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刺客_第112章 一切按计划进行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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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什么样的两个人?”何成担心地问眼线头目。
  他虽没有见过那个刺客本人,但听布克上尉提起过,说这人是个杀神,虽然很年轻,但手很硬,手中的狙击步枪不知爆了多少人的头了。当然他也见识过此人的手段,在王守养家中的几名守卫也就算了,毕竟只是小混混出身,没经历过专业训练。可那两名负责跟踪的人,实打实的是黄色贝雷帽的人,却不是被枪杀就是被抹脖子,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可见此人杀神的外号可不是吹的!
  霎那间,他的脑海里萌生了一点点的后悔,如果当初没有想着霸占老王家的财产,现在自己还能逍遥自在的当着诗会堂的白纸扇,虽然当不上首富,但手中的存粮,也足够生活富足无忧了!但此时此刻,要收手已经迟了,因为黄色贝雷帽同样不好惹,除非自己有一百亿赔偿给人家,否则只有两条路,要么继续干,要么跳楼!
  他只好硬着头皮往下干,虽然有点惹火烧身的感觉,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两个女的。”眼线头目说道。
  当何成把这个消息告诉布克上尉时,布克的反应就跟他刚刚听到的一样。
  “女的?王晓福找两个女的来干什么?”布克在电话里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
  “你说王晓福会不会是个拉拉,准备带两个女的上船开心?”何成实在想不出来别的解释了,只好胡乱的说了一个。不过他却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有道理,毕竟是有钱人,什么事没玩过?什么事不敢玩?
  布克上尉却没理会何成的猜测,只是问道:“没有别的消息了吗?我不是让你派出所有的人,在佐治市地毯式的搜查吗?”
  何成只好摇着头说道:“没有任何消息,那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你说他会不会惧怕了摩斯中校,已经离开了大马呢?”
  布克不想对这个问题作过多的猜想,只是要何成在上船前一定要继续盯紧王晓福,把她的一举一动都要报告给自己,就挂断了电话。
  死神摩斯是一个快五十岁的小老头,秃顶,但脸刮得很干净;身材不高,但匀称,虽然上了点年纪,却一如既往的自律,天天坚持锻炼,身上的肌肉线条明显,人也像猎豹般灵动。
  此刻他就坐在布克上尉旁边,等他挂了电话,才低声的问道:“还是没找到人?”
  “是的。”布克上尉说道。然后他复刻了何成的问题问摩斯:“你说他会不会怕了你,已经离开了大马?”
  “呵呵。”死神摩斯笑道:“你太不了解这人了。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不会离开,我们都是同一类人,在没分出胜负之前,谁也不会走。”
  “他怎么能跟你比呢摩斯中校。”布克上尉讨好的对死神摩斯说。
  死神摩斯使劲的摆着手说道:“不不不,我在他这个年纪,还达不到他现在的高度。这个年轻人给了我一种心慌的感觉。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这种感觉了,说不定这次,我这条老命就留在了这里了。”
  “不可能的摩斯中校,能杀得了你的人,还没出生呢。”布克中尉既是在奉迎死神摩斯,又像是在自我安慰。毕竟如果没了这尊大神坐镇,自己带着的十几几名手下,加上何成手下的几十个混子,皆会成为那位杀神的枪下亡魂的。
  军营那晚的经历,实在让他无法忘记。要撇开这个噩梦,只能杀掉这个杀神,才能让他释怀。
  他在脑海中又重复了一遍整个计划,并没有发现有任何漏洞。他很满意,同时也相信,如果杀神敢来,也只有死!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这个计划非常完美,他心里相信,只要那人上了船,就肯定再没机会踏上陆地。
  因为滨城到隆坡的距离不远,所以王晓福他们没有选择坐私人飞机,而是决定开车过去。第二天一大早,王晓福就带着五个保镖和两个少女还有几个用人,分乘三两辆车向隆坡出发。王晓福的家人因为不在国内,所以没有随行。
  经过三个小时的车程,他们来到了热闹的隆坡港,而老大王守养早已经带着十几个族亲在码头等候。原来他们昨晚已经到了隆坡,所以比王晓福等人要早到。
  王守养看到王晓福身边多了两位美女,双眼马上闪出贪婪的光芒。他心里暗想,过段时间除掉了王晓福,独揽了家业后,就一定把这两位据为己有,好好的享受一下。
  “四妹,带了两位美女来,都不给大哥介绍一下?”虽然两位美女迟早是他王守养的人,但他实在按耐不住,只好腆着脸跟人家套近乎。
  王晓福自然知道自己大哥的德性,你敬他一尺,他敢马上逼近一仗。为了防止他继续纠缠而露出马脚,她马上黑着脸说:“怎么,大哥要认识我的人吗?”
  因为王之章早早就发现了三个儿子是废柴,所以把王晓福当成未来家族掌舵者来培养,不但锻炼出她经商的才能,还培养了她的果断与威严。她的这种气质,让上面三个哥哥内心一直都很惧怕她。所以看到王晓福黑着脸,老大王守养连忙有所收敛,陪着笑说道:“不是不是,别误会啊四妹,大哥只是关心一下而已。那个,何成,快来帮四小姐搬行李。”
  在外围的何成其实很早就想找机会溜过来,打探一下王晓福身边两个美女的来历。现在听到王守养在喊自己,连忙就大声答应着跑过来。可惜还没走近那三人,就被几个孔武有力的保镖拦下。
  “阿昌,阿辉,你们两个搬行李,我们走。”王晓福根本不搭理何成,只是吩咐着两个用人搬行李,自己带着狗子与小六,在五个保镖的簇拥下,率先走向了邮轮。
  狗子和小六紧紧跟在王晓福身后,登上了邮轮的自动扶手电梯,突然间,他又感到一股危险的气息从身后袭来,让他浑身上下很不舒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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