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下个月秦凡要发三首歌,何友军也要发三首。 作为两者共同的娱乐经纪公司,自然在宣传上,会更偏向更有市场竞争力的。 上个月两者发歌,他们也是这么干的。 最后结果,也超出了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不,两人下个月还要打擂台,只不过上个月是何友军捣乱秦凡。 这个月就变成秦凡捣乱何友军了而已。 但下个月,无论是两者谁夺得头筹,对友谊娱乐来说,都无伤大雅。 只要榜首没有落到别家公司就行! 这样,公司就只会稳赚不赔! 当然,为了避免榜首落到别家,公司自然要分辨哪个更有夺得榜首的实力。 评估,就变成了必不可少的事儿了。 更有竞争力的,自然会得到更好的宣传。 这个也叫助更有实力者上青云。 很快,公司高层就得到了答案。 这两首歌,和之前的【告白气球】几乎不相上下。 而且是不同的风格,这就更加难得。 不过,作曲方面,还有一点瑕疵,但并不影响整体创作。 小瑕疵,录制伴奏的乐手们都能解决的问题,根本不算问题! 所以,这水平,足以与何友军一战。 得到结果的高层们,特别是王董,那个嘴已经合不拢了。 这秦凡当真是个宝藏男孩呀! 现在他愈发佩服林龄的眼光了。 之前秦凡请吃饭的乐手和录音师知道秦凡要发歌之后,都主动找了林龄。 希望能够参加这次的录制伴奏和录音。 而录音室,直接安排了一间比上次更好的。 林龄也不客气,十分爽快的答应了他们。 就如专业人士说的那样,录制伴奏的时候,乐手就发现了新歌的曲有点问题。 他们问了林龄,是否要修改。 因为知道秦凡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他们也不再像第一次那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以有问题就指出来了。 林龄给秦凡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情况。 然后秦凡直接到了录音室,和乐手们讨论起曲调的问题。 秦凡故意留了一点小问题,他来不来,其实乐手都能改好。 但是秦凡为了留下一个自己好学的印象,直接走了一趟。 然后,三首歌的伴奏,乐手们愣是坚持加班,给弄出来了。 也就是说,只要秦凡明天来录歌就行了。 秦凡看着主动要求加班的乐手和录音师们,顿时感动不已。 所以,特地邀请他们去吃宵夜。 乐手们担心他熬夜费嗓子,会影响第二天的录音发挥,愣是不要他作陪。 最后,秦凡实在是拒绝不了乐手们的好意,在林龄的安排下,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姐,让几个兄弟吃好喝好啊!都是哥们!!我买单!” 坐在家里的秦凡还给林龄打了一个电话嘱咐。 在电话另一边,听到秦凡的话的乐手们,格外的感动。 这班,加得值! “姐,喊秦哥赶紧休息吧,明天我们还等着听他录歌呢!” 一个乐手扯着嗓子,对林龄说道。 “对对对!” 另外一个乐手附和道。 “好!我跟他说!” 林龄笑着对包间里的乐手们点了点头,然后对秦凡道: “听到没有,赶紧休息!!明天来公司录歌!” 得到全体嘱咐的秦凡,挂掉了电话。 拿起旁边的乐理书,继续看了起来。 不过,很快,他就睡了过去。 没办法,时间太晚了,他也是真的困了。 第二天,他从睡梦中醒来,手机一直叮咚叮咚的响。 秦凡这才想起自己睡前忘记开飞行模式了。 拿起手机打开看了一眼,睡眼朦胧的他顿时精神了。 好家伙,发消息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下个月他的竞争对手之一的霍峰。 原身和霍峰的关系还不错,主要原因还是原身很好相处。 原身简直可以称之为心软的神了。 对待自己的竞争对手,也是真诚以待。 但是,过于真诚的人,面对这个世界,很多时候都会被伤害。 他能穿越过来,也是因为狗仔无孔不入,导致他觉得很窒息。 心软的神遇到这种窒息的感觉,会心梗也很正常。 扯远了! 秦凡目光回到了霍峰的对话框上。 霍峰是原身的对手,对原身的态度也是心有不甘。 但他们的关系还好,譬如上次秦凡消失在网络,他就打过电话来询问。 “小秦,你怎么不接电话呀?” “哥有点事儿问你!” “你是还没醒吗??” “醒了给哥打个电话呀!” “这是昨晚写歌太晚了吗?” “小秦?” “好家伙,下个月发的三首歌,都是你自己写的呀!” “兄弟,不得不说,你真是个牛人!” “……” 秦凡扒拉着聊天页面,后面的都是霍峰一个人自言自语。 直到此刻,秦凡总算是明白霍峰为什么能被华音娱乐抢先签走了。 就他这样的聊天方式,基本上可以断定他和对象聊天的时候,也是这种模式。 平常聊天,这叫主动型。 和对象聊天也这样,那就叫恋爱脑。 哦,对了,前世有个更扎心的名称,叫舔狗! 所以,他被华音娱乐突然抢走,秦凡也能理解了。 秦凡直接打了一个语音电话过去。 很快,那边就接通了电话。 “抱歉啊,霍哥,我刚醒!” “不知道霍哥找我,是有什么急事儿吗?” “……” 在电话那边的霍峰,正要开口,就被秦凡打断了。 顿时一笑,道: “好小子,幸福呀!!这都十一点了,你才醒!” “我这苦命的,早上四点就起来赶飞机了!” “这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霍峰对比了一下自己,结果越说越难受。 秦凡捞过一个枕头,放在自己的后背,笑道: “霍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挣钱嘛,哪有舒服的?咱们做人,可不能什么都要!” “你这到处参加商演,上节目,接代言,忙的的确是脚不沾地,但是你的包包也鼓的不能再鼓了吧!” “所以呀,咱俩可别谈羡慕这回事儿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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