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哥?” “哎呀徐总,在你面前,我哪有资格当哥呀?” “你叫我谭飞焱、小飞、老谭等等,叫什么都行,就是别叫我哥!” 谭飞焱双手并拢,仿若作揖般一脸的惶恐不安。 仿佛徐雷叫他一声‘飞哥’,会折了他的阳寿。 实在是担当不起! 站在旁边的瓦拉德王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谭飞焱。 “看样子,你肯定不是什么小人物,否则徐少也不会听过你的传说!” 谭飞焱苦笑不已。 “哎唷,两位大佬说笑了。” “在你们面前,我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根本不值一提啊!” “那什么,二位来这儿肯定是吃饭吧?他们家的大盘鸡、馕焖肉、葱爆羊肉、红烧牛尾都特别好吃。” “你们随便点随便吃,这顿我买单,听到没老板?他们所有消费都挂我账上,不许收他们一分钱,明白吗?” 老板当然是连忙点头哈腰,陪着笑脸。 “谢谢谭公子盛情好意了,不过这顿饭是公家买单,就不用你破费了。” 徐雷这么一说,谭飞焱当然借坡下驴。 “原来是这样啊!” “那你们先跟老板去包厢,我送一下朋友,马上回来。” 说着,谭飞焱便退站一旁,让开了楼梯。 “谢谢。” 徐雷和瓦拉德王子,拾阶而上。 由始至终,徐雷都再没看高挑女子一眼。 不过这高挑女子,却似乎羞于见人似的,深埋着头。 谭飞焱见状,也没有急着多说什么。 等走出酒楼后,才自嘲式的摇头讪笑。 “有时候缘分这东西,就是那么妙不可言。” “约你吃饭很多次,你都说没时间,今天好不容易约上了,你又说怕被人发现。” “如今倒好,没被人认出来,反倒遇到了你老板徐江的儿子徐雷,这尼玛真是太巧了!” 戴着墨镜和口罩,将脸部遮挡严实的高挑女子。 正是京海欢乐传媒旗下的签约女艺人薛美鹃。 从她看到徐雷的那一刻,就吓得走不动路。 生怕被徐雷识破身份。 质问为什么会在燕京,独自一人和谭飞焱吃饭。 好在,好像时隔很久没见,好像自己伪装得够好。 每天都非常忙碌的徐雷,似乎也并没有认出自己。 但这家酒楼,她自然是一刻也呆不住。 快步走向一辆黑色奔驰轿车。 早就等候在旁边的司机,立马毕恭毕敬的打开车门。 “最近咱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你要真打算合作拍电影,可以联系我妈,她也是我经纪人。” 说罢,薛美鹃弯腰坐进车内。 谭飞焱扶着车门,有些诧异的笑问道: “瞧你这话说得,咱们又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 “你是他爸公司的签约艺人,又不是他未过门的媳妇。” “难道你一点儿私人空间和和时间都不能有吗?” 薛美鹃挤出一丝笑脸。 “很抱歉,我一时半会儿,跟你解释不清。” “麻烦你让司机送我回去吧,谢谢!” 谭飞焱略略点了点头。 “好,那我们保持联络。” 轻轻关上车门,谭飞焱单手揣兜,退站到旁边。 “田师傅你路上稍微开慢点儿,过弯不要太急,免得美鹃晕车。” “好的谭少。” 司机麻利的戴上白手套,迅速上车发动。 目送奔驰轿车缓缓驶出停车位,谭飞焱微笑挥手。 直到奔驰轿车远去后,他才收起了标准的绅士笑脸。 随意的扫了一眼周围。 长得英俊帅气,又衣着不凡,更有奔驰豪车和专职司机。 如此的帅气多金,自然相当引人瞩目。 2002年的燕京。 哪怕是一国之都,能买得起小汽车的人也并不多。 而能买得起进口奔驰豪车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谭飞焱很享受这种被人注视,令人羡慕嫉妒的感觉。 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优越感。 唇角掠起一抹浅笑。 谭飞焱并没有急着返回酒楼,而是拿出最新款的3g飞宇手机。 电话很快打通。 “爸,你绝对猜不到,我跟朋友在鸿宾老号酒楼吃完饭,下楼遇到了谁。” 手机里传来喝骂声。 “猜什么猜?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这会儿正忙着呢!” 谭飞焱不敢卖关子了,立马说道: “我遇到徐雷了!” “京海飞宇电子科技的老板!” “他带着沙伊特的瓦拉德王子,来酒楼吃饭。” “什么?去酒楼吃饭?难道徐雷不知道,他们沙伊特人是不喝酒的吗?” 谭飞焱笑道:“爸你误会了,这家酒楼既能做清真美食,也能做其他菜系,味道特别好。” “我估计徐少也是慕名而来,直到他们这家酒楼的清真美食做得不错,便带王子过来尝尝,不可能点猪肉和酒水。” “那你给我打电话是什么意思?你想去认识一下?” 谭飞焱连忙道:“当然呀!多好的结交朋友、拓展人脉关系的机会呀,我可不想错过。” “那你去吧!对了,最近少给老子惹是生非,沙伊特国王刚结束访问离开,马上米利的布朗仕总统明天就到!” 谭飞焱满脸堆笑的说道: “哎唷,我最近还不够老实吗?” “我都没离开过燕京,也就偶尔和朋友吃吃饭、喝喝酒而已。” “你知道安分守己就好!” 话音刚落,电话就被挂断了。 谭飞焱很是不爽的瘪瘪嘴。 原本想给父亲炫耀一下,自己今天运气有多好,吃个饭都能遇到徐雷这样的大人物。 没想到,反而被父亲一顿训诫,心里顿时很不舒坦。 想当初。 自己是多么的风光得意、逍遥自在。 可是自从位高权重,曾是汉东一把手的姑父赵立春落马。 落马的导火索,竟然是表弟赵瑞龙坑爹。 