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神在前世之所以被称之为神,大多都是因为他所做的事儿。 一般的人是不了解他这个人的。 但是他的事儿和写的歌,那基本上都是广为人知的。 写的歌,养活一支乐队几十年,那确实是很吊的存在了。 但被人谈起的最多的,还是他和天后王的婚姻。 天后王,也就是和柳菲声音极其相似的那位。 而且,还是天后王主动追求的窦神。 这么说吧,天后王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但是最后天后王却果断的选择追求窦神。 而窦神能够夺得对方的放心,除了长相之外,更多的就是摇滚方面的才华造诣了。 要知道,在前世,无论是乐坛还是影视圈,那都是有鄙视链的。 港娱看不上内娱,自然港城的人也看不上内地的乐坛。 而窦神,当时却直接带着人,去了港城的擂舞台。 和港城的音乐人打擂台! 而他,就凭着一场演出,一首【无地自容】,直接征服了港城的音乐人。 据说,那场演出,台下坐的不是别人,就是后来的四大天,还有很多乐坛前辈…… 由此可以看出,窦神在摇滚上有着惊人的天赋。 秦凡之所以会写出这首歌,并不是要发行这首歌。 而是觉得既然组建了乐队,那就写两首吧! 决定了要写之后,秦凡的脑海里下意识的就写出了这首歌。 秦凡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摇滚那是想当喜欢的。 所以,这首歌也在他前世的歌单里面。 不出秦凡所料,这首歌,哪怕是出现在这个世界,也凭着它的魅力,迅速的征服了沈亦和老李等人。 虽然,他们第一次排练,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配合的也不是特别好,但是几人心中的震撼简直无法言语、 这不,刚激动完,沈亦就吵着要再排练几遍,一点都不过瘾。 这个提议,瞬间得到了几人的赞同、 唯一持反对票的秦凡,只能无奈配合了! 他准备五月份发布的新歌,啥时候才能排练呀! 秦凡很想说自己还写了一首呢,结果他们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一连三天,顽石乐队都在排练【无地自容】这首歌,他们白天吃完饭就开始排练,不断的改善自己。 到了晚上就一起聊天玩耍。 而秦凡除了排练之外,还要吊嗓子练习基本功,为了方便给蔺老爷子打卡,他吊嗓子的时候,还让沈亦来帮他录视频。 三天以来,基本上都是这样。 “这一遍更好了!” “要不,我们再来一遍?” “可以,我看可以!” 刚刚练习的那一遍,可以说是顽石乐队自排练【无地自容】以来,排练的最好的一遍! 所以几人都非常的激动。 不过有一个人除外。 那就是秦凡。 虽然他决定五月第一个周末过了之后才发歌! 但是排练歌曲也要几天。 他们乐队都是隔了几十年才重新捡起来玩乐队的,这要是不经过排练,又怎么录制呢? 而且乐队录制和单人录歌也是有区别的。 单人录歌,那就看歌手的状态了。 而乐队录制,看的那是全员状态。 秦凡准备发的歌曲,可不是【无地自容】! 和之前的操作一样,循序渐进! “打住!” “各位好哥哥,我们都练三天了!” “咱们这次可不发这首歌啊!” 秦凡抬手压了压,示意激动的四人淡定一点,然后这才开口恳求说道。 沈亦一听,激动的目光都黯淡了许多。 “这首歌挺好的,不如就发这首吧!” 老李直接提出了建议。 没办法,他们太喜欢这首歌了! “对呀,秦凡,反正都是发歌,这首歌,咱们排练好,然后录制了发布,不也一样吗?” “就是就是!!” 老谭和老付也紧跟着附和道。 然而,还不能秦凡开口拒绝,沈亦就摆了摆手,道: “这首歌……还是往后压一压吧!” “老沈,你这什么意思呀?” 老李听到这话,糊涂了! 老谭和老付也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只有秦凡微微点了点头:“我赞成沈哥的说法!” “咱们这乐队,还没出道呢,这首歌得再等等!” 秦凡也只是说了这么一句。 然后,老李上前就锤了秦凡的肩膀一拳,笑道: “你小子,和老沈打什么哑谜呢?” “好小子,你学什么不好,学沈亦这些高深莫测的!” “歌写的很好,但是这习惯没学好!!欠揍!” “哈哈哈~行,我们呀,就听你俩的!” “登高易跌重!咱们呀,一步一步来吧!” “来来来,我们有请下一首歌!” 虽然秦凡和沈亦都没有说明白其中缘由,但是其余三人都没有再追问下去。 其实他们刚刚已经明白什么意思了。 无论是歌手还是乐队,出道歌曲,都不宜过于出彩。 太出彩了,后续就容易卡住创作! 也容易被人质疑江郎才尽。 虽然他们相信秦凡的创作天赋,但却不想引起这样的麻烦。 谈笑之间,几人又再次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沈亦和老付都是吉他手,而老谭则是则是鼓手,身材管理最差的老李则是贝斯手。 至于主唱…… 那只能是拥有好声音的秦凡了! 毕竟其他的人,声音真的是硬伤! 除了主唱之外,其他人无论是哪个位置,都是得心应手。 其中包括常年经商的老李! 哪怕是排练,几人的阵势都是非常郑重的。 每一次排练,他们都有种在演出的紧迫感! 很快,排练的声音响起,另外一首歌的排练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秦凡天天在排练,还有完成蔺老爷子吩咐下来的任务。 而往上却又开始寻找秦凡了! “我追个星也太难了吧!这一个月,我能看到他几回吧!” “狗仔们,求求你们给点力行不行??秦凡又不见了!” “关键友谊公司也没有发月初秦凡要发歌的消息!” “王心韵要发歌,秦凡难道要为王心韵让出新歌榜?” “卧槽,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还真有可能!” “好家伙!秦凡拒绝我们小天后,难道已经心属甜心教主了?” “果然,没有一个男人不喜欢甜妹!” “我还是比较喜欢御姐!” “哥哥呀,我们喜欢刘仙仙这位嫂子!” “你们没事儿吧!这就喊嫂子了?” “我为秦岭夫妇举大旗!” “仙凡之恋是哪些人在嗑?” “……” 而狗仔们,则是被他们攻击的对象、 狗仔们也很委屈,在秦凡出现过或者可能出现的地方,他们都蹲守了,可是就是没有看见秦凡的踪迹。 他们甚至期望秦凡家能再有点农活,这样他们虽然辛苦一点,但是也不用到处去蹲守秦凡的踪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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