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是继平蛮之战后帝国面临的又一次局部战争,鲜卑的人口少于蛮族,预计最多有三十万兵力,所以只能算得上局部战争。 但秦昂认为,鲜卑寇边并不简单,背后肯定有匈奴的怂恿,甚至是匈奴让他们来做探路石,以试探帝国的态度和军事实力。 此战帝国若胜,可以让草原人老实一段时间,如果败了,恐怕帝国要面临几百万草原骑兵的大举攻击。 雁岭郡数万官兵守城有余,与鲜卑野战根本不够看,郡城不日必会下发征召令,秦昂询问莫归的意思,莫归想了想说无意参加。 领地离战线那么遥远,打好打坏影响不到领地,与其参战折损人马,不如坐观摇旗呐喊。眼下通过战争得到的军功,哪有外域来的轻松。 像幻月星空这种边远的领地,官府不会强制征召,更多是象征性的。 这种规模的战争,一般由附近郡的领地参加,因为此战与他们利益攸关。 果然,只隔了一天郡城发来征召令,如有自愿参战的领地或者公会,可在半月内自行前往雁岭郡集结,一切物资自行筹备,官府仅开放传送门通行权限。 的确不是强制性的征召,连出兵下限都没有注明,更没指派官府的将领统带异人。 看过征召令后莫归把它扔到一边,原先他还考虑是否让公会派一军参战,想到异人的修为境界果断放弃了。 在德伦占领云汐城后,军功值飙升,莫归派人去郡府取得了星空城晋级高级县城的文书,如今的星空城成为了高级县城。 相应的,公会等级跃升到九级公会,人员上限达到二十万,翻了一倍,新一轮扩招大潮即将展开。 到目前为止,公会总共有白银境四万八千人,其余都是青铜境界,有的资质不够,有的还没修炼上来。让他们与长在马背上的草原人打仗,与找虐没有区别。 好在德伦那边开始制作大恶魔皮甲,过一段时间,公会青铜境界的人都装备上之后,异人的军队才可堪一用。 装备大恶魔皮甲还有一个大好处,一旦阵亡,他们修为会降到黑铁境,只要很短的时间就能重修回青铜境,又能装备大恶魔皮甲变成伪白银境。 而白银境修为的异人阵亡后修为跌落回青铜境,重修回白银境所需要的时间长出两倍。 可以说,恶魔皮甲才是异人最需要的装备,只有恶魔皮甲才最能体现异人的价值。 公会在财力方面完全实现了自给自足,甚至有能力反补领地。 仅位面之门每月收益近万中品灵晶石,合计近百万金币,相当惊人,全球前五百强企业许多都达不到这个营收。 公会会员每月工资平均一枚金币,和原住民士兵差不多,扣除社保,实发到手八十多枚银币,双休、节假日、各种福利,比在线下打工强多了。biqubao.com 公会工资总额每月二十几万金币,加上免费的线上一日三餐,位面之门中的损耗,总支出在三十万金币左右。 线下基地每月两万金币左右的开销,已经非常奢侈了,各种针对基地内成员的福利让人大呼过瘾,吃穿用度都花不到自己的钱,就算这样每月还花不了两万金币。 因为之前的所有装备都由领地提供,所以公会每月支付五十万金币偿还装备费用,剩下的钱去除线上花费,再扣除十万金币的税金,每月可以节余七八万枚金币。 会员工资一枚金币封顶了,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再上涨,节余的钱留作补充装备和发放赏金。 有战斗时会根据每人的战功发放赏金,赏金才是最大的收入来源,它将远远超过工资。 时间飞快,一晃十天过去了,期间接到大表哥打来的电话,告诉莫归他被公会选派为开拓领主,他就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了,这让他非常兴奋。 他说公会给了他一大笔启动资金,他注册了新公会,正在四处招募人手。 等以后把钱还给公会,领地就真正属于自己了,除了应尽的义务,一切自己说了算。 他还是极力要求莫归去帮他,被莫归找各种借口婉拒了,让他非常遗憾和不解。 莫归也只能帮他到这一步了,剩下的还得靠他自己,或者他兄弟两个。 这一天公会来了一位客人,南有乔木,逾空桑的本家族弟,代表逾空桑来见莫归。 “莫归领主,我堂哥让我问问你们领地是否有出兵草原的打算?” 莫归直言不讳的说:“太远了,有附近郡的领主足够应付,我就不必再插一脚了。” 南有乔木说道:“我堂哥的意思,他将亲自带兵作战,希望你能出兵助他。” 莫归奇怪道:“仅你们领地就有几十万兵力吧,再加上附近领地,轻轻松松凑个五十万人不难,为什么希望我出兵?” 南有乔木苦笑:“鲜卑士兵战力很强,又全是骑兵,我们纵有五十万人,亦不敢说必胜。关键一点,各领地互不统属,想要配合作战,难。 你们士兵战力之强无人能及,两家关系紧密,配合上没问题,所以堂哥想到你。” 如果仅仅守城,逾空桑的军队足够守住雁岭郡,可与鲜卑野战,五十万人真不算多。 何况各家一盘散沙,没有统一指挥权,谁也不服谁,最终只会被鲜卑人各个击破。 逾空桑人品不错,和自己谈得来,两家领地贸易往来不断,现在亲自求上门来,莫归思虑再三,决定帮他一把。 “你回去告诉逾空桑大哥,我的士兵会如期赶到,时间紧迫,我得整合军队,就不多留你了。” 南有乔木高兴的回去复命,莫归找秦昂、慕容仙韵商议出兵的具体事项。 与游牧民族战斗,最好是骑兵对骑兵。只有领地骑兵以黄金军团为主,但这种危险行动莫归不会让他们参加,他们要在修炼到黄金境以后才能外出作战。 白银军团以步兵为主,所以派一个军显得力量太单薄,如果派两个军以上,又会打乱领地当前的部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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