这家伙为了拿到国家级的林城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 不惜栽赃陷害,林城一把手李达康…… 人家李达康,身份级别已经不算低了。 而且他那个项目,背后的投资方,是徐雷的飞宇电子科技。 敢动李达康,那不是找死吗? 于是乎。 拔出萝卜带出泥。 整个汉东赵家,都跟着赵瑞龙倒了大霉。 好在当年赵立春私下品行不端,和谭飞焱的姑妈离了婚。 为了这件事,两家关系闹得很僵,几乎不怎么来往。 所以汉东赵家的覆灭,并没有波及到燕京谭家。 但赵瑞龙居然能把‘封疆大吏’般,权力极大、级别极高的姑父赵立春给坑落马。 这件事的教训,实在是过于深刻,也过于惨痛。 受此影响。 龙国无数权贵子弟,都被严格约束管教。 不敢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更不敢惹是生非 生怕像赵瑞龙那样,惹出大祸,以至于祸及家人。 辛辛苦苦打拼了很多年,才爬到了很高的位置。 结果黯然落马,下场凄惨。 谭飞焱自然也不例外。 曾经在燕京叱咤风云、声名赫赫的‘飞哥’。 如今相当的低调老实。m.biqubao.com 要不是出门依然有豪车有司机。 就他这一身打扮,顶多被人当做是发了财的生意人,或者收入不菲的高级白领。 完全不会联想到,他是个背景比赵瑞龙,还要硬一点的二代。 而经常被父亲敲打训诫。 谭飞焱难免会有逆反心理。 “赵立春、赵瑞龙他们早就认罪伏法,开始蹲监狱了,真不知道,老爸还在担心什么!” “他也不想想,赵瑞龙那个蠢货,捞钱都不会捞,为了区区一个项目,竟然还玩栽赃陷害,他有什么资格跟我比?” 暗骂之余,谭飞焱不急不缓的走向酒楼。 而与此同时。 在包厢内,等着上菜的瓦拉德王子。 出于好奇,已经向徐雷打听了谭飞焱。 能被称之为‘燕京飞哥’的谭飞焱,当然不是泛泛之辈。 靠着祖辈的功勋和父辈的权力。 就算是在权贵子弟众多的燕京,也没有谁敢轻易招惹他。 而相比于介绍谭飞焱这个传奇人物。 徐雷更好奇的是,薛美鹃怎么会跟他出现在这里。 这女人不是一心想要当大明星吗? 成了欢乐传媒的签约艺人后,参加了全国巡回演唱会,又发行了唱片专辑。 由她主唱的几首歌,如今更是成了热门彩铃,下载量非常恐怖,称她为一线女歌星也毫不为过。 出道时间如此之短,就取得了如此斐然的成就。 薛美鹃是打算还清了欠债后,就解约单飞了吗? 要不然,为什么会和背景显赫的谭飞焱私下约吃饭? 虽然心里有些疑惑。 但徐雷并不打算深入调查。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薛美鹃当初未经授权,翻唱自己的歌曲。 签约徐江的欢乐传媒之时,是欠一笔巨债的。 到如今她参加演唱会、销售唱片专辑、签广告代言等等,已经还了不少。 趁着彩铃业务火爆,歌曲分成的收益相当恐怖,估计她已经欠徐江不多了。 债即将还清,自身名气又很大。 薛美鹃想要攀附顶级权贵,跳槽离开京海欢乐传媒,倒也不足为奇。 “兄弟,你在想什么呢?”瓦拉德王子突然问道。 徐雷端起茶杯,“我在想刚才楼梯间遇到的那个高挑美女,我认识她,她也认识我!” “谁呀?既然你们都互相认识,那她为什么不跟你打招呼呢?难道她是你前女友?” 徐雷甩了个白眼。 “她怎么可能是我前女友?” “可能是她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吧!” 瓦拉德王子撇了撇嘴。 “说真的,你们世俗化国家的女人,真是有点矫情。” “还是我们那儿好,女子无才便是德,只管相夫教子、照顾好家庭就行。” 徐雷正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笃笃笃! 房门轻轻敲响。 “请进!” 房门打开,谭飞焱笑呵呵的站在门口。 “徐少,我能进来聊会儿吗?” “当然可以!” 徐雷虽然答应了。 但谭飞焱并没有立刻走进来。 很懂规矩的,站在门口双手抬高。 等安全局的特工,进行了搜身检查后,才不急不慢的走了进来。 简短寒暄客套后,谭飞焱忽然笑道: “对了,刚才跟我一起下楼的那位女士,名叫薛美鹃。” “她人美声甜,现在是咱们龙国炙手可热的女歌星,同时也是京海欢乐传媒的签约艺人,徐总应该知道她吧?” 徐雷浅酌了一口茶水,不急不慢的放下茶杯。 “何止是认识?她以前还跟我是同班同学,咱们学校出了名的美女校花,怎么?难道你俩在一起了?” 谭飞焱摇头笑道: “要真在一起就好了!”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我虽然很喜欢她,可她对我却好像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我今天之所以跟她约吃饭,其实是谈一个电影项目,我有一个朋友想让她出演女主角……” 徐雷真是无力吐槽。 尼玛!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给老子玩什么聊斋? 薛美鹃唱歌还算不错,但演技是真不知道咋样。 找歌星去演戏,利用她的名气炒作吗? 都不用仔细听,都觉得投资拍电影是假,利用电影洗钱才是真。 还说什么我有一个朋友…… 你说的这个朋友,不就是你自己吗?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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