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到了放学时间,壮壮和丫丫毛毛一起回来了。 张文碧已经煮好了饭菜等着了。 有大的孩子带着就是好,看着丫丫和毛毛吃完饭就写作业,做习题,壮壮也乖乖拿出了课本,一边看书一边偷偷观察自己的表哥表姐。 等孩子写完了作业,就带着壮壮出去玩。 一直到天色擦黑,孩子才回来了。张文碧就带着壮壮回了四合院对面的屋子休息。 原本按照黄欣然的意思,是就让壮壮在这边休息。 张文碧拒绝了。 “云茜到底已经和他离婚了,一直让壮壮住在这边也不像话。只是孩子还太小,放任他一个人住在屋里也不行。我先过去陪他几天,等他适应了,就让他自己住。” 说归说,张文碧带着壮壮过去住了后,结果就住下来了。 说会回来探望壮壮的三牛仔这一走,就是一个半月都不见身影。张文碧也不忍心让才五六岁的孩子一个人住,只能留下。留着留着,居然住习惯了。 等三牛仔回来的能天晚上,她也没搬回四合院住。 次日说要搬吧,结果三牛仔又离开了。 三牛仔原本确实不放心孩子一个人在首都,怕他认生怕他不适应。结果回来发现,前岳母带着孩子过得好好的,走得也很安心。甚至还有些迫不及待。 毕竟他也看出来了,张文碧有想撂挑子的意图。 他再不走,怕是就走不了了。 三牛仔一走,张文碧就是再有怨言,也只能暂时留下来陪着孩子。好在她也渐渐住习惯了,主要是她白天都在四合院这边活动,吃饭,晚上睡觉时,才回那边的小套房和壮壮一起睡。 等黄欣然最近也愁。 之前在h省那边时还好,丫丫和毛毛的成绩差距确实大,却也没有说大到多少。 可来了首都后,毛毛的天赋在尖子班迅速被发掘出来。 开学才短短的不到两个月,老师就已经先后多次找她谈话。不但让毛毛参加了几次比赛,甚至还多次谈到毛毛的将来。对天赋这么好的孩子,老师也舍不得这样的好苗子毁在自己手上。 黄欣然一开始是坚持听毛毛自己的意思。 只是后来老师说得多了,她也和陆云琛商量,并多方打听后,纠结在要不要送毛毛出国读书的问题上。 一想到孩子一出国就得好几年,加上毛毛年纪又这么小,不管是黄欣然还是陆云琛都舍不得。 正巧毛毛也不着急,他似乎对自己的未来早有规划,任凭大人怎么说,他都是一句“不急”。 陆云琛也说不急,在他看来,孩子嘛,健康快乐远比功成名就更重要。 毛毛的一辈子还长着呢,犯不着为了所谓的好名声好前途,让孩子连个童年都没有。 可他们这么想,老师却不这么想。 尤其是,这位老师特别喜欢毛毛且一直很看好他,就分外重视他的将来,对此,她不厌其烦的反复跑来做思想工作,让黄欣然就是想拒绝,说多了之后都不好意思。 最后,还是毛毛不堪其扰,找到校长聊了许久。 出来后双方什么都没说,陆家终于恢复了平静,毛毛该上课上课,该玩耍时玩耍,一直很看好他的班主任也终于不再造访陆家,让黄欣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后来毛毛多次去参加各类比赛,包括国内和国外的一些比赛,黄欣然才知道,当初毛毛和校长是怎么达成的协议。 老师虽然不来陆家了,可陆家周围,却慢慢地多了不少女孩子。 年纪和丫丫差不多大的女孩子,总是三五成群的来四合院,和丫丫打成一团。一开始时,黄欣然还以为这些都是丫丫的好朋友,可时间稍微一长,她才发现,这些女孩子里面,有一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甚至观察到好几次,丫丫有好朋友来玩时,毛毛就会回到自己房间里学习。 可每次他出现时,那些个女孩子就双眼放光,盯着毛毛连眼也舍不得眨,甚至,还会在偷瞄中悄然红了脸。 黄欣然了然。 随后难免记起,原来,这些个孩子们也已经到了少年慕爱,最是让人心动的年岁。 仔细看看,如今的毛毛已经是十一岁的少年郎,个头高挑,身形瘦削,五官棱角分明,双眼炯炯有神,再配上得体的衣着和有礼的谈吐,能吸引来一大票女孩子的青睐,也在情理之中。 黄欣然笑了,去了厨房洗了些水果出来,招呼众人随意取用。biqubao.com 等晚上陆云琛回来后,她才和对方说起了这件事。 当然,说的时候既欣慰又感慨:“一眨眼,孩子们都大了。都到了彼此心生慕艾的年岁。仔细想想,他们大了,我们的年华也渐渐老去了。” “你尽瞎想什么?” 陆云琛捏了把她的脸颊,不由得打趣:“怎么着,看见自己的儿子得女孩子喜欢,你还不高兴?这可说明我家的孩子很优秀。” “我家毛毛也好,丫丫也罢,都是出色的孩子。有人喜欢多正常!我就是担心,他不会因为这个,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吧?” “你觉得你儿子会因为这个耽误学习么?” “不会。” 黄欣然虽然担心,但是对自己的儿子还是很有信心。 毛毛这孩子从小就懂事又乖巧,天赋出众而且还肯努力又自制,断然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可万一……” “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黄欣然摆摆手,想了想后才说道:“如果他真的这么早就认定了一个女孩子,想要和她走完一辈子。他也不可能做出拒绝班主任的提议,让他出国深造的想法。当初的他有这样的自制力,如今的他也不可能就变了。除非……真的遇到了那个对的人。” 如果真的早早就找到了属于他的真命天女,他们做父母的,不支持吗? 当然,早恋不可取。 可慕艾和早恋是两码事。 好在黄欣然发现,那些女孩子虽然都很喜欢围在毛毛身边,真正和他走得近的女孩子却几乎没有,毛毛的自制力超级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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