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宁函他们乘坐的是快艇,比运兵船要快两三个小时到家。所以大部队登岛之前,他们已经在此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是最舒服的,就好比大夏天在户外干完苦力活,回家躺在床上吹着空调喝着冰凉的可乐一般,精神和身体都得到了没有任何压力的放松,惬意至极。很多雇佣兵甚至认为,他们干这个职业,除了高收入这个主要原因外,这份战后的精神愉悦也是他们坚持下来的重要因素,没有之一。 贝宁函和小六听到利文等人也到了,连忙走出临时营地,跟着众人向沙滩处跑。很快他们就看到了像扛沙包一样扛着一个黑人的利文涉水上岸,贝宁函二话不说,马上跑过去,接过利文的手,抱起韦伯,和医生一道跑向岸上的临时营地。 利文本来也想跟过去的,可是没走两步,他突然间觉得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再也迈不开步子,实在没办法,利文干脆一屁股就坐在了沙滩上喘息。 经过一晚上的激战,利文体能的付出相当巨大。光是背着rpg用升降绳索爬上山顶,就是一件极端花费体力的活,然后他还要扛着韦伯这个接近二百斤的家伙下山,体力的付出就更加巨大了!直到刚才为止,他都是靠着不能让韦伯就这样死去的信念支撑着。现在把韦伯交给了军医,精神放松下来,他就再也坚持不了了,如牛般健壮的利文,体力也有用光的时候,所以此刻只能坐在沙滩上动弹不得。 狗子左肩扛着自己的大狙,右肩上的是利文的那挺mg5,布拉什也背上利文的背囊,两人一言不发的走到了他身旁,把装备都搁在沙滩上,也陪着利文席地而坐。 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海湾突击队队员,看到放在沙滩的那把醒目的大狙,猜出在狙击步枪旁边的这位冷面少年正是战斗中的2号。他们佩服他的指挥才能,那份恶斗雌鹿的无畏勇气,更是让这群骄傲的雇佣兵敬佩。所以这些人忍不住纷纷向狗子挥手致意,有的还走近跟他击掌,这群以盎撒人为主的队员,眼睛中无一不是表达出尊敬的神态。 这时乔金森也走了过来,他吩咐助手去通知其他人,在岛上休整一天,让各小队长安排好手下轮流值班警戒后,也坐在了三人旁边。 “乔老大,有雪茄吗?”利文问道。他带着的雪茄已经抽完了,忙的时候没感觉,现在闲下来,瘾就上来了。 “有。”乔金森说道。然后他让另外一个助手拿了一盒大卫杜夫的卡尔尤出来,每人分派了一支。四人就这样坐在沙滩上,晒着太阳舒服的抽起雪茄来。 “谢谢你们。”乔金森看着深蓝的大海突然说道。 如果不是这三人合力把雌鹿弄下来,现在他的处境是真的不敢想象。乔金森以前也是一名出色的特种兵和雇佣兵,可他毕竟养尊处优许多年了,此时的他已经不敢想象被敌人撵着跑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儿了。 利文回答说:“份内事儿。” “没有你们的付出,这场仗的结果到底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啊!”乔金森继续说道。 然后他又看着狗子问道:“你觉得黄色贝雷帽还会不会再次对我们展开报复呢?” 狗子慢慢的摇了摇头说道:“这要看你们双方高层谈判的结果了。我相信黄色贝雷帽的高层今天就会跟你们接触,商讨这件事情了。” “有道理。”乔金森若有所思的说道:“看来我要尽快向上头反映我们真实的情况,不能被黄色贝雷帽这帮人抹黑才行。” 说完他也顾不上跟三人道别,站起来心急火燎的离开了。 “布拉什,给你坐乔老大的位子,你愿不愿意?”利文看着乔金森远去的背影,开玩笑的问布拉什。 “谁愿干谁干,我是坚决不干的。忙得连打飞机都要抽时间,踏马的!”布拉什一脸不屑的说道。 两人直接被布拉什的话逗笑,这个外表斯文的狙击手,骨子里却是糙汉子一名。 三人刚抽完雪茄,就看到小六向他们跑来。看到他好像很急的样子,利文的心沉了下去! “能走的话快就站起来。”小六跑到三人面前,对着利文吼道。 休息了一段时间,利文的体力也恢复了一点,听了小六的话,连忙站起来问道:“能走,怎么啦?” “快去见韦伯最后一面吧。”小六指着远处的一顶帐篷说道。 小六的话几乎让利文崩溃了,他宽阔的身躯晃了两下才勉强站稳,然后踉踉跄跄的向着小六所指的帐篷走去。 目送着利文远去的身影,狗子突然对小六说道:“你这样会吓死利文的。” “哈哈,我没想到这傻大个这么好骗的。”小六笑着说道。 “关心则乱。”狗子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骗大块头的?”小六好奇地问狗子。 “很远我就看到你在偷笑了。”狗子淡淡的说道。 “切。”听了狗子的话,小六释然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比我聪明呢,原来只是眼睛好使。” “走吧,去看看韦伯吧。”狗子站起来说道。 经过军医的救治,韦伯是醒了,但情况非常不乐观。因为伤口大面积感染,细菌加上炎症,几乎击垮了他体内的所有自我防御机制。现在的韦伯比新生儿还要脆弱,身体很容易就会受到侵袭而再次陷入昏厥甚至死亡。所以某程度上,小六说让利文去见韦伯最后一面,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狗子他们来到帐篷时,被军医拦在外面,他只是跟狗子说了韦伯的一些情况,却坚决不放他们进去,以免他们身上的细菌再次把韦伯感染了。 军医能让利文进去,主要是碍于他那双巨大的手臂。但如果有更多人走近韦伯,那他必死无疑。所以狗子他们虽然也想看下韦伯,但还是听从了军医的劝告,在帐篷外等利文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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