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作为刺客组织在在这一行业也是相当出名的,可是无论他们如何努力,却始终赶不上船夫组织。他们组织内刺客不少,可惜八级以上的刺客团队不多,对于难度大佣金多的任务,他们要不就是不敢接,要不就只能连同其它组织一起去完成。 对于这次悬赏船夫组织的新晋刺客,野狼的老大狼王非常重视。第一自然是为了那两千万米刀;第二,这个人据说是船夫的嫡系,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此人最近风头很盛,做任务既快又完美,在雇主和金牌纤手中口碑非常高,而且就连一向挑剔的公家都非常欣赏。船夫组织最近能跟公家走得那么近,此人功不可没。所以如果能把他除去,对船夫组织是一个不小的打击。稍弱了船夫的实力,自然对他们野狼就有间接的帮助了。 狼王做人的宗旨就是,既然自己做得不够好,也不想别人做的比自己好。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的了,你籍籍无名时没人理你,到你出了名,就会有人想方设法地害你。所以一个人要成功,除了自身的能力强外,还需要一点点的运气,起码别在成功的途中被人害死。 所以狼王这次派出了三名八级,十二名四至七级的刺客,再加上后援一共有二十人的团队来刺杀狗子。这样的阵容,除了五年前,狼王要刺杀船夫本人而出动过五个八级刺客外,这次已经是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了。 他们的眼线在国内已经跟了狗子很长一段时间,只是有公家的人在场,他们不便下手而已。后来他们的目标狗子到了穗城后,却突然消失了,直到一个星期后,他们才收到消息,说那人在意利的拖连奴市重新出现。于是整个团队马上坐包机飞赴拖连奴,希望在欧罗巴击毙狗子。 这次带队的是南棒国人李安淳,八级刺客。他加入野狼已经快十年了,是上次参加刺杀船夫五名八级刺客中唯一的幸存者。因为那次任务的失败,他的等级已经很久没有上升,对于一贯视荣誉比生命更宝贵的南棒国人来说,这是难以接受的。 所以这次的刺杀任务对他来说就相当的重要了,如果成功,他就有望晋升到九级,如果失败,狼王说了,失败就别回来了,找个干燥一点的地方把自己埋了吧。 所以为了成功,李安淳把团队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负责安保,由八级刺客中国人老萨带领五个四五级刺客,负责在外围潜伏,保护由他亲自带领的刺杀组。 李安淳早就收到消息,要杀他的目标人物的组织有五六个。在拖连奴当地,就有一个宗教信仰极度狂热的红蜘蛛对此人虎视眈眈。所以为了防止这些组织不讲道义,对同行动手,他才特意把老萨分了出去,第一负责保护他们刺杀组,第二也把想刺杀他们的目标人物的同行除掉。 在到了拖连奴市当天,在酒店开完会后,老萨就带着五人秘密地离开了大部队,到了拖连奴市郊外的一处山庄住下来。他到此的目的就是要监视住在附近那座石头山上的红蜘蛛的动向。 因为目标人物到了拖连奴市后再次消失,这让李安淳心里有点焦虑。他自然知道对手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据说此人曾经成功刺杀过南棒国的元老级政客金焕钟,而且南棒政府派去追杀此人的两名顶级刺客也消失在了中国,相信已经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了。 所以此时李安淳怀疑目标突然出现在拖连奴又突然消失,其实是一个局,一个要把刺杀自己的刺客除掉的骗局。但箭在弦上,已经无法回头,他只好不断地叮嘱负责情报搜集的人尽最大努力去寻找,希望能早点找到目标人物。 可是两天过去了,目标人物不但依然如石沉大海毫无音信,还收到了有四个刺杀组织进入拖连奴市的消息! 这下让李安淳头大了,目标还没有找到,竞争对手却反而到了。他知道能来这里的都不是一般的刺客,这些人除了业务水平高于普通刺客外,更加是个顶个的心狠手辣,对于参与竞争者,管你同行不同行,照杀不误! “老萨,你那边什么情况?据情报显示,有四个刺杀组织的人已经到了这里,你要小心点。”李安淳打电话给老萨,要了解一下红蜘蛛的动向。 李安淳并不喜欢老萨,他觉得这个中国人晋升得有点快,而且还不尊重他这个前辈。所以这次任务李安淳特意把老萨安排到安保组,目的就是让他处于最危险的位置,而且任务一旦成功,他因为没有直接参与刺杀行动而分不到半点功劳。 “知道了。”老萨冷冷地说道:“红蜘蛛最近活动很频繁,经常看到有人下山。” “下山的人主要去什么地方?派人跟着他们,说不定会有所收获。”李安淳好像嗅到了什么,马上对老萨说道。 “知道了。我已经派人暗中跟着他们中的一些人,但发现他们也好像没有目标,只是在市内到处闲逛,或许也是在找我们的目标人物吧。”老萨说道。 “好的,继续跟踪这些人。你还要密切留意那些刚到的组织,不能让这些人做出对我们刺杀组不利的事情,必要时可以把这些人除掉。如果发现了目标人物,要第一时间告诉我,不能擅自行动,明白吗?”李安淳特地加重了语气对老萨说道。 他是真担心老萨自己去把目标人物击毙而把功劳抢去。 “知道了。”老萨回答道。 挂了电话,老萨马上把李安淳的祖先草上了天了。安排自己做最苦最危险的工作,还不能让自己抢去功劳,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于是他马上吩咐自己的手下:“盯好红蜘蛛的人,其他组织的人暂时不用管。” 老萨已经决定了,只要发现了目标人物,自己绝对拿着狙击步枪就上,管踏玛的什么李不李安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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