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男人真是可遇而不爱,不光长得好看,居然还这么有本事。 这薛梨花究竟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明明是个倒贴都贴不出去的主儿,最后居然嫁了个这么优秀的男人。 她身边的那两个孩子,也是乖巧漂亮得不像话,和他们村子里那些每天滚得满身土,冒着大鼻涕泡儿的孩子一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最主要的是,这俩孩子明明跟她没有血缘关系,可看起来却比寻常母子见更为亲昵。 想当初,他们可比薛梨花这个混世魔王强多了,怎么最后就找了自家那窝囊男人呢。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哎呀~这赵大哥可真有本事啊!不然你就留在我们薛家村吧,也好帮我们也争取点这样的福利啊。” 一群小媳妇叽叽喳喳的,对着他就是一通猛夸。 若不是碍于薛梨花还在这里,估计早就围上来了。 她们看赵云风那眼神,就跟女儿国国王看见了唐僧似的,恨不得直接把人拉回自己家去才好。 可赵云风却连看都没看她们一眼,他微微勾了勾唇角,看向了一旁的老支书。 “过奖了,我哪有那个本事啊。” “再说了,咱们薛家村不是有老支书坐镇么,给大家谋福利这种事,哪来轮得到我啊。” 老支书的脸色已经黑得跟锅底似的了。 这件事,一直是他心里过不去的坎儿,每每提起都是戳心戳肺的难受。 今年薛家村的商品粮收购,连基础任务都没有完成。 公社开大会的时候,他被领导点名批评。 究其原因,就是大家都觉得收购价格实在是过低了。 这样的价格,与其把粮食卖了,还不如留在家里,自己多吃几顿白米饭呢。 玉云乡为什么能申请到高价,他自然是不得而知的。 但他做不成这件事,却是铁打的事实,如今旧事重提,当着这么乡亲的面儿,他这张老脸自然是没地方搁的。 耀祖懂事地接过赵云风手中提着的大包小包,在两人交接的时候,薛梨花故意碰了一下,装作不小心地将东西撞翻,洒了一地。 耀祖第一眼就看到了赵云风给他买的那个书包,兴奋得直接跳了起来。 “姐姐,姐夫,这个书包是你们给我买的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机器猫图案的书包啊!我太爱你们了!” 说着他再次扑向薛梨花,把她抱了个满怀。 薛梨花看着他这个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 耀祖过去把东西捡起来,一边捡一边看,激动地朝着薛家二老说道。 “爸妈,你们看,还有好几件新衣服呢!” 那几件崭新的衣服,被一一展示在众人面前。 谭丽娟终于这会心情平复了一些,理智也跟着回归了。 想起刚刚村支书在那炫耀的样子,还嘲讽他们,她这心里头就来火。 现在姑娘姑爷回来了,还给他们带了那么多东西,她可是底气十足,这次说什么也得讨回来一些。 “你们这俩孩子啊,人回来就好了,干吗还买这么多东西啊。” “我们做父母的,知道你们过得好,能偶尔看看你们,就已经很高兴了,下次可别再这样了。”biqubao.com “你瞧瞧这衣服,这得多少钱啊,实在是太破费了。” 当然,这些话也不光是为了气村支书,也是她的心里话。 做父母的,有什么比看见自己孩子过得好更开心的事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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