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中状元,女匪抢我做压寨夫君_第140章 叫王先生看笑话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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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瞎说。”
  村长老眼昏花,看不到那么远,“舜娃子哪里有钱买马,得十几贯钱呢。”
  “啥?十几贯钱,我的天呐,我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钱。”
  “一匹马十几贯钱,我就算发财了也不会买。”
  “谁说不是呢,太浪费钱了。”
  说话间,王悍与张舜两人骑马来到了村口。
  “哎呦,村长,你快看啊,真的是舜哥。”
  “我眼睛不好,可又没瞎。”村庄苦笑着说道:“都这么近了,我能看不到是舜娃子吗?”
  “哎呀,早几天就听说舜哥找到了赚钱的事干,原来是真的啊。”
  “舜哥都有钱骑马了,太厉害了。”
  “村长,舜哥是不是发达了?”
  此时距离村口只剩下两三丈的距离,村民的议论声,清晰地传入王悍的耳中。
  骑马就叫发达?
  王悍感觉很是无语,这些村民,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先生,村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走出村子,难免狭隘了些,还请先生见谅。”
  张舜无奈说道。
  “不碍事。”
  王悍拉停了马儿,翻身下马。
  放眼望去,他的一颗心逐渐往下沉。
  从远处看还好,这些村民挤在一起,倒也看不出有多凄惨。biqubao.com
  可是凑近了一看,问题就出来了。
  大部分男人,都穿着不合身的破衣裳,有些连上半身的衣服都没有,只穿一条到膝盖的裤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不说,还严重的营养不良。
  在明翠阁见惯了挥金如土的贵公子,猛然看到另一番景象,王悍心里不禁酸了一下。
  “这就是大乾的子民吗?”
  王悍以前无法理解什么叫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看到大渝村村民的处境,这句诗词可谓是振聋发聩的环境描写,而不是文学上的夸张主义。
  “舜娃子。”
  村长主动迎了上来,“几日不见了,又给你娘带药回来了?”
  “村长,这次没带药,我娘的病已经好了。”张舜指着王悍介绍道:“这位是王悍先生,是他救了我娘。”
  “哎呦,原来是王先生。”
  村子虽然穷,可对待大义之士,却是十分尊崇。
  村长当即弯腰拱手,朝王悍行礼。
  “使不得。”
  王悍都有些后悔了,早知道村子里是这副景象,就应该带些铜钱在身上。
  现在想拿出一件趁手的礼物都没有。
  “不知王先生来我们大渝村有何贵干?”
  “就是来看看而已。”王悍巡视四周,发现许多村民都想上来打招呼,面上却又有些畏惧之色。
  “大家不要怕。”王悍挥手安慰道:“我不吃人。”
  “哈哈哈……”村民们哄堂大笑,“先生一看就面善,怎么会吃人呢?”
  “先生救了婶子,那就是我们老张家的恩人呐。”
  “快,大贵,把你媳妇叫回来煮饭,咱们好好招待先生。”
  村长挥手喊道。
  大渝村里的村民都姓张,彼此之间都有些沾亲带故。
  而村长招呼的人,正是张舜的堂兄弟张大贵。
  “村长,不是我不想招待先生啊。”张大贵愁眉苦脸地说道:“家里最后一点青菜也吃完了,我都饿了两天肚子呢。”
  “糊涂娃子。”
  村长不愿在外人面前揭露老底,当即从袖口里摸出几个铜板,“上次舜娃子给的钱,我还有一些,你速去镇上买一些粗粮回来。”
  铜板拢共不超过十个,以现在的粮价,估计最多能买到王悍一人的饭量。
  王悍心里有些凄楚,忽然想起随身带有一些银两,便拿出来交给了张大贵,“多买点,我请所有人吃一顿好的。”
  “哎呦,这么多钱,我可不敢要。”
  看着足足有十两重的银子,张大贵吓的连连倒退。
  “舜哥,你来安排吧。”
  王悍将银子扔到了张舜的怀里。
  跟随王悍这么久,张舜也大致了解到王悍的为人,只要他决定的事情,很难能够反驳。
  张舜便将银子递给张大贵,“去吧,全部买成粗粮。”
  “好嘞。”张大贵一脸喜色,大手一挥,“来几个人,跟我去拉粮食了。”
  “哇,终于能吃上一顿饱饭了。”村民们欢呼起来,男人们几乎全都跟了上去。
  看到这一幕,村长又是无奈摇头,“叫王先生看笑话了,请……”
  “村长,这是先生给的奖励。”往回走的路上,张舜摸出一个钱袋子,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铜板,“按照老规矩,你给大伙发下去吧。”
  王悍看的神色一凝。
  难怪张舜在县城里一直省吃俭用,感情他赚的钱,全部发给村民了。
  可是……
  王悍疑惑问道:“这些日子,你也赚了不烧钱吧?村民们怎么还是食不果腹呢?”
  闻言,村长与张舜全都怔住了。
  两人对视一眼,最终还是张舜摇头叹息道:“不瞒先生,今年的粮食,几乎全被土匪抢走了。”
  “没了粮食,朝廷的岁粮便供应不上。我带回来的那些钱,全都充作岁粮之用了。”
  土匪,官府,压在村民头上的两座大山。
  这还是距离县城较劲的村庄,已然如此凄惨。
  换到了其他偏远一些的村子,都无法想象百姓们是怎么活下去的。
  “该死。”
  王悍暗骂了一声,“按照大渝村的位置来看,抢劫的土匪,应当属于青云山北岸。”
  “就是不知道是那一伙。”
  王悍管不了天下所有不平之事,但既然撞见了一个,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他倒是愿意出手相助。
  索性已经灭掉好几拨土匪了,再打掉一窝,也不是什么难事。
  “是北岸的太平寨。”
  张舜咬牙说道:“匪首名叫孟晟,实力很强。”
  嘶。
  王悍惊呼一声,“比你还强?”
  “没有单打独斗过。”张舜满脸愤慨地望向远处的青云山,“我刚回村时,与孟晟交过手,不过他还没落到下风,跟在身后的喽啰们便一拥而上。若非是我命大逃走了,兴许就没机会见到先生了。”
  在王悍心里,张舜的武力值,那是能与沈凌秋相媲美的牛人。
  连他都差点死在孟晟手里,可见那位大当家的实力着实不弱。
  王悍询问道:“后来呢?你们就任由太平寨抢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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