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口中所说的凑合,是真的凑合,不带任何杂质且很单纯地凑合。 但是,在槐花嫂听来,却仿佛有一种被撩拨的感觉。 她始终站在原地,目光转向别处,不敢多看他一眼。 徐伟咳嗽了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您要不给我找一条被子,我睡地板上?” 槐花嫂一怔,瞬间脸色涨得发红! 她暗骂自己不要脸,怎么能想歪了呢! “你不是说,待会儿就走嘛。”槐花嫂反问一句,“怎么,还想睡我的房间里呀。” 再次提到这个话题,徐伟索性直说了,“大嫂,我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今天晚上,外面有人追杀我,如果我离开你家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我知道您是好人,一定不会见死不救的,只要我回了家,一定会重金酬谢您的。” 追杀? 槐花嫂脸上,露出一抹诧异的表情,“你究竟是什么人呀?” “我的身份是。”徐伟顿了顿,然后说道,“我是一个企业家,跟别人合伙做生意,因为生意做的不错,结果我的合伙人起了歹心,想要置我于死地,把独吞公司掉。” “我也是机警,侥幸逃过了一劫,我的钱包手机全都丢了,只要我能平安回到家,一定会重金酬谢您,我给您,十万!” 十万! 槐花嫂瞳孔一缩,脸上露出一抹震惊之色。 她在小镇上做生意多年,存款都没有十万,一方面,她的孩子多,花销的地方也多,而又没有男人,里里外外全都指望小卖店的生意,另一方面,虽然南来北往的卡车多,但是,整个小镇上的经济,几乎都被刘家垄断了,小镇上的所有餐馆、旅店,都是他家开的,另外还有两家超市,换句话说,除了小镇上的一家诊所,一家理发店和槐花嫂家的小卖店之外,剩下的全都是刘家的生意。 如果不是小叔子当警察,估计槐花嫂也早就被赶出了小镇子。 “既然是这样。”槐花嫂眼睛动了动,“要不,我把小叔子喊过来,把你带走吧。” 听了她的话,徐伟内心中那叫一个感激涕零。 “真的吗,太感谢您了。” 槐花嫂摸索着,来到桌子前,拿起一部老年手机,给自己的小叔子拨了过去。 “喂,大嫂,有事儿吗?”警察接听了电话后,直接问道。 “三儿,你在县城吗?”槐花嫂问道。 “不在呀。”警察说道,“我在外地出差呢,得至少一个星期才能回去,您有事儿吗?” 徐伟在一旁摆手,示意槐花嫂不要乱说,槐花嫂连忙说道,“没有,小宝说想他叔叔了,让我打个电话问问。” 客气了几句之后,槐花嫂挂断了电话。 被雄哥追杀的事情,牵扯太大了,徐伟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因为知道的人越多,对于自己来说,就越不安全,一旦被广而告之的话,姚振生和白海业就会把自己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 “你要不要给家里报个平安?”槐花嫂问道。 “好。”徐伟接过了电话,但是拿着电话,他又不知道该打给谁了。 姚静和白百灵的电话,他谁的都没有记住,唯一能记住的,就是姚振生办公室里的座机电话,可是这个时间点,姚振生只怕早就下班回家了,怎么可能待在办公室里呢? “还是算了,这个时候,家里的人估计也早都睡了。”徐伟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如果把我被害的消息,告诉家里人,估计今天晚上谁也睡不着了。” 槐花嫂犹豫了一下,然后打开衣柜,从里面抱出来一床被子,“那就委屈你睡在地板上吧。” 徐伟道了声谢,然后把被子铺好,躺了下去。 今天下午,他被雄哥折腾了一下午,早已经累的不行了,躺下之后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了梦乡。 而躺在床上的槐花嫂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此时此刻,她春心再次萌动起来。 看着徐伟的身影,心中那叫一个燥热难耐。 与此同时,雄哥已经悄悄地翻墙进来。 他慢慢地走到房子的跟前,向窗户里张望了一眼,发现床上只有一个在床上不停扭动的女人。 我靠,这个骚货! 雄哥心里骂了一句,然后又去别的房间里寻找,把这个家里里外外翻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徐伟的身影。 难道,徐伟不在这一家吗? 不对呀,自己吃饭的时候,明明听他们说,徐伟进了这家小卖店的,并且,还跟肥胖的服务员打听了一下,徐伟具体的衣着,可以肯定的是,藏在小卖店这户人家的,就是徐伟呀。 那小子怎么可能不在! 难道,他趁着夜色,已经逃出了小镇不成? 想到这里,雄哥立刻翻墙头离开了,当跳出墙头,双脚刚刚落地的那一刻,立刻有三条狗蹿了出来,直奔雄哥扑去。 雄哥见状,撒丫子就跑。 “妈了个巴子,竟然还想跑!”刘老二大声骂道,“老子看你能跑到什么地方去。” 沿着宽敞的马路,雄哥跑了不过十几秒,就已经被三条狗追上了,得亏路旁有一根手腕粗细的大木棒,他抓起木棒,在手里随意挥舞着,逼退了一次又一次,企图扑上来撕咬他的大狼狗。 等到刘老二追上来的时候,雄哥已经紧张到头皮发麻,四肢酸软了。 如果是对付人的话,他自然不害怕了,莫说是一个徐伟,即便是三五个徐伟,他照样丝毫不惧。 但是,面对三条半人多高的大狼狗,他有些怕了。 狗的攻击力和攻击速度,明显比人强太多了,雄哥严阵以待,表情凝重。 “怎么是你!”刘老二用手里的手电筒,照在了雄哥的脸上。 雄哥冷哼一声,“把你的狗弄走,否则的话,老子不客气了!” 刘老二从小到大,在小镇上欺男霸女,称霸一方,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威胁,并且还是被一个外人威胁。 “我靠,吹牛逼是吧,你能把我咋地?”刘老二脖子一梗,叫嚣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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