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太子太傅之子宋越出城时,不小心摔下马。 在几个大夫都对宋越的腿没有任何办法时,正好遇到了正在大夏王朝游历的大印朝七神医。 七神医当着众人的面,很快便将宋越的腿接好并为他止了痛。 为了感激七神医,宋越请了七神去宋府做客。 而从来不会在任何病患家里留宿的七神医,竟然答应了宋越的邀请去了宋府。 宋府的家丁往外传言,说是宋越看到了七神医之后,对七神医一见钟情,七神医这一次去了宋府之后,宋越打算将七神医在宋府留下来。 这一消息一经传出,就被全城热议。 毕竟,这个宋越在全城人的眼中,他名声与王美不相上下。 过去几年,宋越常常留恋烟花之地,还常常将姑娘带回府里,与城中的多名有夫之妇都有不正常的关系,还曾被两位夫人的丈夫捉在床上,两次被人打的躺了一个月的床。 可他就是死性不改。 虽然这七神医是大印朝人,但是,因为七神医的名声大外,她救过不少人,在众人眼里,是救死扶伤的神仙。 这样的人被宋越给看上,简直就是一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大家纷纷唏嘘。 他们觉得,七神医应当不会看上这样一个渣男,可是,她却跟着宋越却是宋越府上,大家猜测,大约是七神医遇到了什么困难,不得不依附宋越。 反正,大家的言论都是同情七神医骂宋越的。 这件事全城热议,热度与昨日凌司旸和王美只高不低。 凌司旸和百川他们刚刚从客栈的二楼下楼,准备去宫里参加大夏皇帝为凌司旸举行的接风宴。 他们两个才刚刚下楼,就听到店里的两名伙计,一边在楼下擦着桌子,一边在那里讨论着。 由于他们两个背对着楼梯的方向,再加上两人讨论的起劲,所以,并没有发现身后的凌司旸和百川他们下楼了。 只听他们讨论说。 “你听说了没有,那个医术特别厉害的七神医,在城外救了宋大少爷之后,就跟宋大少爷回了宋府?” “怎么没听说,现在满城都传遍了,现在恐怕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 “唉,你说,这七神医怎么就看上了宋越呢?” “这个,不好说,外面现在都在传言,说是七神医可能遇到了什么难处,或者,七神医刚好就看上了这个宋大少爷。” “我觉得,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为什么?” “你想啊,七神医这些年在江湖上行走,多少达官显贵都想求七神医出手,这些人里不乏王孙贵胄,多少条件比宋大少爷更好,品貌也比宋大少爷更好的人,七神医怎么可能会眼瞎的看上这个宋大少爷?” 跟在凌司旸身后的百川,听着楼下两名伙计的议论声,心里紧张极了。 但见俩人越讨论越起劲,他连忙咳了一声,打断了二人。 突然,一声轻咳在大厅里骤然响起,引起了那名伙计的注意力。 俩人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二人一回头便看到了身后的凌司旸。 当对上凌司旸阴沉的脸,俩人的心里皆是一惊,俩人慌张的回头给凌司旸跪下。 凌司旸走到其中一人面前,冷冷的睨向跪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伙计。 “本王问你们,你们刚刚说,七神医跟了你们宋太傅之子宋越去了宋府?” 伙计身体抖的连声音都跟着颤抖:“回摄政王殿下,确实是如此,现在城中所有人都在传这件事,不会有假。” 百川站在凌司旸的身后,小声道:“王爷,王妃不可能不知道这位宋公子是什么人品,或许是传言有误。” 凌司旸冷沉下脸。 “传本王的令下去,立刻去调查这件事,一定要调查清楚。” “是!”百川有些担心的望着凌司旸:“王爷,我们现在要去大夏王朝宫中了,再迟些的话,恐会迟了大夏皇帝的接风宴,您是不是……” 凌司旸冷声:“现在去大夏皇宫。” “是!” 不管苏千幻现在在做什么,他现在的身份是大印朝摄政王,人在大夏王朝做客,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的,接风宴自然不能迟到。 于是,一行人走出客栈门口,便出了客栈前往大夏王朝皇宫。 当然了,他们一路上跟着的眼线也不少就是了。 他们去往大夏皇宫的路上,不时的能听到百姓在议论着宋越与七神医的事。 每听到一句,凌司旸的脸便多黑一分。 即使坐在马车的车辕上,百川都能感觉到身后他们王爷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 他们王妃明明知道他们王爷最是小性,却还是故意招惹那风流成性的宋越,这不是想故意激怒他们王爷吗? 希望这消息只是传言而已。 不久之后,他们的马车在皇宫的门前停下。 所有的马车均不能进皇宫的大门。 所以,凌司旸的马车到了大夏皇宫门前时,便不得不下马车前行。 他们下马车之后,一眼便看到旁边隔了一个马车的位置,还留了一辆马车,马车的车前挂着一个‘宋’字。 在大夏王朝,宋这个姓很少,更何况在朝中为官,又有资格参加他国王爷到访接风宴的,就只能是一个人。 凌司旸眯眼盯着那辆马车。 百川感觉,要是眼神也能做武器的话,他们王爷刚刚的眼神好似能将宋家的马车燃成灰烬。 紧接着,凌司旸带着百川进了皇宫内。 因为大夏王朝是大国,皇宫也比大印朝的皇宫大许多,气派许多。 光从宫门前到大殿都走了不短的一段路。 现在的时间已经是黄昏,整个大夏王朝都将快要落下夜幕的黑暗之中,大殿内却是灯火通明,一片明亮。 凌司旸同百川进去后,整个大殿内已经坐满了人。 凌司旸刚进去,大夏王朝的那些官员们纷纷起身迎接,然后,凌司旸便被大夏王朝的礼部尚书亲自相迎进去,并引到了座位上坐下。 然而,凌司旸刚坐下,便发现,自己的位置正对着宋越。 更让他惊讶的是,在宋越身侧坐着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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