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说我好像能想通一样!” “我真的不明白,秦凡是怎么做到进去一个地方,然后就不见了的!” 一部分狗仔已经慌了。 这差不多一个月跟到的秦凡,就早上被他们蹲到了一会儿,好家伙,就又不见了! 这说出去谁敢信? “关键这么晚了,秦凡总不可能还在公司吧!” “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住在公司了?” “开什么玩笑?” “你看秦凡是需要住在公司里的人吗?” 住在公司里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要么程序猿,要么就是没钱租房的打工党! 而且还是那种赚不到钱的打工党,才会在公司里蹭电蹭水蹭空调! 而秦凡这样的,虽然没有买房吧,但是公司有给他租房子,压根不用担心没有房子住。 并且传言他现在租住的房子,友谊的董事长已经给秦凡买下来了。 这样的传言之下,秦凡怎么可能住在公司! “那他只能是不在公司了!” “卧槽,我特么又白白浪费一天!” “他到底怎么做到不翼而飞的?” “我不明白!” 狗仔们一边焦急的吐槽,一边看着已经没多少灯光的友谊大厦。 最后,他们看了看偏西的月亮,最后只能心灰意冷的叹气。 一部分狗仔直接扛着照相机离开了。 这个点都不出来,想必是不会出来的。 回去休整一下,明天早点去秦凡小区蹲。 而有的狗仔,则回到了自己的车上,准备继续蹲守。 坚持一定会看到结果的! 这是他们坚信的! 所以,他们坚持了! “秦凡,你早点睡,我们也回去睡了!” 而在秦凡办公室的三人,终于结束了夜宵聊天时间。 秦凡一般来说都不会喝酒,但是今天老王拿了一瓶口感柔和的红酒,说是有些年头了。 秦凡对红酒没什么认知,最多也就听过什么八二年的拉菲。 对于王大毛拿出来的红酒,什么尼康,真的是没什么感觉。 只是王大毛一直劝他,他就浅尝了一口。 没想到,口感还不错! 入口顺滑绵密,他不由得点了点头。m.biqubao.com 因此就喝了点、 没想到这酒后劲有点大,秦凡就喝了那么一点,就有点晕乎乎的。 最后三人都有点晕乎乎的。 王大毛喝的最多,直接躺在沙发上,对秦凡告别。 然后他就睡死在沙发上。 周民申也没好到哪里去,他靠着另一边的沙发上,睡的鼻子吹牛角。 秦凡喝的是最少的,但现在也是晕乎乎的。 但看到沙发上已经有俩人了,就摇摇晃晃的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之后,才开始睡觉。 等到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九点钟了。 他的手机一直“嗡嗡嗡”作响。 秦凡摸到手机看了一眼,这才反应过来昨晚自己忘记开飞行模式了。 而打电话来的人,却让秦凡很意外。 上次霍峰安排聚会,她的出现,直接让秦凡当场离场。 没想到现在她还给自己打电话。 秦凡看着手机上的“林芊芊”,犹豫了一下,就按了拒接。 “叮咚~” 秦凡刚要放下手机,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秦凡点开一看,是苏甜发过来的信息。 “秦哥,你醒了吗?我今天给你带了不一样的早餐!” 秦凡回了一句:“嗯,醒了,你进来吧!” 然后他刚想放下手机去洗漱,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秦凡没再看,而是转身去洗漱了。 还别说,林龄布置的这些床上用品,睡着是真的舒服。 无论是被子还是床,亦或者是枕头,都很舒服。 秦凡先是洗了个澡,然后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才走出来。 “秦哥,早餐在这里!” 苏甜提着早餐刚好走了进来,但是话音一落,她就愣住了。 办公室的茶几上,全是打包盒,里面都是些残羹冷炙。 地上还有一瓶红酒和些许啤酒瓶子。 而沙发上躺着两个人,衣服也不齐整,甚至还没醒。 这…… 苏甜快速的转了转眼睛,然后看向了秦凡。 “秦哥……这……” “没事儿,你把东西放下,然后把桌子收拾了吧!” 秦凡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上前拍了拍王大毛的脸。 “啧~谁呀,打扰我睡觉!” 王大毛迷糊着眼睛,不悦的嘟哝道。 秦凡眼睛一转,立即有了主意:“王董,董事长又拿了茶叶回来,保险柜还没锁!” “什么?真的?” 秦凡话音一落,王大毛身上就像是安了弹簧一样,直接蹦了起来。 眼睛都还没睁开呢,就摸索着鞋子,准备穿着出门了。 周民申比王大毛好一点,听到响动之后,就皱着眉头睁开了眼睛。 看见王大毛眼睛都不睁开,就要去他办公室偷茶叶,他真的要气笑了。 这货真的有毒,哪怕睡着了,还惦记偷他的茶叶! 最后,王大毛直接被周民申揍了一顿,两人这才离开了秦凡的办公室。 苏甜就一直忙着收拾办公室。 秦凡吃了早餐,就开始思考四月份要发什么歌。 今天已经二十多号了,再不考虑,怕是来不及了。 秦凡将曲库想了一遍,脑海里浮现出【暗香】、【七里香】、【晴天】、【以父之名】! 不过很快,秦凡摇了摇头。 他不能被天王周的歌禁锢了风格。 纵然天王周的歌确实很好听,每首都很好,但是一直唱他的歌,总会给人一种风格被禁锢了。 很快,秦凡想到了另外一位歌手的歌。 这位歌手被称为情歌王子。 他的歌,传唱大江南北,哪怕甚至在非主流歌曲流行的时代,也有一席之地。 【江南】、【小酒窝】、【背对背拥抱】【……】…… 这些歌,都是他的代表作。 秦凡的目光一下子就定在了【江南】上。 没有犹豫,秦凡拿出了笔和纸,开始了别人眼里的创作。 而在他的眼里,只不过是对记忆的誊写罢了! 林龄敲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秦凡正在奋笔疾书。 “秦董吃早餐了吗?” 林龄快速的退了出来,侧头看向外面助理位置的苏甜问道。 苏甜点了点头,然后小声的将王大毛早上的乌龙说了出来。 林龄微微一笑,然后就想到了早上看到的那一幕。 跟拍秦凡的狗仔很多,但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外面的狗仔明显少了很多。 早上她来的时候,就被狗仔拦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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