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殇问:“母后可知三人的详细信息?”“三人为同姓兄弟,一为李长赢,一为李乐稷,一为李时初。其余的无法查证,故此次召太子前来商议此事。”雨殇听到此处,明白了大概,便行礼退出。 刚回到寝宫,雨殇便一下子瘫在床上,喃喃地对清枫说:“母后已经知道我们俩的事。”清枫回忆了半天,也没个答案,遂问:“我们什么事?”“……没事。” 用膳之时,雨殇吩咐宫人将吃食拿到自己房中,让其退下。四人坐在桌边,郑思齐仍旧和苏人美打闹着,清枫大师正襟危坐,雨殇闭着眼睛摇摇头,“郑思齐!你们别在那虐狗了行吗?”郑思齐道:“雨殇殿下想不单身,还不简单?天下的女子哪个不想嫁给你啊?”“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不是吗?” 听闻外面没了声响,雨殇殿下收起玩闹的表情,道:“温国舅有异动,新收三名义子,我需要他们的详细信息。三人名曰李长赢,李乐稷,李时初。”苏人美漫不经心地道:“几天?”“七夕之前,我要在七夕当天结识他们三人。”苏人美眉头一皱,“是~殿下~哦呀,思思,我们又要分开了~” 雨殇扶额道:“行了行了,别矫情了,就几天,至于吗?”苏人美瞪他一眼,“几天?还不都是你,我祝殿下寿比昙花啊!”雨殇差点被他气到吐血,阴着脸道:“说这样的话,可是要被杀头的啊!” 苏人美吐了吐舌头,跳下椅子,长跪而谢之曰:“殿下恕罪!草民这就去办事!”说完就飞也似的溜之大吉了。 这苏人美作为圣灵宫的唯一一朵奇葩,当真是名不虚传。本来是土生土长的圣灵宫弟子,在许多同辈中是个佼佼者,拥有得天独厚的才能,是最有希望的掌门人选,可是出门游历了一年之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回来之后就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朝着皮皮苏的康庄大道上狂奔而去! 当然,这并不影响他稳坐掌门之位,不仅如此,他还带着同门扩大势力,现在在江湖中占有一席之地。人间甚至传言,若今天下三分,圣灵宫可独占一分! 前面雨殇殿下带着清枫大师去领入会证的,也就是圣灵宫的总部,圣灵宫对部众要求严苛,不看出身,只看本事品格,入会即是终身。每个人的入会证都会用特制的羊脂玉制成,滴血而入,雕刻主人的姓名,设计特有的纹路。每一块都是世间独一无二。 圣灵宫的人大多才华横溢,武功高强,有的可以媲美狂傲豪气的诗仙李白,有的可与潇洒旷达的苏轼一争高低,有的可与鲜衣怒马的辛弃疾决战云霄。这里是诗风雅韵并存之地,这里也是豪情万丈的厮杀之地。 苏人美将打听三人信息的命令下发不到一个时辰,三人的祖宗十八代都已经被整理成册,呈上来放在了苏人美的桌子上。 待人退下,苏人美打开一看,心道:呵,这三人还不简单呢! 李长赢,菱妃之子,菱妃因和宫中宫侍私通,被尚德帝打入冷宫,后被人救出,在路上去世,腹中怀着的孩子就是李长赢。自幼天赋神力,和乞丐一起生活,习得一身武功。其中逃跑之技(也就是轻功)最为拿手。 李乐稷,是个耐心极强的狠人,本是个平凡的书生,寒窗苦读十余年,考中,做一个小县令,因民众不服,被贬;次年再次考中,又做官,因直言不讳,差点被杀头,贬为庶民;次年又考,又做小官,因不愿同流合污,得罪上级,被贬……直到今年,再考,做了小官,终于遇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伯乐——温国舅。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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