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仙韵对莫归千依百顺,从不忤逆他的心意,更不会对他抱怨。 刚才的话虽说的含蓄,莫归却明白她的意思,刚恋恋不舍的送走了一个,又急不可耐的去见另一个。 “你别多想啊,我……” 慕容仙韵催促道:“好了,我才没多想,你不是和慕雨领主、孤舟大叔有要事谈吗,快些去吧。” 来到公会驻地,孤舟大叔直入主题:“莫归,慕雨,我决定了,赶早不赶晚,我们马上开始准备,争取在半个月内出发。我们在巴东郡集合,走飓风峡谷进入外域。”m.biqubao.com 从帝国经大青山进入南部外域,只有两条通道。 西侧通道位于大青山西段巴东郡,巴东郡在大叔的临渊郡南方,飓风峡谷就位于巴东郡石镜县。 东侧的道路位于郁林郡境内,承宣县与龙南县交界处的云落峡,离星空城不远。 峡谷中部有一座属于郁林郡管辖的要塞,要塞中有少量驻兵,只是多年以来从未遇到过警情。 孤舟大叔既然选择走飓风峡谷,说明地图所标地点从此处去最近,集结地只有定在巴东郡石镜县。 各个领地的士兵都是常备军,就是职业士兵,后勤因为储物袋和军粮丸也得到了极大简化,用于出兵的准备时间用不了太多。 而集结军队,除了一路经过传送别无他法。想从郁林郡行军到巴东郡,没有三四个月的时间根本到不了,这是谁都无法接受的。 而坐传送便涉及到权限问题,一支领地军队传送到京城,再到另一个陌生郡城,谁敢放心的让你去? 莫归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叔不置可否:“只要我们达成出兵协议,我来解决。” “那我们要出多少人?”慕雨流苏问道。 “人少了不足以应对危险,人多了费用和行军速度又受影响,我觉得每家出兵五千人比较合适。为了提高行军速度,我建议所有士兵都配马。” 莫归的军队要经过两次传送门,再坐传送阵或步行到石镜县,初步预算每名士兵加上战马单程需要花费两枚金币,五千人就是一万金币,并不便宜。 “大叔给报销传送费吗?” 孤舟大叔马上反驳:“怎么可能,我们利益均分,各承担各的。” 孤舟大叔果真是好算计,他统一了三郡势力,巴东郡和临渊郡都是他的势力范围,他只要通过两郡边界的县城中转一下就能免费传送过去。 不过他说的也有道理,传送费便当作投入的本钱了。 一万金币对于月入数百万金币的莫归来说,的确算不了什么。如果在展会开办之前,或许他会因为囊中羞涩而放弃的。 协议顺利达到,孤舟大叔承诺在一周内会送来军队通过传送的通行令。 最后孤舟大叔又说了一句:“鉴于外域情况不明,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状况,我建议我们三人随队同行。” 莫归和慕雨流苏同时大惊,三人做为领主,如此犯险实为不智。 “大叔,我们亲自前去是不是太冒险了,派一得力将领统兵不行吗?” 孤舟大叔说:“我们是去探险,不是作战,危险或许有,以我们军队的实力,护我们周全不成问题。 而且除了探险,我们还要顺便考察一下外域的价值,是否值得我们今后花力气去开拓。 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你们愿意派遣其他人去也行,反正我是要走这一遭的。” 说到开拓外域,莫归曾对闻君叹和大表哥都说起过,本以为还是很遥远的事,没想到现在出现了机会。 孤舟大叔说他相信自己的判断,莫归深有体会。如果确认有开拓价值,必定会倾领地之力前往,这不是小事,必须谨慎决定。 “好,我去。”莫归和慕雨流苏异口同声的说道。 孤舟大叔哈哈一笑:“好,事情就这么定了。不管是这次的探索,还是之后的开拓,希望大家严格保密,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后的开拓中利益最大化。” 果然是只深谋远虑的老狐狸。 五千名士兵的选择,经过莫归和慕容仙韵、秦昂、杨昭的商议,最终决定出动一千骑兵、一千二百重甲蛮兵、一千五百步兵、五百重弩兵、三百斥候、三百辎重兵,外加异人五十名,莫归的护卫一百五十名。 除了护卫和异人,其它士兵从新近训练完成的白银境士兵中挑选,临时组成不满编的第四军。 其它军都有各自任务,不宜抽调,就让这些新兵出去磨砺一下。 对于新成立的第四军主将人选,莫归思来想去,决定任命德伦为主将。德伦曾经统领过数万蛮兵,统帅一军不在话下。 而且收服蛮族,光靠给他们地种解决温饱还不行,还要拉拢住他们的首领。 德伦自从投靠领地后,被收了兵权,手上没了一兵一卒,时间一久,难保不会心中生怨。让他做主将,可谓一举两得。 德伦虽然从讲武堂短暂修习一段时间,莫归怕他对多兵种的配合作战不够熟悉,从讲武堂选派一名军官张纶来给他做副将。 德伦得知任命后欣喜若狂,对莫归的忠诚度直线飙升,亲自前来跪谢。 莫归对他一番勉励,让他下去挑选人手,马上整编。有张纶的帮助,一切进行的十分顺利。 在公会中,莫归让大表哥亲自挑选了四十七名可靠、敬业、保密意识强的会员,四十七人是因为莫归和德伦、张伦占据了三个名额。 大表哥负责军情的同时还负责内部反间,对会员底细的了解要远超旁人。 之所以选调异人,无外乎利用异人可以下线通话的bug,实现远程实时通讯。 异人的出现对异界产生的改变,这一点绝对可以排在前三。 莫归正打算成立一支专门的通讯部队,分派到各原住民军队之中。 异人中醉酒级别最高,莫归想到从基地返回那天,他前女友的事,问大表哥:“听说醉酒和他女朋友之间闹得不愉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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