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女七零,发疯文学_第五十一章 转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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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夏将一桌子菜吃了个干干净净,曹青金和曹云云倒是没有惊讶,这年头的娃娃个顶个的能吃,冯夏这个年纪这个个子,不是吃出来的,别人都不信。biqubao.com
  小姑娘不过十三,只比十六岁的曹云云矮了一小节,估摸着以后能窜到一米七多,他们之前也和港澳富豪打过交道,知道那边孩子养的精细,肉蛋奶一样不缺,小孩子养的胖嘟嘟的,好看的很,百闻不如一见,见了冯夏,他们更觉得那边果然豪富。
  冯夏吃了饭,准备打道回府,曹云云把人拉着说去她家玩,她家来了几个新宝贝,冯夏看了保准喜欢,拖着人就去了明玉大街。
  三人都知道身后坠着小尾巴,却又都装作不知道,曹青金跟在曹云云和冯夏后头,倒像足了一位绅士有礼貌的大哥哥,只是偶尔朝着旁边瞥上一眼,眼神锋锐如刀。
  冯夏看着门上被修补好的兽首,心里愉悦十分。
  进了门,里头几个小子正在小心翼翼的清理着一件古物件,是个黑色的漆皮箱子,箱子上灰尘遍布,还有不少油烟,几个小子手上极其小心,一点点的刮,一点点的磨,将油污清理掉,露出上头描摹的凤凰纹路,仅仅一角,足以见得其不凡。
  三人没有惊动他们,继续往里走,曹家这处院子大,三进三出,最里头的几间房都敞着门,一眼望去,里头全是博古架,琳琅满目的各色瓷漆看的人眼花缭乱,曹云云领着冯夏进了靠左的一间偏屋,正对着门的一个博古架上,一只莹白的瓷碗矗立在暗室,熠熠生辉。
  碗不大,却异常的美,甜净洁白,油亮光润,看见这只碗,冯夏的脑子里猛然蹦出一个词,在万甫霖老先生的家里,她见过类似的一件珍品,这是,永乐甜白釉!
  冯夏脱口而出,曹青金讶异赞了一句:“冯夏小姐好眼力。”冯夏摆摆手,只道:“不是我好眼力,是在我家里见过,一模一样的瓷,只是那个比这个大,不过都一样好看。”
  这下子曹青金和曹云云是真服了,这位是真的金大腿,锦绣堆里养出的千金。
  这件永乐甜白釉珍品,是他们在乡下搜罗来的,也是偶然巧得之,若不是曹青金当时和自己二叔一块行动,怕是就错过了这件绝世珍宝。
  甜白釉稀少,烧制的如此完美的更是罕见,冯夏欣赏着这只漂亮的瓷碗,而曹家两人,则是在不动声色地打量她。
  曹家老爷子是个明白人,早早放了权,只在家里含饴弄孙,作一根曹家的定海神针。
  曹青金从小学习各色古玩珍宝知识,抱着冥器长大,古籍册子背了不知道多少,吃了无数苦头,才有了世人对曹家大少的一句叹赏。但是近些年,花国风声鹤唳,倒斗这条路子,越发难走,而且国家的法制一年比一年严苛,他隐隐有种感觉,他们这一行,算是要到头了。
  曹青金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与家中长辈也筹谋许多,他们家纵然不下墓,但是练就的一手鉴宝的手艺也不错,以后做个古董商,也算是一条路子,现在乱世古董价贱,但是他看着,这乱世也乱不了几年了,或许十年后,古玩这行当,必涨!
  曹青金就想着搭个关系,把自家根子给洗白了,但是他们这一行,认识实打实的路子是真的不多,或许面前这丫头,搞不好就是曹家的一条退路。
  曹家,已经有三年没下墓了。
  曹云云声音柔和:“冯夏妹妹喜欢这个你就拿去,咱们从乡下收的,不值钱。”
  冯夏好奇“咦”了一声:“啊?乡下收的?我以为这些都是墓里挖出来的呢。”
  曹青金面色严肃两分:“冯小姐,可别这么说,咱们曹家现在做的都是清清白白的生意,下墓那事儿我们是不沾的,咱们也就靠着倒腾这些个小玩意儿,挣个温饱罢了。”
  曹云云跟着补充:“对对对,咱们现在也不敢做买卖,也就靠着啃老本过日子,不过您家那边肯定比咱这儿好过,我瞧着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搞不好以后大家都一样呢,都一样好!”
  十六岁的姑娘笑的青春明媚,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曹青金也微微勾动唇角,笑容多了几分随和。
  冯夏跟着笑:“呀,我也觉得日子会越来越好的,不过你们真的不下墓吗?我爹哋说,墓里头的都是好宝贝,在港可流行了。我几个uncle也都很喜欢那些。”
  曹青金面色冷肃:“冯小姐,我曹某人虽然不是什么厉害人物,但是曹家这一亩三分地我还是能做半个主的,这是我曹家上下的意思,以前是生活所迫,没办法,现在日子好了,咱们也不稀罕做那事儿,咱们是朋友,还望冯小姐信我们一回。”
  冯夏颊边小酒窝甜甜蜜蜜:“哈哈,我自然信你们啊,这个甜白釉瓷碗很好看,不过我有了,你们自己留着吧,天色不早我要回去了,你们送我去宾馆吧。”
  曹云云和曹青金琢磨不透这丫头话里话外的意思,不知道她到底懂没懂他们的来意,毕竟是个十三岁的丫头,话还是要挑明了说吧。
  路上曹家两人还在琢磨这事,就见宾馆前头隔老远站着个人,一身军装格外硬挺,隔老远就能感受到他渊渟岳峙,气势不动如山,面容威严,恰恰是曹青金偶然见过一次的武装部部长,张少清。
  冯夏面上带着笑,小跑两步迎上去,张部长瞧着威严,却对冯夏很和蔼,似乎是冯夏说了两句话,让张少清抬起眼,遥遥看了曹家两人一眼,武装部长气势铁血,纵然相隔甚远,却依然让曹青金和曹云云面色微微苍白,许久,张少清对着二人微微颔首,而后才带着小姑娘进了宾馆。
  曹青金和妹妹腿脚都有些软,寻了个没人的马路牙子坐下,二人将刚刚那一幕反复在脑海里复盘,许久许久,兄妹两个笑容灿烂,
  这条金大腿,看来他们是差不多抱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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