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吃早餐时,白超琼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王磊。 “不给她带点早餐?” 王磊心中咯噔一声,白超琼不会是昨晚发现什么了吧。 这家酒店不仅暖气不咋地,隔音效果也不好啊。 他还想继续装傻充愣,一脸无辜的说: “超琼,你在说什么,我给谁带早餐。” 白超琼翻了个漂亮的白眼: “我都听到了,你这个渣男,这些你带给赵灵那丫头吃吧。 剧烈运动后,她现在一定很饿。” 看着盘子里的荷包蛋和面包片,王磊有点傻眼,有心跟白超琼解释两句。 话到嘴边又有点说不出口。 总不能说,虽然我和赵灵睡在一起,但我心里是有你的吧。 那岂不是显得他很渣。 好在白超琼神色如常,似乎并不介意他和赵灵有一腿,两人仍是一副有说有笑的样子。 但去洗手间的时候,白超琼还是忍不住捂着嘴微微抽泣。 从小到大,她想得到的东西,从没有得不到手的,如今男人也不例外。 她一定要从赵灵手中夺回王磊。 …… 下午6点,春晚嘉宾逐一入场。 王家父子和赌王父女也在其中,随着人流进入表演大厅。 几人坐在比较靠前的位置,镜头扫到他们时,还特地做了文字介绍: 爱国港商王正亿,其子王磊。 爱国澳商赌王,其女白超琼。 远在莽村的乡亲们,每当镜头里出现王家父子的镜头后,便会一阵乱叫。 那可是万众瞩目的春晚! 坐在位置上的王磊其实有点强颜欢笑,有些节目曾经在地方台循环播放,他甚至能抢先说出台词来。 倒是在春晚舞台上看到何杰,给了王磊不大不小的“惊喜”。 见王磊表情僵硬在那里,白超琼纳闷的问道: “阿磊,怎么了,这何杰唱的还行呀。” 就在王磊怎么搪塞过去时,何杰竟然离开了舞台中央,慢慢的向圆桌区域靠近。 王磊有注意到,镜头外的导演组举着字牌,急得直跳脚。 这家伙不会想当着全国观众的面给我两拳吧。 那到时候我到底是忍气吞声,还是打回去呢。 让王磊松一口气的是,何杰并没有轻举妄动,唱完整首歌都没有再往前一步。 后场放伴奏的师傅满头都是大汗,心里在暗骂何杰这小子发什么神经,唱个歌要这么赶吗。 要不是他及时把伴奏给掐了,非出演出事故不可。 何杰抢着节拍唱完,神色如常,见众人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导演组也不由的松了口气。 “导演,何杰唱快了20秒,要插一小段广告吗?” “别,上段广告才播完没多久,举字牌,让小何和观众互动,拖延一下时间。” 导演组刚把字牌举起来,何杰一个帅气的转身小跑来到了王磊的这桌。 王磊暗觉不妙,这家伙还是想报复我啊。 他不会来个玉石俱焚吧。 “王磊先生,欢迎你来到内地做客,正值全国人民共度春节之际,你要不要也上台唱首歌来表达一下……” 导演和一干工作人员都是懵的,导演急忙向助手确认道: “节目单里没有这道环节是吧?” “导演,没有,这是要出大演出事故了!” 那时还没有录播带可以临时救场,出现各种状况,只能靠演员的临场发挥避免演出事故。 镜头打在王磊和何杰的脸上,此时移开也有点晚了。 气氛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一般。 正全村聚在一起看直播的莽村,还在不明所以的齐喊: “王三,来一个,来一个。” 只有王秀全从彩色电视里看出了自家老板表情有点不对劲: “老板,不是,不会唱歌吧。” 全村都是一窒,那岂不是要在全国老百姓面前出洋相? 他们想想都觉得牙疼。 王小子的一世英名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以后王磊还怎么抛头露面? 人人都只会记得这次失误,从不会记得王磊曾经做过哪些利国利民的事情。 何杰把话筒递到王磊的面前,不由的暗暗得意。 现在你下不了台了吧。 耳边一直回荡的叫声,也变得悦耳起来。 就在导演打算插广告的时候,王磊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了话筒。 “各位,我给大家带来一首我改编的《龙的传人》,我们两岸一家人,血溶于水,骨连着筋,港城永远是龙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的话引得台下众人的认同,纷纷鼓掌。 何杰眼神阴霾,他就不信,王磊唱歌比他还要棒,还改编,以为自己是大才子啊。 虽然放的是老版的伴奏,但王磊照唱不误。 对不起,他唱的还真不错,虽然比不上同姓的力宏,但那股振奋人心的味道还是有的。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 它的名字就叫长江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 它的名字就叫黄河 …… 别人土地上我成长 长成以后是龙的传人 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 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 曲调热血澎湃,唱的不少观众是慷慨激昂,这是他们从未听过的唱法,给所有人都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力。 用降维打击来形容也不为过。 年轻人都忍不住晃动身体,跟着王磊哼唱起来。 某位大佬盛赞道: “好一句,别人土地上我成长,长成以后是龙的传人!这词小王改的妙啊。” 看到表演效果这么好,导演都想跪在地上给王磊提前拜年了。 何杰看着观众都在打节拍,傻眼了,嘴张得可以吞下拳头。 这小子真的会改编,一首传统歌曲,竟然被他唱出了摇滚味,那段rap让他大开眼界。 不止他是目瞪口呆,王正亿一行人的表情也很精彩。 白超琼眼中异色连连,忍不住问道: “王爸…叔叔,咱们阿磊,专门学过编曲和唱歌?” 王正亿在纳闷,这丫头怎么称呼我为王八叔叔,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说道: “没学过吧,他小时候最讨厌表演唱歌了。” 赌王插话道:“这就是天才啊,王老弟,他只是讨厌在你面前卖弄而已,你要是年轻时欠下巨债,保不准,现在港城便多了一位歌王。” 王正亿讪笑,这对父女还真不会说话啊,明明是夸人的话,怎么听着像是骂人呢。 唱完鞠躬的王磊听着现场自发的掌声,也忍不住为自己擦了把汗。 这首歌为了应付学校组织的大合唱比赛,他曾经练习过数百次,可以说是闭着眼睛都能倒着唱出来,没想到会在这个场合派上用场。 “力宏,对不住了,你可能发迹还要晚上几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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