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换上了薛梨花给他买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清爽,扑面而来的是满满的少年感。 这一路走回来,他已经被好几个邻居夸过了,大家都说他穿上这身十分精神。 公共浴室里没有镜子,所以他并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衣服是什么样的。 被大家这么一说,他倒是被勾起了好奇心。 想起卧室里有一面穿衣镜,所以他一回来想到没想,便兴冲冲地直接推开了卧室的门。 薛梨花的皮肤非常的白皙,可以说是肤白若雪吹弹可破,这在农村女子中是不常见的。 也许,是因为她虽然生在农村,可从小到大却几乎没怎么干过农活的关系吧。 小时候,薛国伟和谭丽娟一直都非常宝贝她,恨不得天天捧在手里头,哪里会舍得让她干活啊。 后来长大了,特别是在有了弟弟耀祖之后,他们倒是想过让她帮忙干点活的。 可那个时候的薛梨花已经变得无比叛逆了,又怎么可能乖乖听话呢。 让她干点活,怕不是能把房顶都给你掀了。 薛国伟和谭丽娟为了多活两年,索性也不去触这个霉头了。 再后来,她嫁到了赵家。 因为两个孩子的关系,赵军和李玉芬始终对她怀有愧疚,对她更是惯得没边儿。 就这么天天把她放在家里供着,哪敢劳动她啊。 赵云风推开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她暴露在空气中的背部肌肤。 白嫩光滑,如凝脂一般。 他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脖子根儿,可偏偏就是挪不开眼睛。 薛梨花从镜子里也看到了赵云风。 立刻瞪大了眼睛,磕磕巴巴地说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突然就进来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的,放在她那个年代,比这更性感的露背礼服她也不是没穿过。 可在赵云风面前,她却总是格外容易害羞。 而且,她始终对自己如今的身材没自信,所以本能地不愿意让他看到这样的自己。 可赵云风的想法显然跟她并不相同。 他从来都没觉得薛梨花的胖是什么缺点。 不管她是胖是瘦,是高是矮,她都是那个薛梨花,是他的媳妇儿。 他都会真心地真心地接受,并始终如一地喜欢着她。 赵云风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十分坦然地走了过去。 他在心里给自己打着气,努力说服着自己。 反正这是他的媳妇儿,他们是合法夫妻,他又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不用心虚。 他在她身后站定,温柔地低声道。 “别动,我帮你。” 他抬手捏住拉链,轻轻往上一拉,拉链就完全闭合上了。 穿好后,裙子的版型看起来比之前更好了,将薛梨花的身形修饰得十分完美。 她虽然有些胖,可腰身却不粗。 此刻,赵云风一只手搭在她的腰间,站在她身后,几乎与她贴合在了一起。 他的身上还有淡淡的肥皂味道,清新的柠檬味儿,很好闻。 薛梨花整个人僵在那里,紧张得一动都不敢动。 活了两世,她还从没有与哪个男子这般亲近过呢。 她心里慌得不得了,如同小鹿乱撞,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才好。 她原本是想推开他的,可不知道为何,在动手前却忽然觉得有些不舍。 镜中的他们,看起来倒也算般配,有种难以描述的磁场在两人之间缓缓流动着。 薛梨花想,若是能再有一双高跟鞋就更好了,这男人似乎太高了一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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