么个拖油瓶…… 落地港城。 苏媚跟沈焰商量道:“方便让她住进沈家吗?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将她安置在姜来儿那里,顺便在姜来儿那边住上几天。” 沈焰的话几乎从齿缝间挤出来:“我发现你对别的女人,可要比对我好得多!” 现在竟然还打算为了个陌生女人,直接让他独守空房了!? “多喝水,少吃醋,有益身体健康。”苏媚一本正经劝道。 “你是不是笃定了我不敢拿你怎么样?” 吃醋这种事,是他愿意的吗? 还不是因为有些人招蜂引蝶,不论男女!魅力实在太大,根本让人放心不下! 让她去姜来儿那里住,那是不可能的,上次姜来儿生日,撺掇着她去会所看猛男的事还历历在目,沈焰是傻了才会让她这么快又跟姜来儿搅活在一起! 若不是因为心知肚明,以苏媚的性子,根本不可能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姜来儿划清界限…… 沈焰还真想怂恿她跟姜来儿断交。 毕竟有这么个不省心的大姨子,着实是让人不放心。 所以,还是让靳优一起住进沈家老宅算了。 他可不希望不久后的某一天,看见四个女人一起出现在会所。 一路上靳优都紧紧挽住苏媚的胳膊,眸子里写满不安,但因为苏媚就在她身旁,所以她也没出现应激反应。 回到沈家老宅后,苏媚首先就去见了沈老爷子。 总不能因为老爷子没有表达出不满,她就忘了摆正自己身份。 这次事情闹这么大,总得对老爷子有个交代,否则他老人家心里头多少有些不快。 沈河山其实本就没有觉得不高兴,但苏媚这么知情识趣,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向他解释这次在网上闹得风风雨雨的事件,还是让他老人家觉得极为高兴。 这是一种被尊重的感觉。 但凡上位者,最忌讳的就是不被尊重。因为他们掌控欲极强,有时候在乎的根本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旁人处理事情的态度。 “爷爷,这次录节目的时候我确实冲动了些,使得网上现在闹得风风雨雨,最重要的是,也让您跟沈焰为我担心了,真的是很抱歉。” “眼下网上还不知道我跟沈焰的关系,所以说对沈家声誉暂无影响,但一想到您年事已高还要为晚辈操心,这确实是我的不是。沈焰甚至还抛下工作,特意去接我回来,问题都在我,爷爷您不要怪他。” 沈河山笑呵呵的摆摆手。 “年轻人冲动一点怎么了,更何况这次的事,爷爷觉得你干得好!遇上这种事,本身就应该有三分血性,这才是我们沈家的人!” 身为商人,在商场上,的确应该心狠手辣,雷厉风行。 但首先,商人也是人,既然是人,那就得有几分人性在。 他向来都提倡,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小是小非上,有些心机无所谓,但在大是大非上,该出手时就出手。 至于沈焰耽误工作去接老婆回来,这难道不是应该的? 一个男人就应该出现在妻子最需要的时候,暂时将手头工作放下,这都没什么。 毕竟钱是随时能挣的,但若是在最关键时刻不见人影,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弥补的。 沈河山真是出人意料的善解人意,体贴人心。 也是确确实实的偏心偏到了嘎吱窝。 他偏心一点怎么了? 谁让苏丫头会说话,会做人呢! 真就一番话说得进退有度,令人身心舒爽,尤其是这办事的敞亮程度……不是寻常年轻人能想得到的。 “听阿焰说,你受了点伤?”沈老爷子甚至主动关心。 “小伤而已,不碍事。” “赶紧去休息吧,别胡思乱想,我即便是老糊涂了,也不会因为你见义勇为而生气。” “谢谢爷爷体谅。” 苏媚转身,刚准备离开,沈河山又叫住她。 “过几天阿焰要去帝京参加一位合作伙伴的宴会,若是带上你,你直接从我保险柜里挑首饰戴。我让夏管家将保险柜给你送过去,我老了,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了。” 苏媚一惊。 她是知道保险柜里的首饰有多贵重丰富的,几乎是老爷子跟已故老太太的毕生收藏,平日里家中所有女眷,包括没有住在沈家老宅的沈江北妻子,参加什么宴会想要借用保险柜里的首饰,都必须进行登记,经过重重手续,才能借出去,还必须得按时归还。 她之前零零碎碎得到了点来自老爷子的馈赠,比如说最开始进入沈家时的红宝石手链…… 那都已经足够贵重了! 结果现在,老爷子竟然打算将整个保险柜都给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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