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中状元,女匪抢我做压寨夫君_第171章 你们用错了方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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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路上。
  云蝶穿着朴素的衣裳,却依旧难以掩饰她那一身柔美的气质。
  两人回到山寨,就在沈凌秋的主持下,举办了婚宴。
  谁都看的出来。
  没事的时候,王悍似乎更喜欢与云蝶腻在一起。
  这也不怪王悍喜新厌旧,沈凌秋固然好,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青云村的发展大计,很少有浓情蜜意的言语。
  云蝶则是不同。
  本就出自风月场合,琴棋书画皆有涉猎。
  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王悍才能感觉到全身心的放松。
  两个媳妇之间,王悍倒也没说更偏爱谁,只是主次分明罢了。
  整个青云村,估计也就云蝶敢拦着王悍的路了,看到俏生生站着的云蝶,王悍止不住的露出笑意,“小蝶,你干什么呢?”
  “相公,我也想出去玩。”
  “这是考量舜哥的实力呢,怎能当成玩呢?”
  嘴上这么说,身体却很诚实的朝云蝶伸出了手。
  微微用力,云蝶便翻身上马,坐在王悍的怀里。
  看到这一幕。
  站在大平台上的沈凌秋,脸色依旧冷峻,但眼角里,却藏着一丝羡慕。
  “驾……”
  山路经过修缮以后,台阶没那么陡峭了,纵马前行也就颠簸一些,却并不耽误上下山。
  王悍本就是疲懒的性子,学会骑马以后,出门便是无马不欢。
  骑马的速度着实也快一些。
  原本下山需要十几分钟的时间,骑着马儿,可以节省一半。
  很快,一行人便走出了一线天。
  张舜带着向北斗等人站成一排,目光不由得看向王悍,等着他发号施令。
  “看我做什么?”
  王悍摸了摸鼻子,笑道:“出发吧。”
  呼哧。
  话音刚落,张舜便一个健步冲出了十几米远,紧随其后的便是向北斗。
  这是王悍第一次考较他们的实力。
  向北斗带领的护卫队,全都憋着一股劲,要在王悍脑海里留下一些好印象。
  “哇,还是舜哥跑的更快一些。”
  王悍骑马不远不近地跟着,马背上还准备了几个水袋,以备不时之需。
  听到云蝶的欢呼,王悍点头笑道:“舜哥的实力,连凌秋都要全力应付,自然不容小觑。”
  “至于向北斗,更像是杂牌军,实力也相对中庸一些。”
  王悍观察着山寨内部的武力分布。
  天花板自然是沈凌秋和张舜。
  其次便是彦喜和向北斗这些人,再之后便是各个队伍里面的小领队。
  至于底层的队员,最多也就比普通人体质更强一些,武力值几乎可以忽略。
  “舜哥真厉害。”
  云蝶拍着手赞道:“相公,咱们要是多一些像舜哥这样的高手,是不是就更安全啦。”
  一言惊醒梦中人。
  王悍瞬间如梦初醒。
  随着张若曦接管了青云村大管家的位置,日常管理和经营,已经逐渐用不上沈凌秋和王悍了。
  接下来,两个人可以说是彻底闲了下来。
  王悍还可以研究一些产品之类的东西,至于沈凌秋,当真是无所事事。
  她的性格,注定无法像云蝶一样,做一个什么心都不用操的小女人。
  一直放在那里晾着,难免会让沈凌秋心生无趣。
  王悍思索道:“凌秋的实力若是不用起来,当真是浪费了,要不然,给凌秋找几个徒弟?”
  “妙啊,相公,凌秋姐姐一定会很开心的。”
  夫妻之间,就是要和睦相处。
  云蝶只懂得取悦王悍,如何不让沈凌秋感到冷落,就只能王悍多操点心了。
  说话间。
  张舜等人已然跑到了野狼大队的山脚下,这一走便是十五里的路程。
  开始的时候,众人还能保持极快的速度。
  不过越往后,个人体质的参差就体现出来了。
  向北斗还能靠着队长的颜面,硬撑着跟在张舜身后,而护卫队的其他人,逐渐拉远了。
  原本彼此间距离很近。
  可是到了野狼大队山下时,已然拉到很长的队伍了。
  若非沿途经常会遇到采矿队以及采石队的队员,这些护卫队员,兴许已经忍不住要放弃了。
  王悍主要是考较张舜的实力。
  在他从野狼大队折返以后,王悍也跟着调头。
  没多久,张舜便追了上来。
  脚步已然坚挺,不过气息已然有些凌乱了。
  “舜哥,喝口水?”
  王悍取下水袋,递到了张舜的面前。
  “暂且不用。”
  张舜咬牙发力,猛跑了几步,将王悍拉远了一些。
  呼呼呼……
  向北斗喘着浓重的粗气,终于追上了王悍的白马,“先,先生,给,给我,喝,喝一口。”
  “接着。”
  向北斗抓住抛过来的水袋,昂头灌了个水饱。
  缓和一阵后,他抬手擦去嘴角的水渍,垂头丧气地说道:“先生,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跑步也能累死人。”
  “其实……你们只是用错了方法罢了。”
  王悍解释道:“来回三十里地,相当于小型的马拉松了,你们起步阶段跑的太猛,消耗了太多力气,后续自然会中气不足。”
  “啥是马拉松?”向北斗瞪大眼睛问道。
  “额……就是跑很长的路。”王悍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可时不时的,还会蹦出一些古人听不懂的词汇。
  “向北斗,你别跑了。”
  王悍将水袋一股脑的取下来,“在这里等着,待会其他队员过来分给他们。”
  “好嘞。”
  向北斗正愁找不到借口放弃呢,王悍的话,可谓是给了他充分的台阶。
  “架……”
  王悍猛拍马背,纵马驰骋而去。
  尘烟滚滚中,向北斗望着王悍的背影发怔,“还得是先生啊,随便一件事,到他嘴里就显得格外高深莫测。”
  “跑步这种事,真是不服不行。”
  向北斗一屁股坐在地上,等着其他队员的到来。
  转眼间,又是半柱香过去。
  张舜已经坚持跑完了二十多里地,前方已经能够看到青云村的一线天入口了。
  此时的他,口干舌燥不说,体内还有种火辣辣般的撕裂疼痛。
  张舜脸上青筋暴突,依旧艰难地抬起脚步往前跑。
  哒哒哒……
  王悍发现了他的异常,急忙骑马冲了上来。
  “舜哥,可以了,你停下休息吧。”
  “不用。”张舜固执地加快了速度,猛然向前跨出一大步。
  下一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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