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这次真“吃饱了”! 一张大嘴,就在两个山峰上霍霍了! 他真不知道吃没吃到东西,只知道满嘴都是奶香味! 至于治眼睛,那东西到时间了自己就会好,为什么要治疗? 破坏这个气氛,岂不是要被雷劈? 关小雅最开始还在挣扎,用两只手和膝盖护住其他位置。 但没用多长时间,整个人都软了。 甚至已经张开双臂,抱住了那颗搞怪的脑袋! 就在她认为自己今天完了,肯定会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 没想到…… 虽然嘴还叼住不放,但明显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她尝试着把自己脱离出去,但只要她向后动弹,那张嘴就会跟过来。 折腾几次之后,她只能认了。 轻轻的在某人的脸上“拍”了一巴掌,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臭小子做了那么多大事,本来以为他已经是大人了。 怎么有时候还跟个孩子一样? 李青云能在这种情况下睡过去,主要原因是心理放松。 老丈人、老丈母娘答应了,他这辈子的性福就有保障了。 没有什么事比这件事更大! 其次,今天喝了很多酒,已经下半夜了,有点熬不住了。 还有就是,他已经在外面睡了几天了。 这么舒服,还温香满怀,睡过去很正常! 第二天一早,随着外屋房门的响声,李青云猛然坐了起来。 这就叫做贼心虚! 不过,他刚刚坐起来就又扑了回去。 白白嫩嫩的大饭盒还在那放着呢,必须再吃几口! 关小雅也醒了过来,她先是“哎呀”了一声,之后立刻推开了那颗脑袋。 “对不起!我是准备天亮之前叫你的,但没熬住,我也睡着了!” 李青云心里一软,收回了大手。 “是我不对,害你一宿都没睡好,我保证下次一定注意!” 关小雅含羞带怯的“切”了一声。 “还想有下一次?哼!” ………… 还是老办法,穿好衣服,直接从房门回房间。 这就叫鱼目混珠! 别人都以为他刚刚从外面回来。 出去的张小娟,想到的也只能是和儿子错过了。 谁都不可能想到,他在关小雅的房间里住了一宿! 洗漱之后,李青云走进院子,打开了关小雅的那封信。 看了几行字,感觉还好。 眼睛虽然很难受,但已经比昨天晚上强多了,至少不会再流泪! 一口气看完之后,他摸了摸下巴。 老丈人虽然老牛吃嫩草,但总体来说人不错,应该很好相处! 他主要写的第一件事,是确定他儿子确实没事,追问关小雅在哪里知道的政策。 第二件事就是关小雅的婚事,老丈人的原话是。 爸没能力,不但不能帮你,还在拖你的后腿! 听你介绍,李家人应该都不错,你自己决定吧。 定亲不要到省城来,我和你妈可以过去! 第三件事,是埋怨关小雅,不该寄那么多钱。 说他们已经老了,有没有钱都是苟延残喘! 希望关小雅把钱攒起来,如果李家同意推迟婚期,就努力考一个好大学。 将来能被婆家看得起! 如果李家不同意,那就忘了以前必须考大学的誓言,安下心来相夫教子! 现在攒的钱就作为她的嫁妆,免得被婆家看不起! 看完之后,李青云心里有些发酸。 两位老人都是顶尖的知识分子,却落得如此落魄。 只能怪命运弄人了! 另外,关小雅考大学还另有隐情呀,需要了解一下。 盖完房子,就以订婚为借口,让他们尽快过来吧。 自己正好要嫁接苹果梨、种植野山参。 他们都是科研人员,绝对能帮上大忙! 偷偷把信还给关小雅,嘱咐她怎么回信后,李青云坐在了饭桌上。 今天心情好,他本来是准备好好发挥一下,调节好气氛的。 没想到,他说了一大堆,根本就没人理他! 大姐的全部心思都在陈晓东身上,那家伙,眉来眼去,就差要私奔了! 姥姥和老娘,两个人围着张家兄弟转。 甚至洗脸水都给他们打好了! 这个说“好孙子”,那个叫“好侄子”,就差把他们供起来了! 这是不是上眼药? 不就是昨天说了他们几句坏话吗?至于这样吗? 你们等着,我可是家长,有你们哭的时候! 用最快速度吃了一口饭,李青云把昨天剩下的猪肉拿了出来。 一刀下去切走一大半,装上摩托车,一声没吭,走了。 ………… 上午8点,一辆三轮摩托车,驶进了县武装部的大门。 车上坐着的两个人,正是李青云和张云富。 今天是8月2号,李青云约好了,带着大表哥来这里找卢大勇。 在门口没停车,是因为站岗的根本就没拦他。 这绝对又是三轮摩托的功劳! 远远的,看到三个人在办公楼楼下说话,他直接把摩托车开了过去。 “嘎吱”一声,停在了穿军装的人身后。 至于距离,最多没超过一尺! 卢大勇那可是副县级,这个地方他最牛逼。 真没想到有人还敢在自己面前得瑟! 他“呼的一声,转过了身,眼睛立着,就要破口大骂。 只不过,嘴刚张开,脸上就露出了笑容,伸手就是一巴掌。 “是你这个小兔崽子!” “哎哟嘿,还骑上三轮摩托车了,还敢跟你叔耍威风了,这是翅膀硬了呀?”biqubao.com 李青云赶紧跳下车,嘿嘿嘿的一阵傻笑。 “叔,这是我大舅家的大表哥,就是我跟你说好的那个人……” 卢大勇挥了挥手,把刚才那两个人打发走。 之后,也没接李青云的话,围着摩托车转了起来。 “这辆车你在哪借的?” 这事必须显摆显摆! “叔你看不起人呐,这破玩意儿还要借,我自己家的……” 接着,他把弄到这辆车的过程,简单的说了一遍。 这件事,在这个时间段,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壮举! 他本以为,卢大勇肯定会夸他几句。 没想到,他越说,卢大勇的脸越黑! 到最后,在李青云的屁股上踹了一脚,骑上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什么情况? 快50岁的人了,怎么一点儿都不着调? 十几分钟之后,突突突的摩托车又回到了他们身边。 此时的卢大勇,脸色好了很多。 下了摩托车,张口就问: “你这车是谁改装的?” “好本事呀,能不能把那个人介绍给叔认识认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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