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之间,本就是报团取暖,根本没有义气可言。 靠着大当家的威慑力,还能待在土匪寨内,大家一起混口饭吃。 一旦大当家倒下,那就是树倒猢狲散。 九当家的听说洪振山死了,先是错愕,而后是慌乱,到最后,竟然变成了一脸的狂喜。 “你们几个,抓紧去库房将所有东西搬空。” 九当家的当即支走了所有人。 “还好老子藏了个心眼,知道洪老大藏那些金银财宝的地方,哈哈哈,发财了。” 看九当家的喜形于色的样子,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一直在盼着洪振山死。 整个磐石寨的金银财宝,几乎全都在洪振山的手上。 被九当家的拿到手,跑到县城里面也能做一个潇洒自在的富家翁。 “发财了,哈哈,发财了啊。” 九当家的很快来到了洪振山的院子里,确定四下无人后,直接用开山刀在树根旁挖了起来。 没多久。 一个沾满了泥土的箱子便映入眼帘。 打开一看,九当家顿时被这一整箱的金银财宝晃瞎了眼睛。 “卧槽,黄金……” 九当家的拿起一块黄金咬了咬,“一块黄金,至少有十两重,这里足有上三十块黄金了吧?” 箱子不算大,光是黄金都占了一半。 想想也能理解。 白银没有黄金值钱,弄多了占地方,这里面存放的白银,还是洪振山刚打劫来,还没来得及兑换成黄金呢。 “银子只有十几块,不过……这些是什么?” 白银的下方,押着一叠纸张。 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几张银票,以及…… “发达了,洪老大这家伙,不但背着兄弟们在青阳县买了一处宅子,还弄了几间店铺。” “哈哈哈,这回,轮到老子做地主了。” 赶忙把箱子合上,将开山刀别在腰间。 九当家吃力地抱起箱子,探出头,发现四处无人之后。 这才转身往后跑。 狡兔三窟,磐石寨后面就有一条下山的小路,只有寨内的头目才有资格知晓。 往后面走的时候。 还能听到寨子里的土匪,正在集合到一起搬空库房的嘈杂声音。 “一群逼崽子。” 九当家的得意不已,“粮食,武器有个乱用,真假白银不香吗?” 走着走着。 被荆棘丛遮挡的小路上,忽然出现了两道修长身影。 一个穿着白衣长衫,面若冰霜。 另一个则是穿着青色书生服,看上去文质彬彬。 九当家的不认识王悍。 可一眼就看到了手握短刀的沈凌秋,霎时间,汗毛耸立,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夫君,还是你厉害,竟然算出了磐石寨有小路。” 沈凌秋看着瑟瑟发抖的九当家,一脸的嫌弃。 她生平,最讨厌背信弃义之人。 “动手吧媳妇。” 王悍笑道:“这箱子里装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洪振山的所有家当。” 沈凌秋眼睛一亮。 没办法,青云寨太穷了。 沈凌秋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如今,只剩下这把削铁如泥的短刀。 “沈大当家的,误,误会了……” 九当家的连忙将箱子往沈凌秋面前推了推,“我其实是带洪振山的金银财宝,去投奔青云寨的。” “我,我一两都没动,全在这里了,沈当家的请过目……啊!” 短刀出窍,飞快滑过九当家的脖颈。 仅是发出了一声低沉的惨呼,九当家的捂着脖子,倒地气绝。 抬脚一踢,箱子主动来到了王悍的脚下。 王悍也不客气,当即将箱子打开。 下一刻。 王悍的脸被金银的耀眼光芒照亮,“卧槽,真发财了。” 这次对磐石寨抄家,虽然只带了一百多人。 可是磐石寨早已人心惶惶,军心涣散。 尤其是在黑夜,一百多人闹出的动静也不小。 山上的土匪们,大部分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剿下了武器,用绳索捆绑了起来。 一直闹到后半夜,抄家的事情才终于落下了帷幕。 此时。 磐石山寨内,到处都是被绑着的土匪,仅仅留下五十多人,便足以将这些手脚都被捆绑的土匪全部震慑。 剩下的人,全都涌入聚义厅内。 每个山寨,都有一个专门用来开会的地方,土匪们没什么文化,全部以聚义厅为名。 可他们干的那些事,着实跟义这个字没什么关系。 天色蒙蒙亮时。 王悍带着沈凌秋穿过人群,来到洪振山的兽皮宝座上。 “姑爷,这些是库房里面查到的。” 一个小头目激动地指着大厅中央对方的粮食,“一共五十六袋,也就是五千六百斤粮食。” “另外还找到了一些猪肉,水酒和粗盐之类的东西。” “这帮土匪想连夜转移,幸好咱们来的快。” 说话间,又有一名头目推着一辆木制车走了出来。 “姑爷,发财了。” 头目兴奋的满脸通红,“这里查到了两千三百多贯铜钱,那可是足足两千百多两白银啊,咱们青云寨发达了。” 有了之前黄金白银,以及银票的冲击,王悍再看这些铜钱,已经没那么震撼了。 不过话说回来。 慢慢的一车,一共装了五个麻布袋子,视觉效果的确比黄金的冲击力更强。 王悍满意地点了点头,“全部运送到青云寨去。” “是,姑爷。” 这些头目都已经习惯了王悍的指挥,连看都没看沈凌秋一眼,便派出二十多号人,将这些粮食和铜钱全部运走。 “姑爷,查清楚了,一共抓到了两百一十九个土匪。” 负责清点俘虏的小头目跑了进来,满脸杀意地问道:“姑爷,这些人怎么处理,全杀了吗?” “不行。” 王悍挥手制止,“此一时,彼一时,全部把他们押到青云寨。” 青云寨只有二百多个战力,实力太弱小了。 可以说,正值用人之际,任何一个土匪,王悍都不愿意浪费。 之前杀土匪,是为了震慑。 而现在留下这些土匪,则是为了青云寨的后续发展。 至于如何收服这些土匪,王悍心里自有计较。 沈凌秋也不过问,一直握着短刀,默默地坐在椅子上。 表面上她还是大当家,不过看到王悍应付的游刃有余,她目光闪烁,心里竟然在考虑要不要将大当家的位置让给王悍。 正思索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嘤嘤嘤”的啜泣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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