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轩的到来让苏慕晓有一些猝不及防,她不清楚欧阳轩为什么会搬家到自己对面。 难道真的是喜欢自己嘛? 可是不应该啊!他有喜欢很多年的女孩子了。 苏慕晓不想要耽误欧阳轩,是因为欧阳轩在国外的时候真的帮助了自己很多。 是自己在国外最好的朋友,如果一个朋友对你有那种喜欢的情感,这真的一时之间很难让人接受。 欧阳轩夹了一筷子辣椒炒肉,朝苏慕晓笑了笑。 “怎么了?看着我干什么?” 苏慕晓摇了摇头,把自己脑子里那些不好的东西全部摇掉。 她在胡思乱想什么,欧阳轩怎么可能喜欢自己嘛! 怎么自己也是这种喜欢胡思乱想的人了。 干饭。 欧阳轩见苏慕晓低头干饭了,眼中闪过失落。 他很清楚苏慕晓并不喜欢自己,而且要是让苏慕晓知道自己喜欢她,那么可能以后就没有什么机会接触了。 这些就是苏慕晓给自己上的护甲,一个不再沾染爱情的护甲。 苏城安看到欧阳轩那失落的神情,叹了口气。 爱情,他不是很懂,但是他知道,干爸爸很伤心。 只是这些事情都是大人们的事情,所以他也不会干预,要是干爸追到了妈咪,他也不会拒绝。 毕竟干爸爸真的很好。 欧阳轩陪着孩子们玩到九点半,要睡觉了,只能告辞,苏慕晓把人送到了门口,与人告别,就关上门了。 看着被关上的门,欧阳轩背靠在自己家的门上,看着面前苏慕晓的门。 他就不相信自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 有一句话说得好,水滴石穿。 他会坚持的。 * 苏慕晓第二天起了大早去上班,吃了早餐以后,就看到也刚好出门的欧阳轩,看到苏慕晓,他一脸惊喜。 “是去上班吗?” 苏慕晓点头,“你也是?” 这么巧嘛! “是啊!太巧了,我要去分公司掌月集团,你呢?” 欧阳轩假装不知道苏慕晓要去哪里上班,其实他清楚的很。 “薄氏集团。” 苏慕晓也不避讳自己在哪里上班,毕竟这些东西只要到时候上网去看,就能看到,自己也是无法隐藏的,毕竟上了热搜。 “那我们顺路,我刚刚来z国,还没有买车,能不能……” 欧阳轩挠了挠头,欲言又止。 苏慕晓知道他什么意思,“那我载你吧!你们公司刚好在我那条路上,我方便的。” 搭车而已,非常方便,毕竟不需要什么时间。 欧阳轩立马点头,“那麻烦晓了,我到时候去买,不过我手续这些还没有办好,估计一时半会买不了车。” 其实买不了都全部只是借口,他早就可以买车了,但是为了制造和苏慕晓多一点的相处时间,他自然要造一个理由出来。 “没事,你可以坐我的车,毕竟也没有其他人坐车。” 就是搭顺风车而已,自己很是方便的,而且欧阳轩帮助了自己很多,不就是这点小事嘛! “谢谢。” 两人一起下楼,欧阳轩坐在了副驾驶上,他透过镜子一路上看着苏慕晓,而苏慕晓全程都在全神贯注地开车,自然没有注意到欧阳轩的举动。 到了欧阳轩的公司,苏慕晓停下车,欧阳轩与人告别。 到了公司以后,苏慕晓察觉到了异样打量的目光。m.biqubao.com 她不懂发生了什么。 星期一的时候,因为自己完成了许微微的案子,大家对她那是关注度非常高,只是那个时候大家看自己的眼神并不是这样的。 如今大家看自己的眼神倒是有一些吃瓜的意思。 可是自己身上又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可能有什么瓜吃。 直到她看到自己桌子上摆放的玫瑰花,九十九朵。 苏慕晓看着真的非常懵逼,她桌子上怎么会有玫瑰花这种物种,最近自己并没有什么人追求啊! 突然,她想到了刚刚回国的欧阳轩,毕竟欧阳轩才刚刚回国,就发生了这种事情,不怀疑欧阳轩,还能怀疑谁。 于是她立马给欧阳轩发了个信息过去。 结果欧阳轩一脸懵逼,说自己并没有送花。 苏慕晓这更加懵了。 毕竟她不能想到其他人了,自己和其他人也是没有什么接触啊!还能有什么人给自己送花。 欧阳轩那边知道苏慕晓居然被人送花了,急得啊! 他怎么就有竞争对手了,要是自己再晚一些回来,是不是就没有自己的位置了啊! 真的是,他早就该想到了,苏慕晓那么优秀,身边怎么可能会缺少追求者。 苏慕晓拿出上面写着的卡片,阅读了一下上面的文字。 喜欢你的张先生。 看到这个落款,苏慕晓更加懵逼了。 这个张先生是谁啊! 自己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印象,自己完全不认识这个人吧! 不过因为这99朵玫瑰花,立马在公司八卦群里炸了。 连李耀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在给薄辞言递咖啡的时候,他看到薄辞言都有一些欲言又止。 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和薄辞言说啊! 说了会不会觉得自己闲啊!然后要自己加班啊! 可是要是不说,感觉boss真的好可怜啊! 于是,最后他鼓起了勇气,说了。 “boss,有人给苏小姐送了玫瑰花,应该是苏小姐的爱慕者送的。” 薄辞言听到这个话打字的手停下了,“花?” 这是这一段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 “对,应该是苏小姐的追求者,给她送了花,而且还是99朵,听说苏小姐好像还挺高兴的。” 苏慕晓作为当事人,并没有觉得自己开心,而是非常疑惑以及懵逼,她真的不知道这个张先生到底是谁,自己什么时候认识了一个张先生,怎么自己一点都不知情啊! “高兴?” 薄辞言的眉宇皱了起来。 苏慕晓她高? 难道这个送花给苏慕晓的人是她喜欢的人嘛? 苏慕晓真的现在一点都不喜欢自己了嘛! 作为这件事情的策划者,现在正在薄氏老宅,悠哉悠哉地喝茶呢! 她就不信这个玫瑰花事件不能激起两个的火花,不能让孙子有危机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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