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的竞争几乎是摆在台面上的。 乐天想进入重工领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双方在外贸领域的竞争更是成水火不容之势。 众所周知,寒国是个资源贫瘠的国家。 工业发展和轻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料都依赖于进口。 这使得谁掌握了原料进口,就掌握了生产原料的源头。 乐天此时排在第五大财阀,想要再进一步,只有和大宇抢饭吃。 对方也并不是毫无依仗,乐天的创始人娶了樱花岛一个权势滔天的女人,本部其实是在樱花岛。 如果从整体实力来看,综合实力毫不逊色大宇。 “辛东濒这次做的的确有点过分,可惜啊,你大哥不在,不然的话,也轮不到他在你面前耀武扬威。” 说到大儿子,金宇中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伤。 金中轩那是一脸的不服气。 金家一共两子,大儿子金中武几乎是大宇最理想的继承人,能力在财阀子弟中是一等一的存在。 可惜一场车祸,让喝醉的金中武溺死在汉江之中。 作为小儿子的金中轩不得不背负起了继承人的重任。 金中轩打小就叛逆,要不是王磊教育了他一番,远比现在要混账的多。 明显不是一个合格的财阀继承人。 “爸,即使大哥不在,我也能摆平辛东濒那可恶的家伙,要不是今天磊哥在副驾让我束手束脚的,我才不会吃亏呢。” 王磊没好气地笑道: “哟,还怪到我身上来了,狗咬了你一口,你就要立马咬回去?” 听此,金中轩忍不住哈哈大笑:“要是被辛东濒听到,他岂不是要气死。” “王先生说的很有道理,小轩以后辛东濒再挑衅你,你要冷静一点,千万别再意气用事。” “还有你先下去准备晚宴吧,我要和王先生聊一点事情。” 金中轩明显是想留下来旁听的,但看到金宇中不容置疑的语气,他只好有点丧气的离开了会客厅。 “金老先生,我觉得金中轩虽然性子散漫了一点,但只要磨磨他性子,早晚可堪一用的。” 金宇中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自己的种,我还不知道吗,他一天到晚不着调,集团以后还是交给职业经理来管理吧,他就做个无所事事的败家子也不错。” 王磊没有再多说什么,这是金家的家事,要不是金中轩叫他一声大哥,他根本不想多嘴。 “不知道您把我留下来……” “王先生,我有一事相求。” 说到这,金宇中脸色复杂,似乎想到了什么非常揪心的事情。 “实不相瞒,大宇集团现在正在向全球化大集团发展,可是资金流水遇到了点问题。” 不用他说,王磊都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位金伯父还真挺有意思的,他们第一次见面,就聊起了借钱的事情。 这五六年,寒国是赶上了好时候,美丽国对樱花岛开启了反倾销,加大了对日的关税。 开始转而扶持更加听话的寒国。 大量的国际订单开始涌向寒国,垄断了大半个国民经济的财阀们,开始大肆扩张。 其中就数大宇集团最为疯狂。 涉猎27个产业,大举外债,开始疯狂的买买买。 最疯狂的时候,甚至每三天就要收购一家企业。 这样的无节制的扩张,资金链不出问题才怪呢。 果然,金宇中颇为不好意思的说: “我希望能向白龙财团拆借一笔美元外汇,100亿美金左右,利息和条件都好说。” 100亿美金! 金宇中还真看得起他啊,张口就要100亿美金。 王磊平亿近人的名声早已从樱花岛传到了寒国。 整个金融界都知道,白龙财团在收购商业银行的坏账,和国际机构打交道比较多的金宇中,自然也听说了这件事。 以往都是他王三石借别人钱去投资,被借钱还是头一次。 不过这时的他还真的不差钱,穷的只剩钱了,并不是夸大的说法。 “好,我看在金中轩的面子可以借100亿美元给大宇救急,不过我有几个要求,还请金伯父不要拒绝我。” “您说说看。”金宇中也是秉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王磊这么好说话。 “每年大宇需要偿还12亿美元的利息,五年后必须偿还全部本金!” 金宇中忍不住倒吸口凉气,商业贷款7%年利率都算高了,王磊一下子要了12%! 不过他此时没有更多的选择,原本他是打算跟樱花岛商业银行借这笔钱的,可不凑巧的是爆发了房地产泡沫,小日子现在一分钱要掰成三分钱来花,自然是没钱借给他这个外人。 他追问道: “如果五年后大宇还不上这笔钱呢?” “我和金中轩是好兄弟,自然不会逼着伯父还钱,如果还不上的话,就需要用大宇旗下的公司来作为抵押物,每年继续还12亿利息就可以了。” 金宇中明白了王磊的意思,五年后如果还不上,就需要用大宇的产业作为抵押。 不用五年一到就立马还钱,这条件还是挺宽厚的。 金宇中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占自家小儿子的光。 “好,实在是太感谢您啦。” 据王磊所知,大宇在1999年宣布破产,要是不出问题,他刚好拿回了借出的100亿本金。 至于五年后,大宇肯定是还不上100亿本金的,自然要抵押旗下的核心产业,等大宇一破产,这些产业自然而然是他的了。 什么当老赖? 到时候东洲数个国家集体向寒国施压,本就陷入国际信誉危机的寒国,为了维护岌岌可危的市场,必定会第一个跳出来逼着大宇还钱。 想到这,王磊觉得这笔买卖做的还挺值得。 “走,咱们先去吃饭,小轩请来的龙国大厨,手艺真的不错……” 说这话的时候,金宇中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夜晚,喝烧酒上头的王磊站在宽阔的露天阳台上吹着冷风。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单薄的女人,她扎着短发,穿着黑纱,面色清冷。 王磊不由的眼前一亮,这女人不是网红整容脸,有着一股成熟女人,知性高冷的韵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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