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狼王_第228章 和电视上的不一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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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厉峰从白龙寨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相安无事,各人也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学习。
  而陆家也接连从李家手里夺回了他们旗下的很多公司,重新成为了东海的一流家族。
  陆步轩也第一时间给厉峰打了电话,请他到豪情大酒店,想向他解释一下在经济小组诬陷他的事情。
  厉峰并不是个小气的人,答应了陆步轩准时到达。
  很快,陆步轩就派了司机,亲自把厉峰接到了豪情大酒店餐厅的包间里。
  厉峰才一进入包间,就看到了陆钢跪在了地上。
  他当然明白陆钢为什么要跪在地上,随即急忙上前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怎么能给别人下跪呢?快起来。”
  可是,陆钢并没有起来,而是说道:“厉先生,我不是人,我是畜生,你对我陆家有大恩大德,我还陷害你,你不打我不骂我,我心里反而不好受,更觉得对不起你。”
  厉峰微微一用力,就将陆钢托了起来,随后点上了一支烟。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就为这事啊?其实我根本没放在心里,你不用自责。”
  说着,他将陆钢扶到了椅子上坐下。
  陆步轩叹道:“厉先生,你可真是大人大量啊!要是换作别人,早就和我们一刀两断了。”
  厉峰玩味一笑。
  “老陆,我能理解你们当时的决定,要是换作我也会这么做的,这没错。”
  陆步轩和陆钢沉默。
  厉峰接着说道:“每个儿子都会首先顾及自己的亲人,这是人之常情,况且你们是被威逼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决定,所以我并没有怪你们。”
  忽然,陆步轩拿出了一张协议。
  “厉先生,我知道你喜欢喝酒,所以我将陆家旗下最大的酒企东江大曲的股份全部以一元转让给你,你一定要收下,否则我心里总是觉得对不起你。”
  “酒企?”厉峰乐了,他最喜欢研究酒了,也经常自己酿酒,早有开个酒厂的想法了,这不是瞌睡遇到枕头了吗?于是他没有拒绝,“好吧!那我就收下了。”
  随后,三人交谈了一阵,陆步轩派司机送厉峰回去,厉峰婉拒了,他打算走一走。
  自从李万怀逃离东海后,他已经很久没有空出门散步了,今晚正好可以悠闲地走一走了。
  就在他刚走出包间的时候,忽然看到两名男子不断用手推搡着几名年轻的女孩。
  其中一名戴着墨镜的男子冷冷说道:“你们这招已经过时了,骗不到我们的。”
  “我们说的是真的。”其中一名瘦瘦的女孩手里拿着一本笔记本再次跑了过去,“求你让我们见见灿灿。”
  “啪!”
  墨镜男反手一巴掌,将女孩打倒在地,“滚!再不滚我就叫保安将你们扔出酒店。”
  “呜呜呜……我说的是真的,求你了。”女孩委屈地哭了起来,眼泪如断线的珍珠一样不断滚落。
  厉峰急忙上前,将女孩搀扶了起来。
  厉峰最见不得别人哭,特别是女孩子哭,他立时上前,捏住了墨镜男的手腕。
  “不管什么事情,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孩,算什么本事?”
  墨镜男大怒。
  “哪里来的屎壳郎,滚一边去!”
  “啪!”
  厉峰抬手给了他一个重重的耳光,打得墨镜男原地转了三个圈才趴倒在地上。
  随后,他走上前,将女孩扶了起来。
  “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也许我能帮你。”
  女孩摇了摇头,“谢谢你的好意,这事你帮不了我的。”
  厉峰也不勉强,于是叹道:“看你们还是学生,那就回去上课吧!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几位女孩无奈,只得转身离开了。
  随后,厉峰虎眼一瞪,吓得墨镜男和他的同伴急忙躲进了房间。
  厉峰来到酒店一楼大堂时,又看到了那几名女孩正坐在大堂的沙发上,愁眉苦脸。
  就在这时,一大群人从这边走了过来,中间拥着一名高个子的年轻男子。
  这名男子脸上化着浓妆,远远看去简直比女孩还漂亮。
  厉峰不解地摇了摇头,“他娘的,男人也开始化妆了吗?”
  “快让开!”
  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一名胖子指向了厉峰。
  厉峰看了看周围只有自己,于是问道:“你是和老子说话?”
  “废话!”胖子走了过来,“不是和你说话和谁说话?快让开!”
  他说着,伸出大手推向了厉峰。
  哪知厉峰犹如大山一样屹立原地不动,仍凭对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我说死胖子,这路又不是你家的,你凭什么让老子让你路。”
  胖子脸色涨红,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那几名女孩又冲了过来,面向那名化着浓妆的男子,却被保镖用手挡着。
  “灿灿,求你给我们签个名!”
  那名叫灿灿的浓妆男子眼里闪过一抹轻蔑,随即伸手将她们的笔记本抢了过来,直接撕了。
  “又是你们几个,这招都老掉牙了,以后换个新鲜的吧!”
  几名女孩愣在了原地,呆若木鸡,一个个再次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怎么能这样?与电视上完全不符合啊!”
  “他还是那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吗?”
  “不是说他对粉丝是来者不拒的吗?”
  说着,三名女孩抱头蹲在地上哭泣了起来。
  厉峰摇了摇头,走上前。
  “我明白了,你们这是要签名,人家不给就伤心成这样,至于吗?”
  那瘦女孩抬起了头,委屈地说道:“我们不是为了自己要签名的。”
  “我们有个同伴,得了白血病,日子不多了,她最喜欢的爱豆就是灿灿了,走前的心愿就是希望得到灿灿的签名。”
  女孩拿着已经被撕坏的笔记本说道:“这是她的笔记本,贴满了灿灿的照片,还有她亲笔写的灿灿所有歌曲,就是想让灿灿给签个名,没想到却……”
  “原来是这样。”厉峰说道:“把笔记本给我,我去找他要签名,你们在这里等我。”
  说着,他拿着撕坏的笔记本大步追了上去。
  拦住了那名叫灿灿的明星,“站住!”
  “又是你!”灿灿昂着头,一脸轻蔑,“保镖,将他轰走。”
  可是,保镖们才上前,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厉峰手臂挥出,一股劲风卷翻在地,狼狈不堪。
  随即,厉峰猛地冲上前,揪住灿灿的头发就是两个耳光。
  “你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人家小姑娘得了重病,临终前想要你的签名,你不签也就算了,还把人家的笔记本给撕了,你的心是石头长的吗?”biqubao.com
  “你现在就给老子去医院,向她道歉!”
  “如果敢说个不字,老子就打掉你的门牙。”
  最后,灿灿是被厉峰一路揪着头发到的医院。
  得白血病的女孩叫刘琳,忽然看到自己的爱豆来病房,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以为在做梦。
  “你真的是灿灿吗?”
  灿灿一脸苦相,点了点头。
  刘琳躺在病床上,露出了久违的灿烂笑容。
  “灿灿,你能为我唱首歌吗?”
  不等灿灿说话,厉峰就冷冷说道:“快唱!不许拒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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