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慕晓这边知道薄辞言并没有认出苏卿就是他的孩子,狠狠松了口气。 把孩子送回家休息以后,她与宋佳琦去了附近的清吧。 两人点了几杯酒,就坐在吧台聊天。 苏慕晓的酒量不算很好,但是也不差,两人就这样喝了几杯。 酒精有些起效了,就让苏慕晓突然想起了薄辞言,心里不免失落。 果然,她在那个人心里并没有什么分量,所以自然也不会去想到她怀孕了,还有孩子。 就小卿的这张脸,和自己颇为像,多加留意一些,都会有些怀疑。 不过薄辞言可能都忘记了自己长什么样了。 “晓晓,你好像有些失落?” 作为苏慕晓的闺蜜,宋佳琦看出了苏慕晓这瞬间流露出来的失落。 苏慕晓微微一怔,连忙调整情绪,笑了笑,“怎么会,我巴不得他认不出来。” 是啊!她在失落什么,现在孩子就是自己的一切,薄辞言认出了小卿,那不就要抢走自己的孩子了,她不许。 “说到这个,我真的要好好骂一骂薄辞言了,他居然说我有些面熟。” “去他丫的,我还只是面熟,但凡薄狗都关注你一点点,都知道我宋佳琦就是你最好的闺蜜,呸,狗男人。” 说到薄辞言,宋佳琦这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受不了自己最好的闺蜜就被一个这样的渣男辜负。 喜欢渣男那么多年,甚至在为了渣男,伤了手,以后再也弹不了钢琴。 之前苏慕晓可是钢琴界的明日之星,未来可是会成为著名的大钢琴家。 却因为薄狗,不能高强度使用左手了。 这对弹钢琴的人来说,打击多么大啊! 那之后,晓晓还颓靡了一段时间,后来她发愤图强,放弃了艺术生的路,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清北大学。 她知道,薄辞言也会去这个学校,果然在大学里,他们成为了校友,晓晓选择了法学。 而她,选择了艺术生的路,去了国内最好的艺术学院,中央艺术学院。 那之后,晓晓还是一直追随着薄辞言,直到一次宴会,薄辞言被人下了东西,晓晓刚好去送醒酒汤。 阴差阳错之间,两人发生了那些事情。 结果就被薄家、苏家还有宴会的其他人知道,两人结婚的事情因此板上钉钉。 那之后,没有任何婚礼,两人领了个结婚证,也算是结了婚。 直到三年以后,晓晓选择离婚,结束这三年的丧偶式婚姻。 晓晓喜欢薄辞言有错吗?她也没什么错,起码并没有强求或者打扰薄辞言,第一次也并不是晓晓之愿。 结婚后,薄辞言对晓晓那般冷漠,似乎无时无刻都在说,这婚姻是你算计来的,我厌恶你,恶心你。 对于满心满眼都是薄辞言的晓晓,自然久而久之就心灰意冷了。 这是宋佳琦自己认为的原因,晓晓为什么下定决心离婚的原因,她其实不太知道,不过大抵就是这个原因了。 “嗯,狗男人。”苏慕晓突然附和了一句。 薄辞言怎么不算狗男人呢! 两人又点了几杯,打算来个开怀畅饮。 这时,苏慕晓的手机响了,拿过来一看,来电显示是云云。 她立马接了起来,这时候她的脑子已经有一些昏昏沉沉了,思绪并不是那么清晰了。 “苏总,薄氏集团的薄总来找我们合作了,想要我们的云氏布料,我们答应吗?” 赵云云知道,苏慕晓是薄辞言的前妻,这一般两个人离婚以后,不就是相看两厌嘛! 苏慕晓可是他们公司最大的股东,这种巨大的决定自然要问问苏慕晓。 而且要不是因为苏慕晓,她的公司怎么可能走到现在。 “薄氏?薄总?薄辞言?!!” 突然苏慕晓开始有一些激动了。 “不合作,只要和薄氏有关的公司,我们都不合作。” 苏慕晓酒精上头了,洋洋洒洒就抛下这么一句话,然后就挂了。 赵云云看着挂断的界面,回头看了眼会议厅,咽了咽口水。 说真的,她知道和薄氏集团合作可以给自己的公司带来很大的声誉与名望,相当于免费给公司打了个全球广告。 但是谁让薄辞言是苏慕晓的前夫,苏慕晓是他们公司的大恩人,要是前期没有苏慕晓的资金支持,她公司怎么可能起来。 所以对不起了,这个合作必须拒绝。 踏着高跟鞋,赵云云勾起自己的完美微笑,看着面前俊郎非常的男子,“抱歉,这个买卖我们做不了。” 李耀还想要争取一下,薄辞言抬手让李耀别说话。 “无妨。” 起身离开。 李耀立马追上,临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赵云云。 上了车,李耀是怎么也没有想明白。 在他们刚刚遇见赵云云,说明他们的来意,也给了公司能给出的最好条件,那个时候赵云云显然非常感兴趣。 可是当他们说出自己是薄氏集团,还是薄总亲自来时,对方的脸色明显变了,没有了之前那种兴致,反倒是多了几分犹豫。 后面说出去打个电话,回来以后就立马拒绝了他们的合作。 可是怎么会在听到是薄氏集团的薄总以后,反倒就不同意了呢? 寻常人要是听到薄氏两个字,那都恨不得降低条件来答应,可是赵云云却不同,直接就拒绝了。 好像他们薄氏就是什么洪水猛兽。 “boss,我们与赵总难道是有什么过节?” 薄辞言没有说话,而是突然想到了苏慕晓,还有那个孩子。 “李助,那个孩子和……” 这话戛然而止,薄辞言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摇了摇头。 他在想什么,这么荒谬的想法怎么又一次冒了出来。 而且就算苏慕晓有了孩子,那孩子也不可能会是自己的。 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况且要是那个时候有了孩子,苏慕晓才不可能那么决绝地离开。 “孩子?boss你今天怎么了?” 李耀有些迷糊,boss今天很是反常啊! 平时脑子里只有工作,十句话那是真真切切全部都是关于工作的,今天却很反常。 那个孩子,频繁出现在boss的嘴里,频率真的太高了。 难道是? boss想要孩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351/69018409.html