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霆轩过来时,就看到沈千初搂着一个男孩子,挂在人家的身上。 下意识的皱眉,大步走过去,伸手扣住沈千初的手臂,将人扯进怀里。 “怎么会喝了那么多的酒?” 傅颜玉无语,“那得问你啊,千初最近心情不好,我想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原因。她今天一直嚷着自己失恋了!” 夜霆轩拧眉,“我先带她回去。” 离开前沉沉的看了周清野一眼,打横抱起沈千初上了车,旋即车子扬长而去。 周清野一脸无辜,“玉姐,下次这种让人误会的事,你还是少让我做吧。刚你朋友的小叔看我的眼神,恨不得要将我给吃了!” 分明被占便宜的是他! 他的委屈找谁去说! 傅颜玉轻笑,“你怕什么啊?说起来那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 “我同学生日。” “行,那你好好玩,早点回去。” … 沈千初醉的迷迷糊糊,回去的路上,嘴里不停的嘟囔着夜霆轩的名字。 “醒醒!” 回到家,夜霆轩直接将人丢在沙发里,让阿姨去煮醒酒茶。 “唔…” 脑袋撞到沙发上,沈千初一时只觉得天旋地转,胃部翻涌,想吐。 这么想她也这么做了。 夜霆轩连忙将垃圾桶推过去,沈千初吐完,觉得舒服了一些。神志此刻也清醒了一点,眯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天花板。 只觉得怎么那么眼熟呢? 目光偏移,对上男人沉冷的脸,心里猛地一咯噔。 难不成醉酒做梦都能梦到小叔? 可恶! 送别的女人回去,还对别的女人笑,还敢入她梦里来! 想到这,沈千初不满指着他,控诉道,“我讨厌你!你为什么要送温念回家,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她了?” 晃晃悠悠的起身,尝试了好几次,都摔了回去。 夜霆轩站在那没有动,冷眼看着她。 “你怎么不说话?” 沈千初揪住他的衣领,整个人贴了上去,委屈道,“你怎么能喜欢别的女人,那我要怎么办?我讨厌那个温念,你不能喜欢她。小叔,你看看我,好不好,我真的好喜欢你。” 阿姨端着醒酒茶过来,刚好听到这惊世骇俗的言论,告白。吓得站在原地,进退两难。 天呐! 她到底是听到了什么? 小姐竟然喜欢先生。 她一直以为小姐亲近先生,是因为对长辈的依赖。 现在看来是她想的太浅了。 “拿过来。” 夜霆轩开了口。 阿姨连忙将醒酒茶递了过去。 “刚才你听到了什么?” “先生,我什么都没有听到,若是没有需要的,我就先回房间休息了。” “嗯。” 夜霆轩在沙发坐下,将人搂进怀里,低声道,“先把醒酒茶喝了。” “不要,除非你喂我!” 沈千初靠在男人的肩膀上,眼泪汪汪可怜巴巴的望着她,像极了他小时候喂养过的流浪猫。 “娇气!” 话虽如此,夜霆轩还是喂她喝完醒酒茶。 夜霆轩将碗放在茶几上,抽出纸巾,擦拭她唇角,低声呵斥,“你出息了,还敢跑去买醉,搂着别的男人耍酒疯?” “我才没有,反正你也不喜欢我,也不在乎我。我总什么你都不会在意…” 沈千初仰起脸,“小叔,我不允许你娶那个温念,不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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