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普拉多趁着夜色在公路向北飞速的穿行着。凌云从副驾驶的位置转身看向最后排的狗子问道:“你为什么突然会赶过来?” 狗子先把刺杀莱芒的事简单的跟大家介绍了一下,然后才说道:“我在莱芒的军营里,只发现了一名狙击手,而他们标配是两名。” “一名又怎么啦?”坐在他身旁的小六还不知道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包括一排的利文和倩云,还有开车的小宁,其实对整件事都如蒙在鼓里。所以小六的问题,也是其他人的问题,他们此刻都好奇的竖起了耳朵。 “这么重要的场合,只有一名狙击手,你觉得正常吗?”凌云反问小六。 “哦,你是怀疑另外那名狙击手也到了银边?”小六也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 凌云马上说道:“已经死在五号建筑物内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利文听着他们的谈话,开始变得糊涂了。 凌云没有理他的问题,而是直接问狗子:“你怎么会在三号楼潜伏?” “如果我是你或者那名神秘的狙击手,也会选择在你们那栋楼埋伏。所以我才去了对面的楼宇。”狗子说道。 听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其实困难重重。狗子要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全盘观察地形,判断出两人藏身点,这才能逆向思维,跑到他们对面的楼宇。最难的是要在两位高手的眼皮底下潜进三号楼而不被发现,因为稍有不慎,轻则计划失败,重的就可能被击毙,其难度可想而知。biqubao.com “你发现我了?”凌云问道。 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如果自己被狗子发现了,就证明他输给了这个后起之秀。 幸好他看到了狗子摇了摇头说:“一开始没有,直到另外那名狙击手开门进屋,我才发现。” 这很正常,开门就会产生光影变化,虽然微弱,但对于顶尖高手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得知自己没有暴露,凌云放心了,他旋即对狗子说道:“那你就有点大意了,你的狙击枪有部分枪管外凸,被我发现了。虽然是很小一截,但这已经足以致命。” “那是假的。”狗子轻轻的说道:“因为你们都隐藏得很好,我无法发现目标,只能用一段木棍做伪装,希望能把敌人引出来。” 狗子这句话,可真把凌云劈得外焦内嫩。他知道自己输了,虽然狗子占了没人想到他会突然加入战场的先机,但他灵活多变的处事方法上,自己的确不如人家。这个少年前途无量! “为了救我,你才会丧失了先机。本来你有机会击毙对方的,可惜吗?”凌云继续问道。 “杀他,以后还有机会。当时的环境,我没得选。”狗子平静的说道。 建功立业和保护同袍,狗子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听了两人的聊天,倩云依然在云里雾里,她有点茫然的看着利文问:“你听明白了吗?” 利文有点尴尬的回答说:“只能说大概有点头绪。” “切。”小六对倩云着迷大块头而忽视他非常的不满,现在听到两人的对话,忍不住不屑的说道:“凌云老大和神秘狙击手两位高手同时选择了同一栋楼作为射击点,结果是谁也没方法发现对方,白白的耗了三天时间。然后对方另一名狙击手加入,这时候神秘狙击手已经怀疑两人处在同一楼层内了,所以安排新加入的狙击手去洗楼,逐个房间检查。结果误打误撞闯进了凌云老大所处的房间,被狗子这家伙发现并击毙了。而狗子因为开枪,也被神秘狙击手发现了位置,不过这家伙走了狗屎运,居然活了下来,不然我们现在已经在参加他的追悼会了,这样明白吗?” 小六一口气说了这么大段的话,忍不打开随身携带的水瓶,对着嘴灌了一气。不过经过他的解释,车上其余三人终于弄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幸好有小六这个话痨在,不然两个不善言辞的狙击手之间的谈话,真不容易让人理解! “他杀不了我,开完枪我已经挪开了。可惜终究还是慢了一点,tac50的枪管才被打断!“狗子对自己的生死无所谓,反倒对损失了那把大狙而愤愤不平。 看到这个能力出众又重情重义的狗子,还有手艺高超人又绝顶聪明的小六,凌云内心非常佩服船夫那老家伙。他挑人的眼光,无论从能力和人品都是无可挑剔的。曾几何时,自己有另起炉灶的想法,现在看来是何其天真,自己跟船夫比较,差着十万八千里!此刻他又有了青年时代的那种想法,就是以在船夫组织内为荣。 普拉多继续在蜿蜒的山路上飞驰。狗子经过几天的奔波,身体疲劳已经到了极点,很快就在后排睡着了,直到六个小时后,天色大亮,汽车才安全地到了边境线前的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有凌云的一个据点,狗子等人在小镇上休整了一天一夜。期间倩云给了狗子和利文老大各一张银行卡,里面的八十万就是他们这次任务的酬劳。这可把旁边看着的小六眼馋得直吸气,并且扬言回去后一定要跟老船夫好好的算笔账,因为老家伙答应给他的报酬远远达不到狗子的数目。 不过最后他也有了大笔的进项,因为凌云以每个五万块的价格向他订购十个面具。可把这钱恨子高兴坏了,连狗子和利文第二天早上离开,他依然在忙着手中的工作,没来给他们送行。 两人跟在向导后面走在弯曲的山路上,要循特殊渠道过境。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路上,利文吸着雪茄跟狗子说道。 这雪茄是凌云送的,利文没想到,凌云也是个中的高手,跟他谈论起雪茄的心得,也是一套一套的。 “倩云?”狗子问。 “是的,我喜欢她。”利文在狗子面前没有秘密。 “准备收山了?”狗子有点好奇的问利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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