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拦在房间外面的关卡,则还有两关。 好在大家的氛围都很不错,说说笑笑间,倒也一步步朝着房间过来了。 安家这边的亲戚可真不少啊!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但凡早早就过来了的人都纷纷排队要红包,甚至有些小孩子的兜里揣满了红包。 瞧着众人欢喜的样子,孙雅也蠢蠢欲动。 “哎呀,早知道我也拦在外面等着,瞧瞧他们,都拿多少个红包了!老娘我损失大了!” 以孙雅如今的身家,这些小红包自然不会入她的眼,可她就是眼馋这种欢快的氛围,迫切想要融入。 好在门外的人很快就在新郎团的红包攻势下节节败退,并飞快朝孙雅的房间靠近。 “来了!来了,快准备准备!~” 丫丫和毛毛伙同黄芩大叫着敲开房门挤了进来,笑得特别欢快。 这仨聪明得很,眼见着安家的小孩都一拥而上去讨要红包,他们也挤在其中,也不嫌弃丢人般伸长了手儿。结果,因为丫丫和毛毛那一身花童装束,发红包的人给起他们红包来,甚至比其他人还要多。 加上陆续这么多关下来,三个孩子的兜里都揣满了红包。 一进来,就笑着跳着把自己的红包拿出来,交给黄欣然给他们暂时保管着。 “行,都给我替你们拿着。回头你们再自己拿去存着!” 为了锻炼孩子的存钱能力和节约习惯,黄欣然特意带孩子们去银行开了户头。但凡存了零花钱,都让孩子们把钱存进去。 如今,三个孩子的户头上都已经小有一笔零花钱。 黄欣然很快就分别收到了厚厚的三沓红包,她分别将他们卷起来,放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还没收拾好,房门就被敲响了。 显见得那最后一关也没拦得住迎亲团的成员们。 “要开门也行,快拿红包!” 黄欣然没开口,丫丫就嘻嘻哈哈的说道。 孙雅更是变着法子的出题要考外面的人,每次都要求有红包。 其实不用他们说,从门缝下面就已经塞进来一堆红包。黄欣然示意大家见好就收,赶紧把红包收起来开门好让新娘子出门。 可孙雅不干,闹着一定要多安排几个难题。 还是黄欣然拦了她一把:“见好就收行了。再闹,万一误了吉时就不好了。毕竟还要赶这么远的路呢。” 孙雅这才不得不收了红包后,把房门打开了。 房门一开,新郎新娘也终于见面了。 这才到了最为刺激的寻找新鞋的环节。迎亲团的成员们个个使出浑身解数在贴满了喜字的房间里找鞋子。 可惜,两只新鞋一只在孙雅手上,一只在新娘子的裙摆里。 要拿出来,对这个时代相对保守、结婚前大多连小手都没牵过的年轻夫妻来说,任务不可谓不艰巨。 尤其是如现在的新娘和新郎这般,小霍当年进入公安局的时候,安澜都在局子里混成了老油条。 甚至于安澜还比小霍大三岁。 即便两人今天结婚了,被众人一怂恿,小霍也红着脸大着胆子朝安澜伸出手:“澜澜姐,我、我……” 新郎红着脸支支吾吾,看着自己的新媳妇那一身装束,美得发光,简直看直了眼。 新娘子倒是特别淡定,尤其是她那双美目一扫时,小霍都吓得动弹不了。 其实,今天的新郎也特别帅气。 他身上的西装明显是特别定制的,配上胸前的大红花,也让安澜眼中星星闪耀。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又有身边的无数人起哄,安澜略显淡定的咳嗽了两声,就吓得新郎伸出的手倏地缩了回去,一脸难为情。 自然又引起了众人一阵大笑。 新郎不敢朝新娘子伸手,其他人更不好意思去搜。好在新浪团够给力,不多时,就有人从孙雅手上夺下了其中一只鞋子。 当下众人就起哄着,让新郎给新娘把鞋子穿上。 这才找着了一只,就让新郎帮新娘子穿鞋,这分明是小年轻们故意想出来的借口。 黄欣然没阻拦,倒是孙雅不乐意了,跳着闹着不准新郎碰,要碰就得先给红包。 眼见着到了最后一关被拦住了,新郎也急了。 也顾不得给小红包了,直接从怀里拿了个大红包出来,给孙雅和黄欣然一人一个。 “好姐姐们,这是封口费快请收下。时间真的不早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一个就想打发我?不行不行,就凭我们和澜澜的关系,没有三份打发不了我们!”孙雅还在刁难人。 新郎不得已,又现从怀里掏出一百块钱,往两个红包里塞。 这年头往一个红包塞50块钱,放在哪里都是大手笔! 孙雅这才抢过红包,满意了。 “行了,看在安澜的面子上,今天就饶过你们。我这一关,你算过了!去吧,去吧,快给你的新娘子穿鞋吧!” 孙雅的话音刚落,一众小年轻就开始起哄了。 其实小霍带来的新浪团,明显就是局子里的同事居多。当然也少不了霍家的后辈们。 等小霍借着给安澜穿鞋找到另一只婚鞋穿上,那边喜婆挤过来,赶紧给新娘子盖上婚纱。 其实当初安澜试图一切从简,直接穿警服。 结果她的提议才出来,就被安家和霍家否决了。 以两家的财力,几套衣服的钱自然不在话下。 这不,安澜出嫁身上穿的,还是婚纱。 等小霍迎到新娘,到了酒店那边举行完婚礼后到后续,换上礼服和人们敬酒。唯有最后送客人们时,才会换回他们熟悉的警服送客。biqubao.com 当然,流程他们彩排过一遍,过程也熟悉了好久。 眼下真开始启程上路时,场面反倒开始混乱了。 门外鞭炮声声,送嫁队伍也开始行动了。安澜的父亲亲自背起她,把她背出房门,送上花车。两个小花童紧随其后。 黄欣然也急忙带上安澜的东西,紧随其后。 这迎亲的队伍会先绕着城区转一圈,其后去到事先就定好的、黄欣然和孙雅落脚的附近的一家繁华会所里。 那是属于霍家的产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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