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迟迟不愿意去首都,黄欣然的生活还要继续。 为了能让三个孩子就读重点小学,她甚至都动了请个阿姨在家专门照顾他们的想法。 当然,想法归想法,最终她在询问过孩子们的想法后,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打算。 原因很简单,比起去首都上学,三个孩子都更喜欢继续留在h省。毕竟这边的红星小学近几年发展下来,势头已经稳稳的压住了周围的一众小学,甚至隐隐有超过一小的趋势,成为h省升学率最高的学校。 三个孩子更愿意留下的原因,其一是学校的老师们对他们都非常好,同学也很团结友爱。当然最让三个孩子不愿意离开的,还是学校离家忒近的原因。 毕竟都听见了上课铃响,再出门狂奔都来得及的距离,也难怪三个孩子都喜欢。 黄欣然哑口无言。 哪怕她在首都装修的这四合院距离学校也近,却也需要步行十几二十分钟,和h省这边肯定没办法比。但是比起师资力量来说,首都这边可以直升初中、高中,乃至于大学。 以后走出去了,单是这学历也能稳压旁人一头。 黄欣然觉得,来首都上学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出路。 可早熟的毛毛对此却另有一番看法。 “去首都不用说,肯定有不少好处,就单单是说能接受的教育和环境优越性,肯定都是首都更好。但是麻麻,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更看重和奶奶、外公外婆相处的机会。首都的学校再好,等我们在这边读完了小学再过去也不迟。” “可那时,环境就和现在不一样了。” “若果真如此,我们就留在h省读初中也无所谓。还是在麻麻您的心目中,我、妹妹、表姐,就一定要读首都的学校才有出路?麻麻您是不是忘记了,以你眼下生意越做越大的趋势,等我们大学毕业后,多半是没机会去别的公司打工的……” 是了! 黄欣然恍然,她太想当然了! 这也是思维一时间没有转变过来的原因。她怕孩子们将来没读好学校,找工作会处处碰壁。却忘记了身为她黄欣然的孩子,早就不需要到外面去找工作了。 甚至就是她现在,因为她不停首都、海市、深市、h省、q市到处跑的因素,h省的大小事宜,她已经在慢慢培养三个孩子接手。其中就以毛毛的能力最为出众。 也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陆云琛的经商天赋,毛毛眼下还未满10岁,可他在经商方面的天赋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具体的就是但凡黄欣然给他讲解过一次,他就能举一反三的举证。甚至在说起国内外形势时,他更是淡定的猜测后续,甚至次次精准。 黄欣然将纺织厂的报表交给他,他也能准确无误的指正出有错漏的地方。 让黄欣然也啧啧称奇。 正因为这样,毛毛说出他的一番观念后,黄欣然思考之后,最终还是尊重了三个孩子自己的意见,让他们留在h省继续求学。 等他们什么时候愿意来首都了,再什么时候给他们办手续。 只是她也没想到,三个孩子不愿意去首都求学,自然有人愿意去。 在黄欣然忙碌之际,她接到了大哥的电话。 自从上次安澜结婚见过大哥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和大哥联系了。这次大哥主动打电话给她,黄欣然在高兴之余,难免热情地和黄弘毅闲聊了几句。却没想到,黄弘毅打电话给她是另有目地。 “你说什么??!” 黄欣然脸色有些不好看,之前接到大哥的电话那欣喜,已经不翼而飞。 “然然我知道这有些不合适,可我也听说了,丫丫和毛毛都不愿意去首都读书,黄芩那丫头也不去。反正名额也是空缺着,不如就让允儿去读吧!说起来,允儿还是你的外侄呢,你这当姑姑的拉他一把,他将来有了出息,肯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可别! 不说将来了,就算是现在,她也连对方一句好言好语都没得到过。指望他将来好好感谢自己,还不如把枕头垫高一些,今晚做一个好梦来得重要。 “大哥,不是不同意黄允儿去首都读书,而是这边入学吧,需要考试达标才能进。黄允儿的读书成绩如何?是不是门门功课都是100分,至少98分以上?还有,他的英语成绩如何?生活方面能不能自理?自理的意思,他会不会自己做饭,自己整理个人卫生?” 黄欣然说前面半截的时候,黄弘毅很心虚。 允儿这孩子就是顽皮了些,成绩“稍微”有点差。不过男孩子么调皮也正常,等后续发力成绩不就自然提上去了? 至于英语…… 允儿虽然在三中就读,可他的英语成绩单上的分数,就从来没及格过。 可这点心虚,在黄欣然问起孩子的自理能力后,顿时化作怒火。 “黄欣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家允儿在那里读书,你还要让他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你可是他姑姑,又不是外人。你帮帮孩子又怎么了?” “大哥,不是我不肯帮他,而是这些都是学校老师的规定。” 黄欣然也不惯着他,把缘由说了一遍:“学校有规定,要进这边的学校读书,就必须在学校住。而且,学校会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一个月才能出学校校门一次。你要真为了黄允儿好,还不如就让他留在三中继续读书。毕竟以三中的师资力量来说,也丝毫不比首都这边的学校来得差!” q市的三中,是几十年后的将来,也在国内排得上号的重点一本大学。 黄允儿留在那继续读书,不但离父母近,将来也照样有非常好的前景。 黄欣然这番话,是自认为对黄允儿最好的选择。却不料她的话一落,黄弘毅就生气了。 “我看你就是不想帮忙是吧?黄欣然,允儿是我的儿子,你就当真如此绝情?” “这不是绝情的问题,是实话实说。如果大哥你真一心一意要允儿来首都入学,那也只能让孩子试一试,看看他的成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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