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人?” “你自己心里清楚。” 黄欣然不理他了,快速扒完饭,这才去洗漱。 趁着今天陆云琛也在家,黄欣然想着,开车去一趟纺织厂,纺织厂那边上次谈的收购没谈下来,后续又发生了不少事情,只是碍于这边的事情没处理好,所以,黄欣然才拖到现在。 “现在去纺织厂?” 陆云琛骤然得到消息,愣了片刻:“我后天得出任务……” “放心,后天之前咱们就回来。” “……” 行吧,老婆的命令能不遵守吗? 黄欣然开车,和陆云琛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自己开车当然毕坐这年头的火车快。等他们到达纺织厂时,正好赶上吃晚饭。老余亲自过来迎接他们,并订好了酒菜请他们吃饭。 黄欣然为双方引荐后,便开始听老余介绍最近的变化。 当其实老余并没有把陆云琛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哪怕陆云琛是黄欣然的爱人,可人嘛,术业有专攻,哪有人就这么听了几句,就能做出什么好的决策来的? 可黄欣然知道陆云琛的本事。听老余说话时,就时不时的引导陆云琛发表自己的意见。等老余把结论说完,她又问起他自己最关心的事。 “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那厂子,到底该不该收购下来?” 双胞胎厂长究竟是在常双簧,还是被蒙蔽,险些给她造成损失,如今对方锲而不舍一再找她,还把姿态放得如此之低。说到底,还是厂子生意难做,撑不下去了,只能把黄欣然当做救命的稻草。 二黄欣然这边呢? 险些受骗,还有中间人,加上老余还有失察之罪,自然不敢轻易拍板此事。 事情拖到现在,也确实该解决。 “我觉得,可以把价格压到原价格的四分之一即可。” 陆云琛轻叩着桌面上的资料:“不过在这成交之前,你们再去调查一下,看原来的厂子有多少工人愿意来这边做活儿。” “嗯?云琛,你的意思……是想让两个厂子的工人合并?那,那边厂子又该怎么处置?” “你之前不是说,你打算投资进军电影吗?我之前在车上也看了下他的剧本,我觉得,其中有一个剧本非常合适你。等回头你和导演落实后,就让剧组直接去那个纺织厂拍摄。等电影拍摄完毕,想来,纺织厂历史遗留问题也处理得差不多了。到那时,你想怎么处置不行?” “……” 还别说,这还真是个办法! 不过,“你不就是在车上随手翻了翻剧本,你就看中了其中一个?你,当真觉得,那个剧本拍出来有市场?” “你要是信我,你就试一试。” 陆云琛没说绝对的话,黄欣然也没有再问。 老余坐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 他看看黄欣然又看看陆云琛,黄小姐什么时候又投资了电影?还有,这位陆先生,瞧着不声不响地,对黄小姐的影响居然这么大吗? 看来,以后他的态度也该调整一下了。 “好,就按照你说的法子来办!” 黄欣然最终拍了版。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更何况,上辈子陆云琛仅凭一己之力,在她病死之前就已经成为了全省首富。想来,他在生意上的敏锐嗅觉,绝对远远大于自己。他也不会害自己,综合所述,听他的准没错! 有了决断,后续处理起来自然很快。 黄欣然吩咐了下去,老余急忙去联系后续。 而这边,黄欣然又联系了胡导演,胡导演早就望眼欲穿。得知黄欣然找她,顾不得已经是晚上,火急火燎赶过来了。 一见面,就热情地握着黄欣然的手,兴奋地感谢她。 黄欣然拿出了陆云琛选定的剧本,放到桌子上,顺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就是拍摄地点,必须由自己提供。 这一点,和他们一开始商议的,黄欣然对电影不插手任何事有所相佐。不过,胡导演只稍微愣了下就答应了下来。 找场地是个辛苦活儿,既然投资人愿意主动提供,他何乐而不为? 黄欣然后续没有过多插话,相反,全权交给了陆云琛和胡导演详谈。两人一个有意,一个积极,双方一拍即合,越聊越合拍。 等双方吃完分开时,陆云琛甚至还主动和胡导演提起,合作拍军事题材的电影的事。 胡导演很是受宠若惊! 拍一般的电影,相对而言容易得多。而拍军事题材的电影,在审核上面难的不是一星半点。可如果有原本就是部队里的人来拍摄,监督,过审的机会何止大一倍? 他当即连连表示感兴趣,更是拉着陆云琛的手不放,恨不能现在就把这件事敲定下来。 陆云琛摆摆手,拒绝了他:“你先把这部电影拍摄好了,这边的事,我会积极运作。等你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后,我在上面也好说话。你说是不是?” 胡导演一脸苦涩相。 他要是有拿得出手的作品,何至于躲在在犄角旮旯里拍小电影? 还拉不到投资? 说来说起,不就是要名誉没名誉,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吗? “莫急,一口吃不成大胖子。等这部电影拍摄好,我那边肯定给你回信。”陆云琛给他吃一颗定心丸。 却让胡导演的心又凉了半截,还是只得强撑起笑容离开。 等他一走,黄欣然反倒乐了。 “你当真打算和胡导演合作,拍摄军事题材的电影呀?” “这种事,我哪里有发言权?” 陆云琛笑了,“不过,前些天我遇到了我的一位好友。他就在文工团里当导演。不过,听说他有心带一个徒弟。胡导演要是有这方面的天赋,给他打打下手做个副导演,想来我那好友还是会卖我一个面子的。” 是了,要是此事能成,胡导演估计也愿意吧? 不过,这事能不能成其实都不打紧,反正二人就这么说定了。 等回去后,两人就暂时休息在了招待所里。 次日一早,黄欣然又去纺织厂转了一圈,视察一番后,这才开始回程。好在紧赶慢赶,赶在天黑前回了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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