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糟糕,我爹是张角_第一百六十八章 随我去洛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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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从讲武堂出来的人,都不是傻子,对于局势的认知,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张辽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甚至分析得还很正确。
  赵云有多厉害,他们很清楚,那可是能和吕布大战两百回合不败的猛人啊,
  白马义从有多厉害,他们也听说过,其中一半都是从冀州带出来的老卒了,哪怕只有千骑,可在赵云手里,如同千军万马,
  至于力士营黑甲,那可是精锐中的精锐,隶属于内卫府卫戍司,
  有传言说,只要有一千力士营黑甲在,哪怕侯爷被上万敌军包围,力士营黑甲亦能在万军丛中护持侯爷安然离去。
  所以,张辽所言倒是不虚。
  “不!”朱灵沉声道:
  “张文远,你要知道,有时候,这不是局势不局势的问题,更不是赢不赢的问题,是你在得知侯爷深陷危机后,竟然按兵不动甚至还想带着本该去救援侯爷的援军远离侯爷。
  就算你最后去了洛阳,保住了洛阳不被袁绍大军攻克,
  你以为,
  你真的就能坦然了么?”
  就算他们不去驰援侯爷,侯爷或许也没有什么事,
  但他们的良心能安吗?心里能踏实吗?
  这一万人里有多少是讲武堂出来的,是,他们跟着你去洛阳了,之后呢,如何面对侯爷,如何面对自己曾喊出的誓言!
  讲武堂的人,自打被分配入军,身上便打下了侯爷的烙印,是侯爷嫡系中的嫡系,
  身为嫡系,对自家主公见死不救,而去为了局势里的一场胜利,
  这样的态度,算什么嫡系!
  张辽倒吸了一口凉气,张了张嘴。
  朱灵继续道:“张文远,我再问你一次,你敢置侯爷的安危于不顾么!”
  张辽笑了,
  清澈的眼眸看着朱灵,
  道:
  “侯爷,不是这样的人。”
  “你……”
  盛怒之下的朱灵直接将剑抵在了张辽的脖子上,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激动,剑刃在张辽的脖颈处留下了一道浅浅的血痕。
  张辽并没有在意朱灵的举动,带着无比坚定的眼神,摇了摇头,
  开口道:
  “侯爷,真的不是这样的人,只要能保住洛阳不失,侯爷这么多年攒下的基业便不失!”
  “你就不怕日后……”
  张辽舔了舔嘴唇,微微一笑道:
  “你还记得咱们在讲武堂学习侯爷的战法时,张郃教官是怎么说的么,他说,咱们这个侯爷,最擅长以自身为饵,吸引敌军主力的注意力,然后拿捏敌军主将的心思,最后一举击溃;
  细数天下诸侯,有几人能像咱们侯爷这般,为了战场的胜利,能够置自身安危于不顾的?
  你再看看冀州、青州,为了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侯爷不惜开仓放粮来接济百姓,侯爷的父亲更是扎根乡里,带着百姓修建水车,引水灌溉,
  大家都说侯爷最看重的是钱财,是粮草,是兵马,是地盘,可侯爷之所以看重这些还不是为了让更多的百姓过上好日子,侯爷如此这般岂是心胸狭隘之人。
  侯爷在乎的东西岂是有很多,唯独把自己放在了最后,其实,有时候想想,跟着侯爷这样的明主,才是我等的幸运。”
  朱灵皱着眉头,摇头道:“我不信!”biqubao.com
  张辽用手将脖颈处的剑挡开,走到朱灵面前,用手拍了拍朱灵的肩膀,微笑道:
  “侯爷的心里装着天下,所以,我要替侯爷守护这天下!”
  说完,
  张辽深深的看向周围讲武堂出来的袍泽,没有说话,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旁,翻身上马。
  骑在战马上的张辽,将目光看向洛阳的方向,
  此时此刻,
  他的眼眸就如清泉一般的明澈,
  刚才的那番话,他不仅是说给大家听的,更是说给自己听的。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他出身于并州雁门郡马邑县,位于北方边陲之地,人习戎马,畜牧於野,自他记事起,便经常见到塞外的胡人在雁门郡内杀掠洗劫,百姓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熹平六年,雁门郡的军民曾与一些匈奴人联合反攻檀石槐,结果却大败而还,死伤惨重,时年八岁的他比同龄人显得更加成熟,十四五岁的时候便成为雁门郡的郡吏,再后来救下了一名太平内卫……
  至此,他的命运便被改变了。
  虽然朱灵在讲武堂和武威军中也颇有威望,但张辽知道,朱灵的日子比自己好过太多了,
  朱灵本就是冀州清河人,他的父亲又是内卫府的人,黄巾起事之后没两年,当时的侯爷便被敕封为冀州牧,开始大力发展冀州民生,朱灵他们是最早一批享受到侯爷恩惠的人。
  虽然他和朱灵被誉为讲武堂的两颗将星,但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为了走到这一步,他付出的努力是常人的数倍,当他明白他如今的一切都是侯爷所给予时,
  他对侯爷的忠心已经超越了所有,哪怕要付出自己的性命,他也毫无怨言。
  正因如此,
  他才会去研究侯爷,想侯爷所想,忧侯爷所忧。
  这两三年来,张辽带着武威军为侯爷南征北战,可却一直没有拿得出手且真正亮眼的表现,去向侯爷证明自己,报答侯爷哪怕万分之一的恩情,这,也是他张辽的遗憾。
  好在,
  如今就有一个弥补遗憾的机会,
  来了。
  张辽从亲卫的手里接过月牙戟,
  凌厉的目光扫向众人,喊道:
  “我张文远,要去为侯爷守基业,有胆子的,跟我去洛阳!”
  …………
  吕布浑身是血的在城墙上杀了一个来回,不过他身上的血并不是他的,但这模样也的确显得有些狼狈了。
  “袁绍大军来势汹汹,就凭咱们这三五千残军就算都拼光了也守不住这北城门啊!”臧霸说道。
  其实一开始是高顺带着五千精锐来守北城门的,但吕布非得跟高顺来抢驻守北城门的任务,说是要一血平县之耻,
  所以吕布便带着从平县逃回来的五千步卒负责北城门的城防,而高顺的五千精锐就在城下候着,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接手北城门的防务。
  本来吕布想着,凭借洛阳城的城防设施能够轻松守住北城门的,可没想到这袁绍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这么玩儿命的死磕,仅仅两日,就让吕布疲惫不堪,
  甚至,在今日,吕布不得不亲自下场厮杀,整整一天,吕布几乎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直到夕阳西落,袁绍才鸣金收兵,
  吕布正想回城门楼休息一下,曹性便来禀报说,高顺请他去城门楼议事。
  “啪!”
  吕布将刚喝了没两口的水囊摔在了地上,将方天画戟扔给了两名亲兵,带着臧霸和曹性向城门楼走去。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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