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眼中还有麻烦事儿?”小六出奇的问道。 狗子轻轻的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只是两名女刺客,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得了。更何况我们在暗,她们在明,我们尽得先机,本来没什么问题。可惜现在有公家的人加入,问题就变得复杂很多了。” “公家的人?在哪里?”小六一脸狐疑的看着狗子问。 狗子头也没有抬,只是淡淡的说道:“在你的八点钟位置,大堂的后门。” 小六依言看去,果然发现在大堂的后门附近,有一个穿着白色羽绒外套、理着平头的青年男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那位人造美女看。 “平头男是公家的人?”小六问狗子。 狗子没说话,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这时,人造美女突然接了个电话,然后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转身快步往大堂门外走去。 “她走了,要不要跟上去?”小六马上问狗子。 “不用,有人比我们还急。”狗子平静地说道。 果然,就在人造美女走出大门的一刻,平头男立即跟了上去,前后脚离开了酒店大堂。 “现在怎么办?”小六有点急了,他怕跟丢了此人,以后再想找到她就难了。 “等。”狗子简单的说了一个字。 小六虽然心中焦灼,但知道这个冷面家伙可能早有盘算,问多了反倒显得自己肤浅,只好闭上嘴,装成很深沉的样子点了点头。 很快,女扮男装的小个子从电梯间走了出来。跟来时一样,低着头匆匆穿过大堂,向着门口走去。这时狗子才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边往外走一边跟小六说道:“你回去等我消息吧。” “开玩笑,没我的帮助你一个人能应付得了他们三个?”小六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他现在已经对刺客这一行充满了兴趣,非常的渴望和狗子一道去把两个女刺客解决掉,所以很不愿意回去等消息,他认为只有娘儿们才会这样干! 狗子已经走出了咖啡厅门口,听了小六的话才对他说道:“鞋~” 小六这时才发现,自己脚上穿的,正是酒店的那种简便拖鞋。大冬天穿着酒店的拖鞋在街上跑,就算不怕行人异样的目光,也要考虑到发生追逐时,他的这双拖鞋有多碍事儿! “那我该怎么办?”小六失望的看着狗子问。 “分头行动,你房间回去收拾收拾,然后到车上等我通知。我们可能要连夜离开砚台市了。”跟小六说着话,狗子已经走出了酒店的大门。 晚上的砚台市,比白天又冷了很多。刚过了饭点,街面上的人,明显比白天少了很多。小个子已经沿着酒店旁的人行通道,向着小目标广场的方向走去。 狗子的跟踪技术学自于老狗,而老狗之所以得这雅号,并不是他又老又狗,其实他才四十出头,顶多是个油腻大叔,跟老还不沾边。而他老狗的诨名,就是来自他出色的跟踪能力,那家伙就像一只训练有素的军犬,无论你躲到哪儿去,都能被他找出来。不过后来他始终都找不着狗子,就是后话了,这么丢脸的事儿,不足向外人道也! 狗子借助一切可以隐藏身形的物体,紧紧的跟着小个子。他跟踪人的方式层出不穷,有时候紧紧的贴在她的后背,有时候又离着二三十米远,但无论用什么方式,都没有让对方发现,也不会被甩掉。biqubao.com 狗子猜得没错,小平头正是公家留在酒店里守候的暗哨。只要发现跟刘浩体型差不多的,就要上报,让抓捕队的人过来抓人。他没有发现小个子走进酒店,因为这样身材的人,压根就不在他的搜索名单里面。 而当他发现大堂里面来了一位无所事事的美女的时候,脑洞就开始张开了。他想刚才队长带队扑了空,惊动了那个叫刘浩的家伙。有没有这种可能,现在刘浩男扮女装回来查看情况呢?队长不是说刘浩长得清清秀秀吗?这样的体型不是很适合扮成女子掩人耳目吗? 不得不说小平头脑子还是靠谱的,狗子确实曾经扮过女装,还把王守养迷得找不着北。所以当他盯着人造美女研究的时候,越看就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不过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他不敢通知队长,以免闹出乌龙,那就糗大了。 及至看到人造美女打着电话,匆匆离开了酒店,立功心切的小平头,已经完全忘记了队长再三强调,刘浩是一名厉害的杀手,他们不能单独行动的告诫,急急忙忙的跟了出去。 小平头的跟踪活,用来对付平常的一般的犯罪分子还是可以的。但面对经验丰富的刺客时,就明显的不够用了。他在酒店里死死的盯着人家时,就被人造美女发现了。所以他中了人家的圈套,此刻已经被两个女刺客一前一后包夹着,却浑然不知! 四个人前后进了小目标广场,在里面又绕了一大圈,再从另外一个门离开了广场。 狗子跟着出来的时候,发现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停车场,他马上意识到不妥了,连忙拿出卫星电话打给小六。 “什么情况?”小六很快就接通了电话问道:“不会这么快就办妥了吧?” “在车上?”狗子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问道。 “废话,已经把车开到了路面了。”小六得意的说道。 靠谱!狗子心里暗暗地赞了一句。然后他马上说道:“赶快把车开到小目标广场北面的停车场出入口,我在那里等你。” 说话的过程中,狗子已经发现一辆现代途胜高速的向着停车场出口驶去。 狗子不敢怠慢,马上小跑着奔向停车场出入口。过程中他还特意留意了一下四周,已经没了小平头的踪影,狗子知道,小平头这个公家的人,已经被两个女刺客掳了上车。 狗子跑到出入口的时候,刚好看到途胜驶出了停车场,正沿着马路加速离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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