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主人”,祝暮泽之所以选择后者,并不是瞎抓的。 自称为奴,便是承认了奴隶的身份。 他身为祝氏子孙,绝不为奴! 他是亡了国,可他肩上扛的,是祝氏最后的尊严! 而尊称苏忆桃为主人,虽然很别扭,但对祝暮泽而言,会好接受一些。 因为,她是苏忆桃。 因为,曾经的海誓山盟。 因为,主人与妻主,只有一字之差。 臣不焕在江南阁彻夜未眠,不要想太多,他不是担忧祝暮泽的死活,而是在思考怎么弄死苏碎月。 躺在偏殿的床榻上,祝暮泽辗转反侧,终不得眠。 清澈的月光透过窗纸,跃进这咫尺之地。 他将被褥裹在身上,靠着墙壁,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将脑袋埋进香软的被褥,思绪却混乱一片。 心中慌乱,不是因为苏忆桃突如其来的刁难,而是因为“司暮”这个名字。 他宁愿自己的猜测是错的,那样他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恨她,可以毫无底线地利用她,可以不去回想曾经青梅竹马的年华…… 可是,他做不到自欺欺人。 司暮司暮,思的是他,慕的也是他。 这金陵城内,能让她池暝王爱而不得的暮色,除了他祝暮泽这个生死不明的前朝皇子,还能是谁? 真是…可笑至极! 苍天无情……不,应当是命运无情。 苏忆桃和祝暮泽的相遇,不过是命运之轮运转的结果。 是劫,是难,是殇。 泪水翻涌而出,妩媚的狐狸眼满是绝望,他想嚎啕大哭,他想放弃这煎熬的复仇,他想…… 可是,他不能。 威严的母皇被乱刀砍死在龙椅上,宠爱他的父君自缢在梅花树下,温柔的阿姊死无葬身之地,还有好多好多爱他的亲人,都死在叛军的刀剑之下…… 国破家亡,他又有什么资格来爱一个人?更何况对方是苏家女儿,是几次将他推进火坑的苏忆桃! 为什么! 为什么啊! 到底为什么啊! 这天底下的不幸恨不得都找上他!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如果可以,这大任谁爱要谁要! …… 在一声声低哑的啜泣中,祝暮泽睡意渐浓,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家国尚在。 梦醒时分,枕上泪阑未干。 梦终究是梦,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祝暮泽的心,其实是乱的,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更别说讨好的同时保持绝对的清醒。 太难了……在这爱恨交织的感情中,他不仅要扮演一个深情款款的角色,还不能陷进去。 这有多难,想必只有他自己清楚。 清晨,拢春送来一件崭新的白鹤对襟春袍,还让小厮端来洗漱用的清水。 苏忆桃要上早朝,倒没有祝暮泽什么事儿,他也乐得清闲,剪花喂雀,好不自在。 美中不足的就是,住在灼华居偏殿,很难再接触到臣不焕,凡事只能靠他自己。 这种局面,他也不敢事事都指望臣不焕。 在他看来,臣不焕虽然谋略过人,但被关在皇府里,终究是英雄没有用武之地,能干涉的事情太少了。 这一点,祝暮泽还真的低估了臣不焕。 若江南才子只有这点本事,那他还不如早点生个崽子,在家相妻教子,哪里配得上麒麟之名? 至少,整座金陵城内的前朝势力都是听从他的命令的。 分散在大街小巷的势力,都通过各种方式与他保持联络,直接或间接受他管辖。 兵,权,商,粮,渗透进各种阶层的前朝势力都在臣不焕的统筹下扎根发芽,相互配合,相互掩护。 只要祝暮泽不作死,臣不焕就有把握能保住他。 辰时散朝,被催婚的苏忆桃满脸不悦地回到皇府,先是传见了臣不焕,与他讨论如何给苏碎月“送鱼”,随后沐浴更衣后,又在隔廊花厅召来了祝暮泽给她……吹箫奏乐。 还真别说,一个敢问,一个敢说。 苏碎月身为太女,就算苏忆桃在朝中一手遮天,也不能决定她的婚事。 于是,臣不焕的建议是,从苏忆桃的外祖母谭家下手。 谭家在金陵根深蒂固,想要除之而后快显然是不太可能,那么就用点恶心人的脏手段。 谭家嫡三女端庄儒雅,博通古今,更是状元出身。若来日成长起来,必定会成为苏碎月的左膀右臂,那就先把这位天骄少女变成一条臭鱼。 不久之后,谭家三女跟自家嫡亲哥哥“厮混”的事儿就被外人无意中“撞破”,不出半日,这消息就如同长了翅膀似的传遍整个金陵。 苏胜闻言,火冒三丈,连下三道圣旨,轰动金陵。 第一道:谭国公教女无方,罚俸禄三年,禁足于府,自省三月。 第二道:册封莞贵君为皇贵君,凤君谭经交出后宫凤印。 第三道:谭家三女废黜官身,杖责一百,逐出金陵。 而谭家三女的嫡亲哥哥在事发的第二日便悬梁自尽。 若非臣不焕提议,苏忆桃绝逼干不出这丧心病狂的事儿! 一步棋,便把谭家几十年的威望削去大半,就连凤君谭经都因此失宠,还真是给苏碎月送去了一条“毒鱼”。 这并不是臣不焕第一次藏在幕后搞事情。 自他进京,金陵城内八成的动荡都跟他脱不了干系。 唯一的瑕疵,便是花笺是死,和崚山军的覆灭。严格来说,这并不算臣不焕失策。 崚山位处南上金陵的咽喉之地,虽不是兵家险地,但地理位置十分特殊。 他曾告诫过花笺,金陵不破,崚山不动! 可人家不听啊!!! 这一千崚山精兵乃是前朝最后的底牌,也是搏命的后手,却因花笺的鲁莽葬送在血煞军的铁骑之下,牺牲的毫无意义。 虽然她们斩杀了三千玉侯叛军,可最后完全是为苏胜做了嫁衣。 崚山军来援的时候,臣不焕就知道苏胜藏有后手,因为她在行宫内殿的表现太镇定,那种感觉,是大局在握的自信,没有人比他更清楚。biqubao.com 只不过,来不及了。 从崚山军的出现的那一刻,就注定是一颗废棋。 擅自行动,乃军中大忌。 若非血煞军在最后关头现身,恐怕就连徐镜都会暴露身份,折在山上。 秋猎归来,臣不焕一直在反复复盘这件事,寻找苏胜以身设局的蛛丝马迹,并引以为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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