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事情处理完,宋清泉回办公室,拨通电话。 “沈先生,会所的事,已经善后好。确定到时候不会麻烦到您和您手下的人,还有您那位朋友持枪的事,已经封口,不会传出去。”宋清泉的态度很恭敬,是发自肺腑的臣服。 车内。 沈焰淡淡“嗯”了一声,“辛苦了,宋总。” 宋清泉连忙受宠若惊:“沈先生太抬举了!我哪里敢当得起您一声宋总!以后还有什么事,您直接吩咐就成。” 电话挂断,宋清泉才敢松了口气。 他年纪比沈焰还大,但在这位面前,他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景仰和感谢。面对沈焰时,他不敢不谨小慎微,毕竟沈焰等同于他的再生父母! 其他人都只感慨,他宋清泉也不知道走了什么大运,白手起家,在港城站稳脚跟,还拥有好几家大型会所,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一跃成为港城说得出名字的富商。 唯有他自己知道,他走运的遇见了沈焰…… 他能发家,全因沈焰抬举,而且还是当初不满二十的沈焰。 这个年轻人的商业嗅觉和前瞻性视野,远非其他同龄人能比!当初港城经济刚刚发展起来,他就已经瞄准了奢华高端会所领域,甚至做好了一整套的运营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开始收割港城有钱人的钱包。 至于有没有瞄准其它领域……他不知道。 与此同时。 黎桑也在跟沈焰感慨:“宋清泉也还算有能力,那些会所都经营得有声有色,你还不打算把他当心腹来培养,成为你核心智囊团的一员?” “他还不够资格。”沈焰如是评价道,“经营几个会所,已经很勉强,无法独当一面。” “你说你投资了那么多人,如果婚礼那天车祸惨遭不幸,是不是就全便宜了别人?”黎桑冷不丁话锋一转。 别看他五大三粗是个糙汉,外人一看觉得他肯定高冷寡言,可实则话多起来,真是让沈焰都觉得脑仁疼。 “你就不能提点好的?” “我就是突发奇想。”黎桑耸肩,缓缓将车开进沈家老宅,“而且我考虑的问题,很具有现实意义。” 下车。 将沈焰推回房。 黎桑又不阴不阳地问了一句,“确定要我去医院保护现在这位?” 沈焰疲倦地按了按眉心,晚上八九点出去,现在已经是凌晨,他困了,“嗯,去看着她,谢藏确实心脏,指不定做出什么。” “也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黎桑在沈焰的雷点反复横跳,浑然不怕。 沈焰恼了:“就不能是我担心谢藏做些什么,闹得人尽皆知,到时候全港城都知道我绿了,颜面无光!为了避免这些,所以才让你去保护苏媚?” 黎桑点头:“这个理由不错。” 随即,又补了一句,“你这么气急败坏,显得你心虚,欲盖弥彰。” 沈焰突然觉得,黎桑跟苏媚多少有些亲戚关系,都是冤种! … 医院内。 姜来儿做完磁共振出来,只看见苏媚一个人,于是好奇问道,“怎么就你一人?沈焰跟另外那个男人呢?” 苏媚扶着姜来儿进电梯,“回去了呗,要不然还整宿在这里陪着?他能帮忙救你,我就谢谢他全家了,还敢奢求他做更多?” “我怎么觉得,有股淡淡的火药味。”姜来儿敏锐察觉。 “行了,别哔哔叨叨的,我给你在医院顶楼开了间vip病房休养,你少说两句,现在就跟我去病房休息。顶楼我包下来了,等明天再找些保镖守着你。” “那岂不是要花很多钱?”姜来儿瞳孔震惊。 vip病房,包一层楼,一听就很贵! 保镖,还“些”,更贵了! 苏媚沉默,而后咬牙,“你不提醒我要花很多钱,会死吗?本来就很肉疼了,你一提,我更肉疼!” 顶楼的vip病房堪称豪华,一层楼总共两个vip套房,进门奢华得就不像医院,每一处细节都透着金钱二字。 所有被套枕头沙发套全新,还都是贵价大牌货。 两米的柔软大床,姜来儿扑上去就彻底陷了进去。 “哇,这个床的牌子我看到过,一个床垫十万!” 苏媚也没见识地过去认了一下牌子,沈焰睡的那张床,床垫好像就是这个?不过要比这个垫子柔软,估计是更高端线的产品。 姜来儿从床上跳起来,一瘸一拐的到处走。 “卧槽,还自带麻将室,健身室,这是医院啊,还是总统套房啊?洗手间竟然比我之前租的一室一厅还大,还自带按摩浴缸,我爱了!” 姜来儿嘟嘟囔囔个不停,“苏媚,这得多少钱一晚上?我简直想在这里住到死!!” 说到钱,苏媚整个人都麻了,“五十万一天,给你交了三天的钱。” 她卖身嫁给沈焰,从苏金伦那里也就敲了五百万,只够姜来儿在这里住十天,她还想住到死,呵,想得美! “媚媚,我爱你!”姜来儿冲苏媚飞吻。 苏媚爱钱,竟然愿意花这么大一笔在她身上,属实是真爱无疑了! 在浴缸里泡了个澡,姜来儿美滋滋往床上一躺,苏媚也就洗了个脸的时间,她睡到打鼾。 苏媚:“……” 像她们这样从小就吃苦的女孩子也好,什么大风大浪都自己扛过,遇上事儿睡一觉就好了。 站在床边看了姜来儿一会儿,苏媚打算窝沙发上睡一晚。 就在这时,黎桑请求添加好友。 通过后。 黎桑:少夫人,请问现在在医院哪里? 苏媚:顶楼vip病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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