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信介绍完领地的人,醉无忧也把公会的人一一做了介绍,双方的高层第一次做了正式会面。 公会超过一半的高层,莫归居然是初次见面。原先一直想着深入耕耘公会,现在才体会到什么是分身乏术。 “下面我们有请尊敬的领主给我们做训导讲话,大家欢迎!” 面对两方百多名高层人员,如果是开会研究决策问题,莫归会很平静。 可这种聚集式的讲话,莫归还是有点小激动,说不上是兴奋还是紧张。 五百多天的时间,莫归由一名孤家寡人的无业青年,华丽转身变成坐拥数十万大军的领主,角色的转变甚至快于他个人的成长。 略微酝酿一下情绪,莫归说道:“醉无忧会长刚才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领地和公会乃是一家,不分彼此,领地和公会的繁荣强盛,离不开诸君的通力合作,在此,我与诸君共勉。 领地建立之初,仅十名士兵,公会最早只一人。而今我们拥有数十万带甲战士和十万异人会员,放眼汉唐帝国,强如我们者不过了了。 这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吗?不,这只是我们前进途中的一座驿站。我们有了自傲的本钱吗?还没有。 我们今天要做的,是回顾身后的美丽风景,展望未来更加美好的远景。 前方的路必定坎坷,我们不能因现在的成就而沾沾自喜不思进取,也不能因而前进途中的挫折而妄自菲薄怨天尤人。 我相信,我们的领地和公会必将全面发展,不但军事上强大,经济上更不会落后。 远景如何的话我不多说了,我不想给靠画大饼来激励大家。借用先贤的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来,大家共同痛饮三杯,第一杯缅怀过去,第二杯致敬未来,第三敬我们自己。” 未来如何谁都不知道,前进的路上充满许多的变数,并不是努力了就能有收获。 与其画饼充饥,不如退而结网,踏实做事才是成事之基。 联欢会首场演出定在下午举行,因为邀请了郡城、县城的贵宾,加上领地一干原住民官员将领,他们肯定不习惯晚上的活动。定在下午,可以让人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郡城主韩璋果然没来,但是他派遣了郡中几名官员前来参加,还送来一份礼物。包括布匹丝绸、牲鲜果品,加上十几坛美酒。 丁虔训练归营,看到请柬后欣然前来。随他同来的还有几十名军官,按他的意思,要劳逸结合,训练完了正好看演出放松一下,总比让手下人泡在青楼里强的多。 “莫归领主,要说搞事情还是你们异人在行,自从异人降临,我发现郡城的民风都被你们带歪了。” “哈,丁将军言之过甚了,我觉得好坏参半吧。” “希望你的演出不要让我们失望。对了,你还请的什么人,我们进去如何落座?” “会有人接引你们的,我只请了郡城韩郡城主、老夫人和承宣县张县城主,韩郡城主来不了,派下属来了,老夫人和张县城主还没到,其他官府中人就没有再邀请了。” “那我们就随便坐了。” 丁虔带人直奔展馆,不多时,县城代表从传送阵中走出来,张县城主并未亲自参加。寒暄过后,他们也直接去了会场。 紫微阁承宣分会由倪会长带队,原来的王会长高升到郡分会,倪副会长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倪会长。 逾空桑没有来,派了几名公会异人过来。孤舟大叔亲自到场,还是带着他那名长得丑体形像螃蟹的手下,真不叫面。 孤舟大叔和莫归没有过多客套,小声对莫归说待会后会找他详谈。 莫归估摸是去外域探索地图的事,他有了初步方案。按理说,三家共同出兵,他既然要说说方案,怎么着慕雨流苏也得在场,可到现在还没见到她的影子。 离联欢会演出的时间不多了,老夫人和梦瑶也没到,莫归心里隐隐有些失望。 听当时的说法,她们是同意来的,老夫人平日又没什么事,今天为何迟迟不到? 传送阵忽然亮起,莫归急忙张望阵图中,一男一女从传送阵出来。 “无忧哥,我们没来晚吧!”小风欢快的蹦到醉无忧面前,就差没搂上了。 唉,年少不知女人好,错把大哥当成宝,可怜的熊孩子。 “不晚,不晚,还没开始呢。” “差点来不了呢,我爸不知怎么了,最近对我和姐姐看管可严了。听说我们来,说什么都不同意,最后还是我俩偷偷跑出来的。” 对于慕雨流苏的父亲和三叔的对话,莫归无从得知,自然不会了解内情,牵扯到她们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方便细问。 “慕雨……,来了!”莫归生生的咽下流苏两字,这么叫法还是有点不习惯。 慕雨流苏莞尔一笑,轻声道:“一点也不热情呢,不欢迎啊?” “怎么会呢,等你半天了都。” “嗯,让你久等了,我们过去吧。” 老夫人和梦瑶还没到,在没确定她们来不了之前,于情于理莫归都得再等等。 “让无忧大哥带你们先过去吧,我这边还有位重要客人没到,我要亲自迎接。” 慕雨流苏在醉无忧的带领下前往展馆会场,莫归独自在等待在传送阵前。 二虎过来说:“大人,时辰到了,我们得回去了。” “你先去吧,我再等一柱香时间。” 莫归暗自有些着急,心里很期待老夫人她们能如约而至。 “邀请了那么多重要客人,你不在场会失礼的。” “唉,好吧,或许老夫人真的有事耽搁了。” 不能继续等了,总不能把客人长时间晾在会场,莫归和二虎准备离去。 “莫归大哥,我们来了!” 一阵欢快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莫归扭过头,只见一辆马车从传送阵中驶出。 梦瑶扶着车厢门,笑盈盈的望着莫归,显然刚才是她在喊。 马车停下,老夫人掀开车厢窗帘,笑道:“劳烦小公子久候,老身年纪大了,有午睡的习惯,不小心睡过了头,差点误事。” “无妨,时间刚刚好,我们现在赶去正好开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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