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赵富直挺挺倒在地上的尸体,梁诚面无表情,眸子之中有的是一抹冷冽,就算赵富不服用他给的化妖丹,他也有让赵富生不如死的办法,对于这等叛徒,虫族岂会客气,不但在其体内下有虫族禁制,就是家人也不会例外,除了以防万一,毕竟对于狗也会套上狗链。 赵富也算是一个明白人,然而这种明白只不过是目光短浅,不管当初的赵富是为了一己之私或者是被逼无奈也罢,相信外人会对自己好的人,或者以为只是各为其主,在这等种族间的大义面前无疑是可笑至极,物竞天择有的是优胜劣汰,不是妖族亡就是我人族亡之事。 服下化妖丹后,赵富肥胖的尸体开始收缩,只是片刻就化作一个拳头大小黑球,这个黑球散发着浓郁的妖气,像是赵富这等半虫人,说是获得加入虫族的资格成为虫人,但只不过是虫族补充妖力的口粮而已,就算赵富这等出卖人族利益有一定功劳的叛徒也毫不例外为随时补充妖力的口粮。 虽然赵富所化的黑妖丹妖气不如那些妖族之人的纯正更不如妖丹,但用来启动云顶宫藏书阁的那处传送阵已经绰绰有余。 梁诚看着地上赵富所留的宽大华丽衣物,扯下一块布将黑妖丹包裹起来,直接拿他怕脏了自己的手,而后梁诚再次拿出一颗黑色丹药捏碎,从此云山镇里那个豪强大族的赵家几个关键人物便莫名其妙暴毙,没了虫主子与这几个出卖人族利益害死无数底层百姓的关键人物, 所谓的云山赵家从此一落千丈,便是所谓的家道中落,有的是其他家族的各种算计与有仇之人的报复,至于赵家原先那些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的公子哥与大小姐的死活,梁诚没丝毫同情,这些人的锦衣玉食与高高在上无不是建立在如同他这种出身底层人之上,别人享受荣华富的时候没想起他可怜他,等了这些王孙公子世家大族的公子哥小姐落难的时候凭什么他还要去可惜这些人。 梁诚顺手就将赵富留个他沉甸甸的钱袋给拿起来掂了掂,至于里边的银票梁诚没有看上眼,倒是黄豆大小的百来颗金豆子却是不错,拿在手里让梁诚有种说不出的踏实与满足之感。 梁诚看着手里金灿灿的金豆子不由得摇了摇头,如今都已经成为修士,修为已是悄然步入炼气巅峰,在修真界怎么也算是半步筑基,然而对于这等世俗的黄白之物依旧是不能视若粪土,看来小时候真的是穷怕了。 就在梁诚收拾黑妖丹与金豆子的时候,归墟鼠不知道何时出现他的肩头上舔着油腻腻的小爪子,当看到金灿灿的金豆子,归墟鼠水汪汪的大眼睛便放光,吱吱叫唤似乎在央求一般。 梁诚好笑,只是不是问他要灵石丹药就行,如今他真的没有,要是有也不会吝啬,区区的黄白之物就算他再抠门,那只是对于他无关之人,对于自己人梁诚从来都很大方,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也算是一诺千金。 归墟鼠迫不及待跳到梁诚拿着金豆的大手上,然后开始大快朵颐,比起那些酒肉归墟鼠更是喜欢吃这些金属之物,不但有一副好牙口,比之传闻之中的噬金鼠这等高阶灵兽也毫不逊色,更关键的这小家伙顾家,会如同正火道人的那只风行鹤一样,往家里搜罗值钱或者喜欢之物。 就在归墟鼠大快朵颐之时,却是没有忘了梁诚这个主人,如同嗑瓜子一般将一颗金豆子给打开后,然后用粉嫩的小爪拿出一芝麻大小的小黑球。 梁诚即便如今体内的灵气已是消散,但当看到这颗芝麻大小的黑球,也能感应到其中有着邪气,这股邪气梁诚很是熟悉,一个老奸巨猾的老家伙模样浮现在梁诚的脑海里,这老家伙正是余樵。 梁诚的脸色阴晴不定,赵富身上带着余樵做过手脚的一颗金豆子,绝无可能是赵富偶然得来,余樵为了打探颜清若的下落或者是为了防备他与算计他,不光是在归墟界的势力里散播赏格笼络人心,就是在归墟界的世俗之中也留下耳目。 余樵来过乾元国的云中郡已是无疑,可惜他慢了一步,要不然他定要这老家伙好看,不将其挫骨扬灰,抽魂炼魄,梁诚都觉得亏待了这老家伙,不是梁诚对这老家伙有多恨,彼此为敌,不择手段才是理所当然。 只不过他已是不可能知道余樵对赵富做过什么手脚与要求赵富做什么,就算他有引魂丹也是无用,他自以为聪明,难到别人就是蠢人,他所面对的是修真手段,即便是在修真界,他的修为实力拍马也赶不上余樵。 梁诚将那颗芝麻大小的黑球用一个小瓶子装起来,有了余樵的气息着就好办许多,归墟鼠除了能通过气息找到宝物,找个人也不再话下,若是察觉到余樵的气息,归墟鼠第一时间就能知道,以前他的千变如果说是被动防御与隐藏,有了归墟鼠,就等于他有了比之玄蛇暗中监视更为强大与厉害的探查能力。 除了通过气息找到余樵,他也能通过归墟鼠找到颜清若,抬头看着璀璨星河,梁诚脸上露出微笑,然后轻轻拍了拍归墟鼠的毛茸茸的小脑袋,他知道他欠了一个人情。 第二天一大早梁诚神清气爽起床,好久他都没有这般舒服睡一觉,他有些怀年当初在修建小洞府之时的那种惬意,看着外边的朝阳,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梁诚却是若有所思。 离开客栈梁诚走在云山镇繁华热闹的大街之上,对于能有一个好天气,在这里不管贫富贵贱都是不错的心情,至少如今的阳光不再是那些高峰之上那些权贵的专属。 然而春雨贵如油,这反常的天气也太过古怪一些,梁诚对于农耕很是在意,因为他就是一个从小在地里刨食的乡下穷苦佃户人家的孩子,农人靠天吃饭,因而就格外在意,更何况一年之计在于春,但这对满身绫罗绸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世家大族之人与有钱人家来说,春光明媚才是赏花好时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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