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大受震惊的看着秦凡,仿佛他在开玩笑! 自己这首歌,那可是经过精心打磨的。 怎么能比不上秦凡的新歌呢? “来,把你的新歌拿出来,我倒是要好好的和你比一下!” 显然,秦凡已经激起了他的胜负欲。 “你这缠缠绵绵的,不够洒脱!” “还有这些歌词……” 秦凡没有接沈亦的话,而是看着沈亦的歌开始点评了起来。 看到这首歌,秦凡突然就想起了多年前,自己的青春时代,曾经流行过一首歌。 名字叫做【边做边爱】! 那首歌传唱度很高,但是,因为歌词露骨,后来也被网络消除了。 而沈亦这首歌的露骨度,差不多吧! “我这些歌词怎么了?” “这些歌词都是我精心雕琢之后的结果!” “还有,你凭什么说我这歌不行?把你新歌拿出来较量较量!” “爱情不就是缠缠绵绵的吗?要那么洒脱干嘛?” “诗情画意,风花雪月,缠缠绵绵!” “小子,你没谈过恋爱,自然是不懂爱情来临之后的甜蜜!” “而且你知道吗?我这首歌的灵感就来自我上个女友……” 看着沈亦疯狂的解释,秦凡只想到了一个比喻。 我一个平a,让你放出了全部大招! 秦凡听到解释之后,依然摇了摇头。 “学长,说归说,可不兴人身攻击的!我没谈恋爱,那是我不想谈!” “而且,学长,谁说爱情就要这么缠绵悱恻的?” “这个恋爱的酸臭味太浓烈了,导致后面的分离显得过于突兀了!” 闻言,沈亦愣住了,拿过笔记本电脑仔细看了起来。 然后自己感受了一遍之后,竟然觉得秦凡说的有点道理。 “你……说的有点道理,我改改,你也回去吧!明天带上你的新歌,我带上我的新歌,咱们去露营钓鱼!!” “行!那学长,我们再联系!” 秦凡见沈亦说的认真,当下答应了下来。 反正他放假了也没什么事儿,索性跟着沈亦一起出去玩一玩! 说起来,穿越过来这么久,他就和同学出去一起去吃过饭,基本上没有出去玩过。biqubao.com 主要原因还是他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准确来说,他感兴趣的东西太多了。 加上他熟悉的朋友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学校。 所以,他就很少出去。 面对沈亦的战书和邀请,他欣然同意。 “嗯~你住哪里?我明早接你去!” 沈亦盯着笔记本,问道。 “龙江府!” “行,我明天去龙江……龙江府??我俩住一个小区呀!” 沈亦顿时反应了过来,诧异的看着秦凡。 秦凡也懵了! “哈哈哈~真的是太巧了,不说了,走,哥哥带你飙车回家去!” 秦凡懵了,但是沈亦却开心的很。 他好不容易交到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结果这个朋友还跟他住同一个小区! 那以后岂不是能一起玩耍了? 沈亦立即收起了笔记本电脑,就要准备下班了。 “不是,学长,飙车不太好吧!” 秦凡如果真的去飙车,那到时候被狗仔拍到,绝对要大做文章。 别看现在狗仔们对秦凡贴心的很,那也是因为秦凡实在是没有黑料可挖。 但凡秦凡有一点黑料,那些狗仔的爆料帖子绝对比现在多一半! 不对,可能不止多一半,而是多几倍都可能! 可别指望这些狗仔到时候能讲什么什候情谊。 成年人的时候,本来就没有多少的真情实意可言。 更何况是狗仔们呢?? 狗仔:你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人? 飙车虽然很爽,但是有碍公共交通。 如果秦凡只是在校大学生,飙车就飙车了。 但是,他不仅仅只是在校大学生,他还是一名刚踏入娱乐圈的歌手。 所以,还得慎重。 沈亦听完,笑了出来: “小子,没想到你年纪轻轻还挺慎重的!” “行,不飙车,就带你兜兜风!” 就这样,在沈亦的保证下,秦凡坐上了他的座驾越野车。 秦凡看了一下,就认出了这是前世世界里的库里南。 但这个世界,不叫库里南,而是叫库里斯! 秦凡带上了口罩和帽子,坐在副驾驶位。 果然,不便宜的车,都是有优点的。 这车坐上去就非常舒服。 看着秦凡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沈亦很贴心的打开了车窗,让风吹进来。 这不能飙车,兜兜风总可以吧! 但是就在他把车开出友谊大厦的时候,外面蹲守秦凡的一众狗仔们,目光落在了越野车上。 “那是曲皇沈亦?” “旁边坐的……好像是秦凡呀!” “卧槽!我不敢上!” “秦凡怎么坐上硬茬子的车了?” “马德,看见秦凡,我本能就想往上冲!” “但是看见沈亦,我又本能的停下了!” “我好难!” “我还想上去,但是我好怕沈亦!” “我也怕……” 他们很想冲上去,就想之前那样围着秦凡拍照问问题。 反正秦凡性子好,只要不过分,基本上秦凡还是很好说话的。 即便过分了,不过也就是被秦凡耍一番,遛一番,然后让他出出气就好了。 但是……秦凡好说话,开车的那位,可不好说话! 别看他长得白净如书生,带着歌眼镜文质彬彬的模样。 但是…… 只有他们狗仔才知道,这位主可不是好惹的! 他们做狗仔这么多年,唯一遇到的硬茬子,就是沈亦了。 而他的车,更是让他们印象深刻。 所以车子一出现,他们就知道这车子是沈亦的车。 即便沈亦经常换车,但是他的车,狗仔们基本上心中都有数。 基本上只要眼睛没有问题,都能够认出来。 而让狗仔们犹豫的,就是这位曲皇不好惹。 这还要从当年说起。 沈亦写歌爆火之后,他又去了其他领域发展。 然后后来就被人发现他学什么成什么。 并且在其他领域的成就都还不低! 这个消息曝出来之后,沈亦直接变成了狗仔们前赴后继偷拍的对象。 那时候圈内的艺人,大多都害怕狗仔,所以,狗仔们下意识的认为沈亦也一样。 然而,沈亦的操作直接惊呆狗仔的眼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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