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得手,李青云决定拼了! 他一改往日猴急的性格,一直在用衣服挡着手电筒! 绷着腰,撅着腚,小媳妇要去哪,他就陪到哪。 偶尔还要给解说几句。 当然,“人比花娇”这句话是必须要反复说的! 有些人是真的喜欢花草,关小雅是真的陶醉了! 这两天她有一个最闹心的事。 李青云一家都搬走了,因为他们还没有定亲,根本没理由跟过去。m.biqubao.com 所以她一直在知青点闹心! 想不到,她根本解决不了的事情,到了李青云那里变得易如反掌! 李青云派张老四,带着李青风、果果、张云美,各自拿着礼物,从新房的位置连续向她这里走了两趟。 遇到人就说,他们家买了礼物,请关老师去他家里住,给几个孩子辅导功课。 这按现代人的想法来看,肯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但在那个年代的老百姓眼中,是他们家尊重老师,一次一次买礼物去邀请! 当然,说他们家掩耳盗铃的人也不少。 这件大事解决了,又可以和李青云,天天生活在一起了,关小雅自然是高兴的。 她本来就想找个机会和李青云单独相处一会儿,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 最主要的是,这么大一份惊喜! 不夸张地说,她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花,而今天见到的花,无论从哪个角度评价,都是她的人生之最! 可以说,今天就是她懂事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而在旁边陪伴她的李青云,在她心里已经是白马王子了。 她很想扑入那个怀抱,在这个二人世界中,感受一番温馨和愉悦! 这就叫郎有情,妾有意了。 李青云终于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中,看到了桃花,这还能等吗? 他嚎叫了一声,选择了一个最平坦的地方,拿出来一个小纸包,先从中间开始,渐渐开始洒向四周。 纸包里包的是雄黄粉,山里人都用这玩意驱除虫子。 如果是他自己肯定无所谓,但和小媳妇在一起,他可不想让小媳妇的细皮嫩肉被虫子啃了! 在山谷中跑来跑去,采了一大堆鲜花,关小雅确实有些累了。 她走到李青云忙碌的地方,刚想问一句,为什么? 就看到李青云把自己的衣服铺在了那块地上。 然后她就看到了手电筒,她脸红的同时,轻啐了一口,迅速转过了身。 李青云没看到的是,小丫头嘴角居然翘了起来! 这才是自己的男人,如果这种环境他都不动心,那肯定是冒牌的! 李青云嘿嘿傻笑了两声。 “你是不是累了?我把小虫子都赶走了,你在我的衣服上歇一会儿吧?” 这男人是不是太贴心了? 关小雅感动了,也忘了刚才的尴尬。 直接转回了身,就想谢谢李青云。 哪想到?某人不但衣服在地上,裤子也在地上! 他什么时候脱的?干这活怎么这么利索? 最要命的是,裤头根本不起什么作用,东西就在那呢! 她迅速闭上了眼睛,骂了一声“流氓”,转身就想跑。 都到这个时候了,李青云怎么可能让她跑了? 一只手抱着腰,另一只手就已经把肩膀上的衣服拉了下来。 同时,一屁股坐在了衣服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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