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 磐石山寨内,洪大当家光着膀子,露出了浑身的刀疤。 “哈!” 洪大当家猛然发力,古铜色的肌肤带出爆炸般的力量之感。 只听咣的一声。 面前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竟然被他一巴掌拍碎。 “好!” 周围的喽啰们全都拍手大喊,“大当家的厉害。” “这实力,早晚取代黑石窟山寨,成为青云山的龙头当家,哈哈哈。” 青云山上的了台面的土匪窝,共有十八股。 也被人称之为十八山寨。 这其中,断头崖山寨因为沈凌秋的个人实力,排列在居中的位置。 而磐石山寨不同。 除了大当家的武艺超凡之外,手下还有八个小头目,人称八大金刚。 从综合实力来看,磐石山寨的实力更胜一筹。 当然了。 无论其他山寨再如何变化,都动摇不了黑石窟山寨的王者之位。 据说黑石窟的老大,实力惊人,连沈凌秋都要避其锋芒。 尽管明知取代黑石窟山寨成为龙头的可能性不大,可是马屁听着束缚啊。 洪奎大手一挥,朗声喝道:“弟兄们,今日弄几个肉马,一起快活。” 肉马,便是从山下抢来的女子,关在山寨里面供土匪们蹂躏享乐。 大部分女子,最终的命运是被折磨致死。 从无侥幸生还之说。 这些肉马,全是洪奎的私人金銮,只有土匪们做了重大贡献,才会将肉马拖出来一起享用。 而如今,洪奎一想到即将得到沈凌秋那个绝色大美人。 心里就快活不已。 对于这些肉马,自然有些瞧不上了。 正欢呼之时,忽然一个小喽啰快速跑来,“不好了,大当家的,断头崖那边传来消息,行动失败了。” “啥玩意?” 洪奎眼珠子瞪的浑圆饱满,怒吼道:“石文才不是承诺万无一失吗?为何会失败?” “好,好像是沈大当家的从京城弄来了一位状元爷,为他出谋划策,识破了石当家的手段。” 小喽啰吓的战战兢兢,一股脑地说道:“石当家的说了,有那个状元爷在,再想行动就很难了。” “他让洪大当家的赶快带人前往沼泽林一带,沈大当家的带着那位状元爷在那里游山玩水呢。” 噗通。 洪奎挥手将小喽啰扔飞,“石文才这个废物,误我大事!” “大哥,息怒。” 一个白面书生走了上来,收拢折扇,凝重道:“京城状元爷,自然非同小可。” “有他帮助沈凌秋,终有一日,必然会危及到我们磐石山寨。” “大哥,当务之急,是趁着这位状元爷还没站稳脚跟,想办法把他……” 书生做了个抬手下压的手势。 洪奎愣了愣,当即吩咐道:“秀才,你立刻通知老五老六,让他们带人赶往沼泽林。” “若是有机会,直接弄死那什么狗屁状元。” “好的,大哥。”秀才躬身领命,当即带人下山。 而此时。 站在密集的丛林之外,王悍一脸的感慨之色。 这里未经开发,到处都是最原始的风貌。 抛开土匪成群的弊端不说。 整个青云山,都称得上是天然氧吧。 没一群土匪,在青云山都有自身的势力划分。 断头崖山寨拼着沈凌秋的决定武力值,占据了后山的沼泽林一带,震慑其他土匪不敢乱入。 王悍想要逛山。 沈凌秋便藏了个心思,专门带着他往偏僻的地方走。 想探查下山的路? 绝无可能。 “彦喜,去前面探路。” 沼泽林内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泥泞里面。 即便是沈凌秋,在里面行走也要小心翼翼。 彦喜立刻带人走到前方几十米处,一番查看之后,朝沈凌秋挥手道:“大当家的,这里安全。” “夫君,我们进去看看吧。” 原始丛林有什么好看的? 若真是为了游山玩水,王悍肯定不愿意往这边走。 好在,他这次出来,是为了寻找短时间能够发家致富的方法。 越偏僻的地方,反而越容易藏一些宝藏。 走着走着,王悍突然被一颗属下长着的红色果实吸引住了。 “这是天然生长的?” 王悍的脸上,写满了讶然之色。 “嘿嘿,姑爷,这是地仙子,丛林内随处可见。” 彦喜挠着头笑道:“这玩意,虽然也能吃,但不能充饥,还要冒着危险采摘。” “山寨里的狗都觉得麻烦。” 王悍表示很无语。 在后世,这些野生的枸杞,绝对能炒作出天价。 天然的宝藏,竟然被狗嫌弃? 王悍沿着彦喜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许多枸杞生长在泥泞之中。 视线的尽头,甚至还出现了几棵疑似人参树的小野草。 “快,带我过去看看。” 彦喜没动,视线询问沈凌秋。 得到点头暗示之后,彦喜这才带人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行,花了一番力气之后,终于来到王悍指着的野草旁边。 “姑爷,你不会连人参都没见过吧?” 彦喜一副你没见过世面的表情。 “类似这种只生长了几年的人参,跟野草没什么区别。” “往里面深入一些,兴许能找到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人参,那玩意才能卖点钱。” 巨大的财富,往往伴随着未知的危险。 这丛林内就是沼泽地,一个不小心陷入淤泥,即便是高手也很难脱身。 王悍心热不已。 在他看来,危机四伏的丛林,简直是黄金遍地。 “该如何赚钱呢?” 古代交通不便,想要踩在大批的人参和枸杞,光是运输都是个天大的难题。 总不能靠着人力一步步背出去吧。 先不说能卖多少钱,耗费那么大的人力,最终换来的价值绝对不对等。 也因此,这些枸杞和人参全都被扔在这里,任凭风吹雨打。 “卧槽,发财了。” 王悍盯着满地红彤彤的果实,猛然一拍脑门。 “凌秋,如果派人采摘这些地仙子和人参的话,三天之内,能采多少?” 沈凌秋面露思索之色,“夫君,只是采摘外围的地仙子和人参,倒是不难。” “可是,你采摘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做什么?” 听到沈凌秋把这两样宝贝贬的一文不值。 王悍忍不住着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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